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川省社保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多少
目前為止全國除上海市以外,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未出台。
2018上海漲養老金方案出爐!5月18日到賬!
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上海市從2018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含按規定納入職保的原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將於5月18日發放到位。
本市對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具體辦法為:
一是每人定額增加60元;
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計算;
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1%。
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7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後,本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5月18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相關人員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對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養老金。按慣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比企業退休人員晚一個月左右,於6月20日發放到位。
⑵ 四川省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⑶ 四川退休增加多少養老金
四川省2017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7月底前補發到位;2018年如何調整,政策還沒有出台。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規定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兩部分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7年7月18日
⑷ 四川省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增加多少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
⑸ 四川成都中人退休工資何時補發!每月增加多少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版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權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5)四川退休養老金增加多少擴展閱讀:
四川中人退休金補發,對於2014年以後國家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退休的人員,也稱中人,實行退休待遇新辦法,如果是老辦法待遇高,就按照老辦法發放,如果是新辦法待遇高,就按照新辦法,新辦法與老辦法的差額,乘以退休年數,第一年計發10%,第二年計發20%。
2019年對於四川省中人來說是值得紀念的日子,他們在苦苦等待四年後終於可以領到補發的養老金了。據了解,2014年10月1日養老金並軌後,為了保證退休中人的養老待遇不變,國家以十年為過渡期,從2015年開始對中人退休金進行補發。
報道稱,2019年1月起四川退休中人已經重新核算成功並且進行補發了,並且有不少中人拿到補發的退休金。雖說有的人領的錢多,有的人領的錢少,但都是按照同一個方案進行核算的,即按以下標准重算養老金並發放:
如果新辦法養老金大於老辦法計發養老金時,那麼在老退休待遇的基礎上,多出來的錢從2015年開始每年遞增10%每月進行補發,補發時間為10年。
1、2015年補發比例10%;
2、2016年補發比例20%;
3、2017年補發比例30%;
4、2018年補發比例40%;
5、2019年補發比例50%;
6、2020年補發比例70%;
7、2021年補發比例80%;2022年補發比例90%;2023年補發比例100%。
四川人社廳中人養老金補發的通知已經發下來,所以四川中人就多了一份福利。或許,本來的養老金並不多,但現在重算養老金,並且還補發養老金的,意味著福利待遇增加了。其實,無論是四川政府,還是中央政府,都一直關心百姓,提高養老金就是很好的體現。
綜上所述,四川中人退休金補發,養老保險制度規定過渡期為10年,每一年計發10%的待遇差額,直到發放100%為止,養老金的計發是按照上一年度工資增長率計算的,按照當時的工資和補貼確定,老辦法是按照年年增長,新辦法是使用待遇測、差額來計算養老金的。
⑹ 四川省退休養老金今年漲多少
從四川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漲180元工資,調整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2013年1至3月補發部分將在月底兌現。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三項措施,2014年部署要做好冬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並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因此受益。要積極採取措施,不斷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⑺ 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多少謝謝回答。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社保局獲悉,近日全省5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上調了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後人均月養老金達到1525元。此次上調,惠及成都12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⑻ 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漲多少
四川省2017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在月底前補發到位;2018年如何調整,政策還沒有出台。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規定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兩部分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7年7月18日
⑼ 今年四川省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6年,我國實復現了企業和機制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