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樣清算個人帳戶養老金
1、《北京市養老保險月報外支付明細表》 一式兩份;
2、《北京市養老保險月報外支付匯總表》 一式兩份;
3、《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清算單》原件一份;(退休死亡人員無需提供,由支付科清算後列印)
4.、退休人員死亡需清算養老個人賬戶的,提供醫療機構等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死亡證明復印件一份(必須註明死者身份證號及死亡時間,加蓋醫院或者相關部門專用章)
② 事業單位破產清算職工退休金
根據破產財產的多少和清償順序決定了,這個不一定的。
《破產法》113條:
破產財產在版優先清權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③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准備期清算是什麼意思
1、個人應繳養老保險費由地稅部門徵收。個人應繳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由參保單位代扣後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2、單位應繳養老保險費按財政撥款方式分別處理。非財政全額撥款單位由參保單位向地稅申報繳納,屬於財政負擔的部分相應調減2017年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的補助;
由財政調整預算下達參保單位,單位發放的統籌內養老金不再退還參保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單位應繳養老保險費按照經辦機構核定數據,通過清算的方式確認收入,不納入地稅部門征繳。
清算的基本原則
(一)明細算賬。准備期內各機關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應支基本養老保險金,由各參保單位上報的繳費基數經市社保局按規定核定後的數據,分別進行賬務處理。
(二)全額記賬。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對准備期內機關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實繳部分)確認為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收入,機關事業單位已發放的基本養老金全額確認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
(三)差額結算。根據各參保單位申報並經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核生成的基金清算總表,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由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與參保單位進行差額結算;單位原代扣預繳的個人扣款,由單位與參保人員個人進行結算。
准備期內新增的退休人員,按工資福利部門核定的退休費和歷年調整金額之和進行清算,待國家和自治區公布相關數據後,重新計發的基本養老保險金與原待遇的差額,由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直接與退休人員進行結算。
④ 機關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清算退費工作能收取辛苦費嗎
答:機關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清算退費工作事實應該不能收取辛苦費。
⑤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清算的金額,應補發的需要繳納個稅嗎
需要繳納個稅的,要看職業年金和保險,他的工資達到了什麼程度?
⑥ 養老保險清算
對的.
你可來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源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最後還是建議你謹慎退保,得不償失.
⑦ 如何寫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清算說明
基本養老金計發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實行改革,實行「老人」、「中人」、「新人」三種不同的法。在國發[2005]38號文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屬於「老人」,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法。在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就是「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在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後參加工作,且繳費累計年限滿15年的人員就是「新人」,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