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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

發布時間:2021-01-08 03:57:15

❶ 在廣州交多少年的社保後才能在廣州領社保

一、在廣州交15年的社保後才能在廣州領社保。
二、在社保繳納地區累計繳回納滿15年,並且達到退答休年齡之後可享受社保繳納地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如果我在廣州交滿了15年社保養老金,戶口不是廣州的,請問退休後按那個城市標准領取養老金

在某個地區累計繳費超過10年時,退休辦理可以有兩種選擇。

非廣州戶口,在廣州繳納社保超過10年,累計繳費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到廣州參保地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廣州市民的退休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也可以遷移回戶籍地退休手續,享受戶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國辦發〔2009〕66號: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廣州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擴展閱讀:

城鎮職工異地養老

相關法規的規定,一個企業職工,不管他有無戶口,在一地工作並滿足累計繳納15年社會保險費的要求,他就應該可以在當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當然,現在不少城市對此都加上了一些附加條件。譬如必須持續交到規定的退休年齡才能領取。

譬如將「累計繳費」偷換成「連續交費」,等等。這些做法並沒有法律依據。而《辦法》給了流動就業人員一個「十年期限」。

人保部2月5日向社會公布並徵求意見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一項專門對「轉移接續」問題作出具體規定的部門規章。

從目前媒體上反映出來的公眾意見看,有的叫好,有的搖頭——前者能將其稱作「一次戶籍『革命』」,後者則直指其「與社保法相矛盾」——反差之大,令人咋舌。

應該說,這項法規可能會給跨省流動就業的城市企業職工帶來一些利好消息:首先,以往在討論與流動就業相關的問題時,被關注的總是農民工。

而有城鎮戶口的流動就業者的社會保險權利,尤其是養老保險權利,很久以來都被擱置在一個被人遺忘的角落。

其次,一部分在流出城市繳納過養老保險費的職工,到流入城市工作後,關於他們應不應該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在政策上是非常模糊的。

就是他們想繳納,也不知道是應該在原工作地(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交還是在現工作地交。《辦法》的出台應該是以解決這些問題為目標的。

《辦法》實際上規定了跨省流動人員將來可以在哪裡領養老金。有人認為:「一個人在北京、上海這樣的中心城市工作,即便戶口不在那裡,只要參保滿10年就可以在當地領取基本養老金。」這樣的理解只對了一半。

《辦法》中對此還有一些明確的限制,譬如,男50歲、女40歲以上的就不行。另外,還有一些條件,《辦法》中沒有明說,但是很關鍵。

❸ 如果在廣州買了社保滿15年,以後退休可否在廣州領退休金。還是要到戶口所在地去領

在某個地區累計繳費超過10年時,退休辦理可以有兩種選擇。

非廣州戶口,在廣州繳納社保超過10年,累計繳費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到廣州參保地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廣州市民的退休待遇。

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也可以遷移回戶籍地退休手續,享受戶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優協,社保。

(3)廣州領取養老保險的條件擴展閱讀:

城鎮企業職工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1]。

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

(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

(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

(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

(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

(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

(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

(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

(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1995 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

(1)統籌范圍實際上仍以縣市為主,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相距甚遠;

(2)各地養老金收繳、支付標准不一,阻礙了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

(3)企業仍然擔負著養老金發放和管理退休職工的責任;

(4)1995 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

(5)覆蓋面依然很小,統籌層次依然很低。

❹ 外省的在廣州市買了社保滿期後怎樣領取退休金需要回戶口所在地領取嗎

如果在廣州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就可以在廣州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在廣州市領取退休金。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具體條件如下: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十一)》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❺ 在廣州交多少年的社保後才能在廣州領社保

在社保繳納地區抄累計繳納滿15年,襲並且達到退休年齡之後可享受社保繳納地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❻ 廣州養老保險轉移條件

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目前國內只能辦理養老保險的跨省轉移,醫療保險的跨省轉移要等到2010年7月1日才能出台具體的轉移措施,建議你等醫療保險轉移措施出台後再辦理轉移手續。
補充回答:辦理社保的轉移必須要有接受單位的,如果你是城鎮戶口,可以在自己的戶口所在地開一個社保賬號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繳費,也可以轉回戶口所在地,不過只要你原來的社保賬戶沒有欠費,暫時放在廣州。等你以後找到工作,單位給你繳納社保在把廣州的社保轉過來也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❼ 廣州養老保險每月可以領多少

社保養老保險交夠15年才可以領,沒交夠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你可以自己交或一次性交清
到退休年齡就可以領養老金了,交15年領139個月,現在延遲退休至65歲,不知道以後會延遲到多久
假如65退休,77歲後領到就賺到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請問廣州申領養老保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須知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為職工到社專會保險經辦屬機構辦理申領退休手續。 辦理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廣州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一式兩份; 2、《退休人員申請表》或《職工提前退休(職)審批表》及復印件; 3、如有《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並提供; 4、《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批表》及復印件; 5、軍轉幹部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軍隊幹部轉業審批報告表》及復印件。

❾ 申請一次性領取廣州養老金需要哪些資料

如何申領一次性養老金?
根據廣州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廣州養老保險參保人如需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個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一個是累計繳費滿足最低年限。如果繳費年限沒有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參保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存儲額。
辦理一次性養老金申領流程
一次性養老金申領條件:
1、申領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
3、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存儲額。
一次性養老金申領資料:
1、《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認書》;
2、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3、戶口簿(境外人員無需提供);
4、《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如有則需提供);
5、本市銀行存摺或銀行卡及個人對賬本。
備註:必須是本人半年內有使用記錄的本市工行、農行、建行、中行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
一次性養老金申領流程:申請人備齊上述資料向廣州社保局及其分局提出申領即可。只要符合條件,資料齊全即可申領成功。
【溫馨提示】: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養老保險費全部由個人繳交的參保人,還可享受一次性老年津貼。領取標准如下: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❿ 在廣州上班至少交多少年才能領取廣州養老退休金

其實你這個退休金的話沒那麼快的,而且你是需要達到一個標准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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