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斷交了 怎麼辦
養老保險中斷期間費用可以選擇不補繳。建議您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現在補繳。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1)放棄養老金怎麼生存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
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
2. 本人自願放棄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社保保險,是關乎勞動者年老獲得生活來源的一件大事,是國家要求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很多職工為此與用人單位或者養老保險機構發生仲裁、訴訟,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而努力抗爭,但是也有些職工沒有意識到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甚至認為參加養老保險是一種負擔。筆者接觸到有的企業願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是職工卻自願放棄,作為企業可以減少其負擔,當然同意職工放棄參保。1、我現在還年輕,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攢一些錢等用來養老;4、我是農村的,沒有必要繳納養老保險費。5、我工資太低了,每個月扣了養老保險費,自己不夠用。6、我是外地的,將來回去了,這些錢可能白繳了。其實,即使是職工自願放棄參保,也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第四條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雖然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甚至職工還簽署了保證書(聲明是自願放棄,並保證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也許職工確實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那麼是否意味著用人單位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不是,用人單位仍然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即面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強制征繳以及行政處罰。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繳納養老保險費。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都不得放棄參加社會保險。那麼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將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對職工給予具體的法律處罰,但是法規把這一責任歸於用人單位。因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中個人繳費的部分應當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有的職工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實是不能因此減少的。根據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中企業的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則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也就是說企業的繳費基數是整個企業的工資總額,不管職工是否參加,其工資總額應該是不變的,所以,有的單位工資總額中將自願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工資予以減除,以減少工資總額的數額,實際上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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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放棄養老金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放棄養老金是一種很絕望的體驗,因為我覺得如果放棄了養老金的話,就是意味著自己以後的生活沒有任何的保障,將會在孤獨的。交迫的生活中,面對自己的老年狀況,我覺得這是一個特別絕望的事情。
4. 我可以自願放棄養老保險嗎
基本養老保險社保保險,是關乎勞動者年老獲得生活來源的一件大事,是國家要求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很多職工為此與用人單位或者養老保險機構發生仲裁、訴訟,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而努力抗爭,但是也有些職工沒有意識到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甚至認為參加養老保險是一種負擔。筆者接觸到有的企業願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是職工卻自願放棄,作為企業可以減少其負擔,當然同意職工放棄參保。
1、我現在還年輕,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攢一些錢等用來養老;
4、我是農村的,沒有必要繳納養老保險費。
5、我工資太低了,每個月扣了養老保險費,自己不夠用。
6、我是外地的,將來回去了,這些錢可能白繳了。
其實,即使是職工自願放棄參保,也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第四條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雖然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甚至職工還簽署了保證書(聲明是自願放棄,並保證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也許職工確實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那麼是否意味著用人單位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不是,用人單位仍然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即面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強制征繳以及行政處罰。
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繳納養老保險費。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都不得放棄參加社會保險。那麼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將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對職工給予具體的法律處罰,但是法規把這一責任歸於用人單位。因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中個人繳費的部分應當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有的職工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實是不能因此減少的。根據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中企業的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則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也就是說企業的繳費基數是整個企業的工資總額,不管職工是否參加,其工資總額應該是不變的,所以,有的單位工資總額中將自願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工資予以減除,以減少工資總額的數額,實際上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5. 放棄工齡對養老金影響大么
對養老金影響不大。
養老金與繳費年限以及繳費比例而定。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6. 放棄養老保險的原因有哪些
放棄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因有兩個:
其一便是他們交不起。如果低收入者是自由職業——回打零工、擺答地攤,他每個月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再乘以20%。這對於很多收入在最低工資線徘徊的低收入群體負擔巨大。加之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往往高於他們實際的工資增長,剛開始幾年勉強繳費,因為保費上調而不得不斷保者大有人在。
第二個原因,是轉移接續的操作成本。在2009年前,因為養老保險關系無法跨地區轉移,每年春節前,南方城市的社保局前都是農民工排隊退保,取回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資金。
7. 自願放棄繳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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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社保保險,是關乎勞動者年老獲得生活來源的一件大事,是國家要求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很多職工為此與用人單位或者養老保險機構發生仲裁、訴訟,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而努力抗爭,但是也有些職工沒有意識到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甚至認為參加養老保險是一種負擔。筆者接觸到有的企業願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是職工卻自願放棄,作為企業可以減少其負擔,當然同意職工放棄參保。1、我現在還年輕,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攢一些錢等用來養老;4、我是農村的,沒有必要繳納養老保險費。5、我工資太低了,每個月扣了養老保險費,自己不夠用。6、我是外地的,將來回去了,這些錢可能白繳了。其實,即使是職工自願放棄參保,也是違反法律的行為。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第四條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雖然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甚至職工還簽署了保證書(聲明是自願放棄,並保證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也許職工確實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那麼是否意味著用人單位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不是,用人單位仍然存在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即面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強制征繳以及行政處罰。參加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繳納養老保險費。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都不得放棄參加社會保險。那麼職工自願放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將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對職工給予具體的法律處罰,但是法規把這一責任歸於用人單位。因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中個人繳費的部分應當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有的職工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實是不能因此減少的。根據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中企業的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則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也就是說企業的繳費基數是整個企業的工資總額,不管職工是否參加,其工資總額應該是不變的,所以,有的單位工資總額中將自願放棄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工資予以減除,以減少工資總額的數額,實際上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8. 請問辭職以後養老金怎麼辦
職工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封存賬戶
職工離職後,用人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作職工的個人賬戶封存處理。封存後,單位會將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封存單》等相關手續交還於職工。
職工個人辭職後可繼續交費,也可辦理轉移。
一、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悵戶封存單》、《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手續以靈活就業人員名義辦理續保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只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項,按靈活就業人員核繳,因地域差異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
繳費基數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00%或300%兩檔自由選擇。
繳費比率:養老保險按20%左右核繳。
舉例: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1500元,你選擇100%的基數繳費則每月應繳費用估算如下:
養老保險金=1500×20%×1(月)=300(元)
其中記入個人帳戶額=1500×8%=120(元)
進入統籌基金額=300-120=180(元)。
企業代繳社保(代辦社保收費標准)
二、辭職後可辦理養老保險轉移
辦理轉移手續後在新單位續保(新單位在異地的需要異地社保中心的確認或者等待政策允許轉入後再辦理)。
辦理轉出手續後以個人身份續保(持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辦理)。
停保一段時間,以後再續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報銷醫葯費。
因轉移、轉出和停保,前後幾次個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累計計算。
三、辭職後並符合條件的可辦理養老保險退保
城鎮戶口的不能退保,農業戶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證、社保卡、原籍政府回鄉證明辦理)。
農民有賴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但農民身份變為居民身份是大趨勢,所以不提倡退保。
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金不滿15年,那等到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個人賬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回。
國家規定,退錢的時候只退給個人自己扣交的錢,單位為職工交的錢全部都為國家做貢獻。因此國家把單位為你交的21%的錢全部劃到國家的養老統籌基金里了。
9. 如果放棄繳納養老金,每月往銀行存一萬,30年後能養活自己嗎
感覺你這個思考問題的方式不大符合常理!如果說你上班的話,公司會幫你繳納的,而且養老保險也沒個月根本就不用繳納那麼多。國家的好政策要積極響應啊!
3、有錢,但是目前是個體戶,該怎麼辦?
這個估計是不少人比較郁悶的問題,其實這個我們可以自己進行繳納的,通過一些公司自己進行繳納,而且即便是加上一些服務費,一個也一萬塊錢也用不了。
國家鼓勵繳納養老金的政策:“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政策。就是我們繳納的越多,繳納時間越長,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這個要比直接放在銀行劃算多了,而且更加靠譜。
而且放在銀行里,我們雖然可以隨時取出來,但是如果經受不住誘惑,搞什麼理財產品,真的是得不償失。所以你提出這樣的疑問,我不是很理解,為何國家那麼好的政策你不享受,卻偏要自己這樣搞。
跟著國家走,幸福年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