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職後追討工資、墊付的費用、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
直接到社保局申請仲裁。你的訴求都應該得到支持。
B. 如果病人欠費逃跑,醫生該怎麼辦
近日,一則「病人欠費醫生扣款明細表」在網路熱傳。據了解,這是江蘇省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醫院追討病人欠款的方式,規定要求病人欠費金額的70%由主管醫生負責,將從10月起每月從醫生當月績效中扣除500元,直至扣完為止。贛榆區人民醫院院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病人欠款醫生承擔只是一種激勵措施,醫院還有多種追討渠道。
從網上曝光的一份「扣款明細表」中看到,該表涉及醫生39位,醫生扣款金額從數十元到數萬元不等,其中需要扣費最多的是一位普外科醫生,其收治病患共欠款18萬余元,按照醫生承擔70%計算,該醫生需要扣款12萬7千餘元,如果每月扣款500元,共計20年才能扣完這筆欠款。
該通知發出後引發院內一些醫生的不滿。一位兒科醫生在給醫院的說明中寫道,自己收治的患兒病癒後,其父母在欠費的情況下半夜抱著患兒離開病房,該醫生多次催繳未果,之後該病患所留手機停用。在這份說明中該醫生表示:「我不知道自己錯在何處,為了這個事情一而再再而三陳述真是一件惡心的事情,比我被病人投訴更感到寒心」。
贛榆區人民醫院院辦一位負責人確認扣款一事,不過他表示這只是醫院追討欠款的一項激勵措施,醫院還有多種途徑追討欠款,不可能都讓醫生承擔。這位負責人說,醫院年底對欠費清理時,發現很多2014、2015年的病患欠費仍未清繳,因而出台了這項措施,意在讓主管醫生找病人催繳一下欠款,「醫生能夠聯繫到病患家屬,但醫院有時候聯系不上」。
「我們醫院有規定,如果病人因為特殊原因繳不上費,醫生可以去醫務科申請,但是有些醫生因為疏忽沒有申請,等到病人跑了才想起來費用沒有繳」,這位負責人表示,出台扣款規定也是希望醫生能夠注意這方面的工作,「平時多說說可能就不會有欠款了」。
按照贛榆區人民醫院的規定,從10月份開始要對有病患欠款的主管醫生扣款,該負責人表示,「應該有個別的也有扣吧,但現在以催繳為主」。該負責人告訴說,如果醫生實在聯系不到病患,可以到醫務科申請法律追繳,「大額的可能最後都要走法律途徑」。
這樣下去,醫生也別治病了,全去催款去吧。
C. 請問如果企業欺騙員工說已經買了養老保險但實際上沒有買到,該如何追討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以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D. 自己離職公司為個人繳的企業年金補充養老金是否可以追討
如果你上的是企業年金的話,是這么一個情況:
企業年金繳費包括企業和個人兩個回部分,當你離職的時候,個答人那部分是絕對沒有權利扣留的,而企業幫你繳的部分,是根據你所在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執行的,一般是按司齡(也就是你在企業工作的時間)來確定的,一般的年金方案來說5~6年以上的員工是完全可以拿走的。不過你最好還是去了解下你公司的方案。
E. 如何追討養老保險金
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很難。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看是否可以辦理。
F. 企業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我已經離開了,還能追討回來嗎
如果還在時效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G. 用人單位對養老保險金自負是否可以追討
養老金本身就是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單位部分是由單位人事部門每月按時繳納的,你自己回也要交個人負擔答的部分,每月從你的工資中扣除交養老金的部分,如果單位沒有履行職責,未給你繳納單位應交的部分的話,就說明即使扣除了你每月的個人養老金繳費金額部分,實際上是單位就沒有給你們交養老金,這樣的話是可以追討單位補繳的!如果單位為你們墊付了個人應交的部分,現在單位要求你們個人自己負擔的話,也是完全合乎情理和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