1. 2014年退休養老金計算
1、養老金的計算與個人繳費的多少、繳費年限的長短有著直接的關系,從下面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復雜的公式你不用搞懂,而且各地的政策也有所不同,誰也無法算出具體數額,只需明白兩個數就可以了:
——個人賬戶本息之和——比例越高公式中此數也越大,與將來可領取的養老金成正比。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這三項的基數是社平工資,也可以視為你的工資,繳得越多繳費年限越長,將來這個數也會越大,當然養老金計算的就會越多。
2. 2014年權全國城鎮職工退休金有多少
2014年各省(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序號 省(市) 行文日期 人均增加 增加幅度 平均養老金 調整文號
(元/月) (%) (元/月) (點擊查看文件)
01、上海市 (2013.12.27) 300 11 2936 滬人社養發[2013]58,60號
02、天津市(2014.02. ) 210 10 2295 不詳
03、北京市(2014.03.07) 277 10 3050 京人社養發[2014]48號
04、陝西省(2014.03.05) 197 10 2126 陝人社廳發[2014]17號
05、廣東省(2014.03.06) 206 10 2300 粵人社廳發[2014]51號
06、浙江省(2014.03.06) 240 2561 浙人社發[2014]45,46號
07、河北省(2014.03.10) 190 10 2106 冀人社發[2014]5號
08、貴州省(2014.03.10) 185 10 2954 黔人社廳發[2014]2號
09、青海省(2014.03.12) 236 10 2593 青人社發[2014]24
10、西藏區(2014.03.12) 302 3262 藏人社廳發[2014]31號(暫缺)
11、新疆區(2014.03.17) 215 2298 新人社發[2014]13號
12、山西省(2014.03.17) 195 2255 晉人社廳發[2014]21號
13、江蘇省(2014.03.18) 2027 蘇人社發[2014]61號(暫缺)
14、重慶市(2014.03.18) 渝府發[2014]7號
15、遼寧省(2014.03.18) 遼人社發[2014]8號
16、四川省(2014.03.18) 川人社發
3. 2014年全國老人養老金發放金額
如果是指60歲以上沒有任何養老保障人員,由國家財政發放的城鎮居民養老金,當時每人每月55元。
4. 2014年退休金漲多少
從趨勢來看,2014年還是會適當的漲一點,但是如何漲,現在誰也不知道。一般人社部到年底才會出通知,然後各省市根據該通知的精神制定相應的調整方案!
5. 退休金為什麼以2014年為基數
(參考)
6. 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2014年10月1日後辦理養老金,而養老金不足4000元的,什麼
一、 電話查詢,可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咨詢服務電話:12333。
二、 窗口查詢,請攜帶本人有版效證件權及社保卡號至當地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三、終端查詢。參保市民可通過該終端進行社會保險查詢、社保卡服務、個人權益列印、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列印等多項功能的操作。"
7. 2014年養老金上調
我是湖北的退休人員,但是也沒有什麼好問的,應該補多少政府說了算,按回點拿答錢就是了。了解了怎麼樣?到下面政策也換了所以白問。就怕人均兩字。人均500元到手裡可能只有100-200元,因為其他人拿了多了,我只有少了。
8. 現在退休按2014年工資標准算養老金吃虧
拿著企業退休人員多得多的養老金喊吃虧,面對企業人員情何以堪。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於2014年10月改革,還拿著2014年工資標准,屬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國家對「中人」,實行十年過渡期,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與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繼續比較,實行限高保低。計算的結果,低於老辦法標準的,按老辦法享受基本養老金;高於老辦法標準的,高出部分按每年兌現10%遞增。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9. 2014年退休工資是多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按以上公式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低於1的,按1計算。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10. 為什麼2017年退休還是按2014年的退休工資標准
2014年10月1日國家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現在的退休工資改革「中人」過渡期,2014年開始改革到2024年這10年是過渡期,所以「中人」計算退休時候有過渡性養老金的說法。
為了使廣大中人退休後的待遇不減少、不吃虧,國家把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並把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這10年作為過渡期,對中人以過渡性養老金進行補償。
這樣,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就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組成。並對中人的養老金採取新老兩種計算方式進行對比計算,實行「限高保低"。
例如隔壁老王是2017年退休的,用舊辦法計算退休金是2000元,養老金並軌改革後新辦法計算的退休金1800元時候,這個時候為了減少機關事業人員的利益不受到損害,按退休金高的舊辦法繼續領取養老金。
如果養老金並軌改革後的新辦法計算退休金是3000元,高於舊辦法計算的退休金2000元,這時候就選擇退休金高的計算方法退休,也就是用養老金改革後的新方法領取養老金。
(10)2014養老金排名擴展閱讀:
2014年10月1日國家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並在退休工資的發放上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
並軌前的老辦法計算養老金即2014年9月,然後再按新辦法計算養老金,如果老辦法養老金高於新辦法,那麼就按老辦法的養老金發放。
如果新辦法高於老辦法,高出的部分以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的10年過渡期內,每年以百分之十給予補發。如果你是2020年退休,當年就補發百分之六十。
再加上由於中人養老金計算中數據計算採集等各方面的復雜性,致使各地自2014年10月以後陸續退休的中人一直發放的是以2014年9月工資標准計算的預發性養老金。
到目前為止,全國除上海、江西、貴州等幾個省、市已先後出台養老金正式方案,並陸續按計劃有步驟地發放和補發外,大多數地方仍然沒有出台方案。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地的方案巳日趨成熟,估計正式方案很快就會進入「出台季"了。到時候,各地會一分不少地把廣大中人的養老金如數補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