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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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繳費年限為參保人員按國家和省規定的企回業職工基答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與我市2000年7月1日實行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並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之和。2000年7月1日後補(追)繳的2000年7月1日前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得作為醫保視同繳費年限。醫保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男性最長不超過10年,女性最長不超過5年。
② 社會養老保險中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解釋
一般事業單位、行政機關會出現視同繳費年限字樣,指老職工在實行繳費前工作年限作為已繳費年限,不用補繳。
③ 合同制工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確立視同繳費年限,只是看檔案而已。按照你的描述,你在簽合同前只是臨時工,也沒有繳納養老金,所以自然不可能算你90年以前的工齡。
我們國家規定,在建立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來看,國家普遍認可的視同繳費年限有四類:
第一類,就是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的企業固定工人身份的工齡。普遍是1992年之前的工作時間。但是1986年10月之後參加工作的工人,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叫做勞動合同制工人,他們從那個時代開始就繳納社保,而不屬於視同工齡的身份。他們的繳費年限就是實際繳費年限。
第二類,上山下鄉知青的上山下鄉的時間,這是特定歷史背景下出現的特殊情況。
第三類,復退軍人的入伍時間。並不是所有的復退軍人都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是復退之後,國家必須安置工作崗位的人,他們的入伍時間才算。原農村戶籍的義務兵復員後,就不能夠視同繳費。不過我們國家2012年7月1日,我們國家實施了軍人保險法。從此不論城鎮農村都去交納養老保險了,也就不會出現視同工齡這一情況了。
第四類,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從此國家開始努力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的社會化工作,實現企業和事業養老雙軌制的並軌。
因此,確立視同繳費年限首先職工檔案中,要有相應的身份確認表。證明屬於固定工、上山下鄉知青、軍人,或者國家正式招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然後檔案記錄中要有完整的工作考核記錄或者工資調級表等檔案材料。
很多檔案材料一旦丟失都無法補辦了,所以一定要小心保管自己的檔案。最好委託專業的管理機構有他們管理,一旦出現丟失損毀情況,他們也會負責到底。
不過,也不要以為視同繳費年限就是沒有交費。由於他們都是國家認可的工齡,所以相應的繳費責任是由政府進行負擔。
社會保險法第13條明文規定,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政府負責承擔。
而且對所有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予以補貼,也就是政府要承擔兜底責任。黑龍江省2016年全部累計結余,已經達到了-232億。黑龍江退休老人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就是源於政府補貼了。2017年政府補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8004億元。
(3)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證明擴展閱讀: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④ 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依據什麼
1、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依據是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
2、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3、職工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4)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證明擴展閱讀
1、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2、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3、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4、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與實際繳費年限的區別:
1、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
2、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⑤ 關於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確認問題
當兵也算工齡,如果你上過保險,之前的肯定給你認定視同的
⑥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第一條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問題規定:
1、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2、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申請辦理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需要提交的資料:
1、職工本人身份證
2、職工個人檔案(個人檔案由當地公共就業部門保管的人員,由審批機構自行調取)
3、職工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審批表
⑦ 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為參保人員按國家和省規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與我市2000年7月1日實行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並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之和。2000年7月1日後補(追)繳的2000年7月1日前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得作為醫保視同繳費年限。醫保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男性最長不超過10年,女性最長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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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文件
這種情況可參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一、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二、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1、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2、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8)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證明擴展閱讀:
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1、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2、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險經辦機構辦理,由工資發放單位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的工資收入等基礎數據。
3、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目前國家技術監督局尚未公布社會保障號碼校驗碼,在公布之前可暫用職工身份證號碼。職工身份證號碼因故更改時,個人賬戶號碼不作變動。
4、個人賬戶建立時間從各地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個人賬戶時開始;之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從參加工作當月起建立個人賬戶。
5、1998年1月1日後才建立個人賬戶的單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從1998年1月1日起開始按個人繳費工資的11%記帳外,對1996年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還應至少包括1996、1997兩年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對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應包括自參加工作之月到1997年底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6、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帳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表式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同)。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8、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以上人員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9、個人賬戶計入比例為按第7條確定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從1998年起至少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1%,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1%,最終達到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目前各地個人賬戶記賬比例低於或高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向統一制度的並軌工作。
10、個人賬戶的儲存額按"養老保險基金記賬利率"(以下簡稱"記帳利率")計算利息。記賬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公布一次。
⑨ 央屬事業單位如何開具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證明
所謂的視同證來明,是在95年以前,沒有自開始社保繳費的情況下,事業單位職工工作年限等同於繳費年限。95年以後無論企事業單位都開始繳納社保了,也就是說95年以後的社保情況要看繳費。
開證明是在你原單位的人事部,要提供1.參加工作的原始材料。2.原單位參統的證明材料。3.原單位檔案轉出的原始材料(證明非開除。)
上述材料都齊全的,95年以前的工作時間有可能會變為繳費時間。
具體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