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DB計劃與DC計劃的區別是什麼
一、確定給付型(DB)
確定給付型計劃(DefinedBenefit,DB),又稱以支定收型計劃,是企業首先確定職工在滿足一定條件基礎上退休時,所能夠享受的待遇,然後根據事先職工當時的工資水平、工作年限、企業預期人員變動、工資增長率、死亡率、預定利率等的預測,依照精算原理確定各年的繳費水平,即企業根據將來需要支出的養老金來確定企業現在應該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確定待遇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方式,企業直接確定職工退休領取的金額。例如,企業可以規定職工的企業年金退休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與職工退休前的崗位掛鉤:普通職員為1000元,部門經理為2000元,依此類推;另一部分與工齡掛鉤:工齡每滿一年,該職工每月可以領取50元的退休金。如果一名普通職工,工齡為10年,則該職工每月的退休金為1500元(1000元+50元×10=1500元)。
第二種方式,企業通過確定替代率(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金額占職工退休前月工資的比例)來間接確定職工退休領取金額。企業可以同樣規定職工的企業年金退休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與職工退休前的崗位掛鉤,普通職員為該職工退休前月工資的5%(即替代率為5%),部門經理替代率為10%,依此類推;另一部分與司齡掛鉤,司齡每滿一年,職工每月可以領取的金額為該職工退休前月工資的1.5%(即替代率為1.5%)。如果一名普通職工,司齡為10年,退休前月工資為7500元,則該職工每月的退休金為1500元(7500元×5%+7500元×1.5%×10=1500元)。
在DB計劃下,企業每月繳納的費用,要麼存入一個養老信託基金,要麼向人壽保險公司購買團體年金保險,但是企業要承擔投資風險,如果養老信託基金或人壽保險不能足額支付時,則由企業補齊差額部分。
二、確定繳費型(DC)
確定繳費型計劃(DefinedContribution,DC),又稱以收定支型計劃,是企業首先確定繳費水平,由企業和職工按規定比例出資,計入個人賬戶。企業年金繳費可以交給某一金融機構,如投資基金或單位信託基金,由該機構向職工提供投資工具,由職工決定如何在各種基金中分布投資組合;也可以購買已建立個人賬戶的團體年金保險,由人壽保險公司提供不同風格的投資賬戶,由職工決定在不同投資風格賬戶中的基金單位數。
在DC計劃下,雇員退休時是根據個人賬戶基金積累值領取退休金,投資風險全部由職工個人承擔。如果退休時個人賬戶基金累積不能提供足夠的退休金,企業一般也不會另行繳費。根據我國出台的相關法規,我國的企業年金是DC計劃,採用信託的方式運作。
從理論上分析,DC計劃和DB計劃各有利弊,應該相互補充。所謂DB計劃趨於消亡的觀點值得商榷。即便在以美國401(K)計劃為代表的DC計劃的個數和參加計劃的人數快速增長的美國,DB計劃項下的年金資產也與DC計劃相差不大。統計顯示,美國符合標准DC計劃的數量從1975年的20.8萬上升到了1998年的67.3萬;與此同時,DB計劃數量從10.3萬下降到了5.6萬。但截至2001年底,DB計劃總資產仍然高達1.85萬億美元,而同期DC計劃擁有退休資產是2.11萬億美元。
對於DC計劃而言,只有當資本交易市場完善,有多樣化的投資產品可供選擇時,年金資產管理公司才能從投資中獲取既定的收益,保證對年金持有人給付養老金和對投資收益的兌現。但我國目前的投資環境很差,在較長的時間內,我國股票市場的系統風險都較大,難以成為企業年金的理想投資場所,不足以使DC計劃能夠充分發揮出它在理論上可以具備的各種優勢。
有學者的實證分析表明,在目前的金融市場,在取得無風險的較高收益和按上限支付的管理費率的假定條件下,年金受益人的最終收益率大部分低於直接存銀行或購國債的投資收益率。只有在高回報投資組合取得高收益情況下,並且受益人年繳費額在6012元以上時,最終收益率才可能高於直接存銀行或購國債的投資收益率0.2%至0.5%。顯然,如果實際的平均繳費水平低於假定條件,則平均管理費率更高,受益人可能得到的最終收益更低。即使經過企業年金市場化運作得到高出受益人直接存銀行購國債平均收益率50%的收益,受益人最終平均收益率(2.11764%)也可能低於受益人直接存銀行購國債的平均收益率(3.1982%)。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開始就大量推出DC計劃,保險公司的資產組合將被迫推向股票市場,將承受更高的風險。與此相反,DB計劃和我國金融市場的發育狀況基本上還是適應的,應當是首選。
但從實踐來看,我國目前的企業年金保險產品型態呈現明顯的DC化,屬於收益確定型的產品微乎其微;基本上採用獨立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同時採用分紅型保險方式。其中,團體年金分紅產品和投資連結產品占絕對比重。但後二者的健康發展直接依賴於良好的企業年金資產投資收益。一旦保險公司投資收益大幅滑坡,將嚴重挫傷年金保險消費者的信心,大量的退保將不可避免。這不僅給保險公司當期的經營面臨窘境,而且將嚴重抑制潛在的保險消費需求,給企業年金的長遠發展埋下隱患。
另外,從我國社保制度正處於轉軌時期的特定國情來看,很多年齡大的職工面臨著積累時間短的問題,常規的DC計劃顯然無法滿足這部分人群對企業年金的需求,只能為他們建立DB計劃。同時,有些企業也願意通過DB計劃作為職工穩定的福利,藉此來鼓勵和吸引職工長期留在企業。
因此,企業年金制度要遵循自願性和多樣化的市場原則,允許DC計劃和DB計劃的共存和競爭,鼓勵實行各種混合型計劃,增強制度的適應性,以滿足多樣化的養老需求。進一步,在企業年金市場的開始階段,鑒於金融市場和保險公司資產風險管理的現實情況,應當首先考慮DB計劃。隨著金融市場的完善、投資工具的增多、監管能力的增強、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的提高,才能更多地考慮DC計劃。
『貳』 中國養老金是屬於d b 還是dc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叄』 什麼是社保基金的DB、DC模式
大體上講,目前世界各國的社保制度有三大類,一是DB型現收現付制,二是DC型完全積累制,最後是各種不同形式的混合模式,如半積累制和名義賬戶等。
所謂DB型現收現付制是指「待遇確定型現收現付制」,就是說,用當代工作的一代人上繳的保險費來立即支付當今退休一代人的基本融資制度,保險費集合起來由國家統一調配,一般來說是有節余的,這筆節余就叫做「社保基金」,中央政府為了減少支付壓力,將之投資於某種金融工具,例如政府債券等;在這種制度下,退休一代人的養老金給付標準的計算方式主要是看他在整個工作生涯中的工資總水平,尤其是最後幾年的水平,還有資歷、工齡、級別和貢獻等綜合因素,這就是「待遇確定型」(DB型)的主要含義。目前來看絕大多數發達國家採用的都是這種模式。
第二種DC型完全積累制有兩種形式,一是智利模式,大約近十個拉美國家採用了這種模式,個人繳費完全在個人賬戶里,國家提供幾個投資基金,由個人來決定投資組合,基金管理人負責具體運作,虧了賠了都由個人來承擔,國家不承擔任何責任,未來的養老金給付水平幾乎完全取決於繳費余額和投資收益(減去管理費用),這就是「繳費確定型(DC型)」的含義。所以,在智利模式下,國家沒有掌握一個集中的社保基金。所謂的社保基金,是分散在每個人的賬戶里,投資決策是個人行為,是分散型的決策,根據個人的偏好和國家提供的投資基金種類進行個人決策。一般來說,可供選擇的投資基金從風險大小和利率高低來分無非依次有這么五六種,例如,非交易型的短期政府債券基金(G基金)、債券市場基金(F基金)、普通股票基金(C基金)、小型資本化股票指數投資基金(S基金)、國際股票指數基金(I基金),等等。關於投資基金的設立,雖然各國的情況不太一樣,但它們大同小異。
二是「中央公積金制」,這種類型社保基金的特點是,在養老金給付上基本上是DC型的,其收益率由國家根據投資收益情況統一確定,但在基金投資方面則完全由國家來運作。所以,這種制度下,養老金的最終給付與以往的繳費積累既有一定的聯系,但這種聯系又不是完全精算型的,因為投資收益率是經過國家「調整」與「管理」的。在英國前殖民地國家中大約有十個左右是採用這種模式,他們將其一少部分(大約15%以下)投資於股市,大部分是以購買政府債券的形式進行基礎設施的投資,收益率表現不好,虧損較大。
第三種是混合型。混合型的社保制度也可以基本上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半積累制,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現收現付制,一部分是積累制。對於實行半積累制的國家來說,具體制度細節也是千差萬別,但一般是國家掌握現收現付制的那部分基金。從理論上講,目前中國社保制度的設計框架就是半積累制性質的。美國擬議中的三種改革方案就屬於這種典型的半積累制。另一類是「名義繳費確定型」,也稱「名義賬戶制」,它是DB與DC型相結合的一種模式,既有現收現付制的優勢,又兼具積累制的優點,就是說,它採用前者的融資方式,用當代就業者的繳費來支付當前退休的一代,這樣就避免了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過渡的轉型成本,但在給付方面則是繳費確定型的,嚴格按繳費的數量給予退休津貼,將繳費與未來津貼緊密聯系起來。歐亞六國近幾年來帶頭採用了這種嶄新的制度,它對一些轉型國家很有吸引力。歐亞六國採用的名義賬戶制度中,有的國家將社保基金完全由中央政府來控制,有的國家將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由國家統籌並統一投資,另一部分劃給個人賬戶,留給個人進行投資,由個人進行決策。
『肆』 DB型與DC型企業年金的比較
DB與DC的利弊權衡
2004年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試行辦法》)奠定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繳費確定型」(簡稱DC型)完全積累制。2005年12月,有關部門頒布了《養老保險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建立一個 「待遇確定型」(簡稱DB型)企業年金制度,但從某些條款內容來看,所建立的就是DB制度。
如果按照兩個《試行辦法》的精神為保險機構制定一些具體規定以規范其在養老資產市場上的運作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來無可厚非。但如果讓DC和DB兩個制度模式平行存在,爭奪資源,從長遠中國「大福利制度」的發展取向要求和發展資本市場的內在需求來看,勢必產生許多問題。
詳細情況請參看:http://www.cnss.cn/xyzx/knwz/200708/t20070827_140794.htm
『伍』 何謂DB與DC
在世界企業年金的類型中,就給付方式來看,基本可以被分為DB與DC兩種類型,還有一種是二者的混合模式即混合型計劃。所謂DB模式,就是收益確定型模式的簡稱。DC模式是繳費確定型模式的簡稱。
『陸』 請問什麼是企業年金DB模式與DC模式
DC下的激勵主要是依靠個人的努力,多勞多得,人人平等。如果僱主內的繳費配比在規定的容限度內比較高,也可以達到DB的效果。(2)DB下吸引招工的條件彈性比較大,對一些特殊人才,僱主幾乎可以「一口價」地做出一些承諾,但也容易產生一些不透明的腐敗現象。而在DC下,一般來說僱主的配比繳費都是企業條款里規定好的,僱主的靈活性不大,僱主不容易在待遇給付上採取遠近有別的歧視性報復手段。
『柒』 年金計劃中的DB和DC有什麼區別
DB與DC的利弊權衡
2004年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試行辦法》)奠定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繳費確定型」(簡稱DC型)完全積累制。2005年12月,有關部門頒布了《養老保險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建立一個 「待遇確定型」(簡稱DB型)企業年金制度,但從某些條款內容來看,所建立的就是DB制度。
如果按照兩個《試行辦法》的精神為保險機構制定一些具體規定以規范其在養老資產市場上的運作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來無可厚非。但如果讓DC和DB兩個制度模式平行存在,爭奪資源,從長遠中國「大福利制度」的發展取向要求和發展資本市場的內在需求來看,勢必產生許多問題。
詳細情況請參看:<a href="http://www.cnss.cn/xyzx/knwz/200708/t20070827_140794.htm" target="_blank">http://www.cnss.cn/xyzx/knwz/200708/t20070827_140794.htm</a>
『捌』 請問什麼是企業年金DB模式與DC模式
我國的企業年金兩者都有,根據不同的企業需求有不同的方案,dc型跟db型的企業年金方案基本上一半一半吧
『玖』 中國的養老保險繳費模式到底是DB還是DC
哈哈哈 你這縮寫會有異議哦 現在實際是不定式 要正解還難說 。中國特色.......
『拾』 什麼是DC型和DB型信託制
DB與DC的利弊權衡 2004年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版試行辦法》(以權下簡稱兩個《試行辦法》)奠定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繳費確定型」(簡稱DC型)完全積累制。2005年12月,有關部門頒布了《養老保險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雖然沒有明確提出建立一個 「待遇確定型」(簡稱DB型)企業年金制度,但從某些條款內容來看,所建立的就是DB制度。 如果按照兩個《試行辦法》的精神為保險機構制定一些具體規定以規范其在養老資產市場上的運作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來無可厚非。但如果讓DC和DB兩個制度模式平行存在,爭奪資源,從長遠中國「大福利制度」的發展取向要求和發展資本市場的內在需求來看,勢必產生許多問題。 詳細情況請參看: 目前在國內私募網站中私募排排網是比較好的|好買網比較傾向於公募基金|然後提供一站式高凈值服務又有私募等等訊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財富網了|希望答案對你有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