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戶口遷移後,農村養老保險怎樣遷移
戶口遷移看你是否已經出了你過去社保關系的管理范圍,可以去當地社保機構和你社保關系單位去調取檔案。
城鎮戶口的,可以在當地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勞保所。滿60周歲不交錢直接每月領60元的,也是有條件的,就是老人的所有子女符合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條件的,全都繳費了,那麼老人才能不交錢每月領國家補貼的60元。城鎮戶口也是這樣。但是因為我們國家從2011年7月1日實施了《社會保險法》,所以2011年如果你父親還沒有滿60周歲,那麼就還需要繳納養老金,一直繳到60周歲,才可以領取養老金。以前的試點地區,有很多老人58歲、59歲接近60歲的年紀多不繳費,等到60歲那年讓子女繳費,然後自己就可以不交錢領養老金了,但是從實施了《社會保險法》後,就不行了,如果你滿45周歲了,不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即便你到了60周歲還是要補繳15年,然後才能領取養老金。咱們國家目前的養老保險分為:職工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戶口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鎮戶口的)所以現在養老保險是全覆蓋,每單位也一樣繳納養老保險,老了可以領取養老金。你父親這種情況是住在農村,戶口是城鎮的,所以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其實農村的和城鎮的繳費檔次是一樣,農村的可以每年繳100、200、300、400、500元,城鎮的又多了5個檔次,600到1000,。國家補貼也是一樣60元,基本上沒啥差別。所以要找你要去你鎮上的勞保所問,你那裡每年是啥時候繳費,到時候就直接去就行了。通常是上半年3月份-6月份。如果還有不懂的,可以繼續問我。
Ⅲ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隨戶口轉走嗎
這個現在全國沒有統一,各地交費與報銷不一樣,還不能轉移。
Ⅳ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交最近戶口跨省遷移啦
不會有影響的,因來為社保是可源以轉移的。
社保轉移程序:
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社保轉移所需資料:
接收地社保開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須提供轉移人身份證號碼、轉入地社保所在銀行名稱及轉入地社保帳號;
本人須持《接收函》、社保手冊、終止合同書到公司辦理社保轉移手續。轉移手續辦理時萬家盛世人力資源公司會給轉移人開具《養老保險轉移清單》及《養老保險帳戶明細》;
本人須持由公司開具的《養老保險轉移清單》到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及醫保帳戶結清手續。
Ⅳ 戶口遷出是否可以戶口遷出地辦失土養老保險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
1、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一般是指因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整體版規劃權而徵收集體土地使用權後,失地農民才能根據當地的政策參加相應的養老保險;
2、當事人主動遷移戶口而交回土地使用權的,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但是一般來說,不能繳納「失 土」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Ⅵ 戶口遷移後,農村養老保險怎樣遷移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根據國家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Ⅶ 農村戶口遷移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也可在有了工作單位後,隨單位參加職工養老、醫療保險。如果已到退休年齡,可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7)農村養老保險能隨戶口遷出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轉移情況
一、遷出。
養老保險保險對象因戶口遷居外縣、要求轉移保險關系戶的,應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鄉(鎮)農保管理機構辦理遷出手續。有關材料應包括轉移申請書、戶口轉移證明等。
鄉(鎮)農保管理機構查驗後,應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將申請者的繳費證、戶口轉移證明材料、申請書及繳費記錄卡上交到縣級管理機構。縣級管理機構在收到上述材料後,要確認其轉移資格,進而對"繳費記錄卡"進行核實,並向遷入縣(市)發要求轉入保險對象的函件。
待遷入縣(市)復函同意辦理轉移手續後,要及時將轉移者的保險金本息,按規定的計算標准進行核算,轉入遷入的縣級農保管理機構。轉移者的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及繳費記錄卡也要隨之轉到保險對象將遷入的繳費單位。
二、遷入。
在收到遷出縣(市)要求轉移的函件後,遷入縣的管理機構要及時復函。待對方的保險金轉移過來後,要會同財會部門對保險金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要向遷入縣的農保機構發出由財會部門和縣級管理機構分別審核後的保險金收訖回執。對遷入者的繳費記錄卡和繳費證要審核,錢帳要一致。
Ⅷ 在農村交了養老保險戶口遷到城市怎麼辦
可以養老保險轉移到城裡,進行續交即可解決。
養老保險銜接制度的出發點是回,當一個人參加過答多種養老保險制度時,盡可能將其引導到能夠領取到較高待遇的制度。新農保和職工養老保險比較起來,無疑是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更高。如果參保者到達退休年齡。
累加起來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時間超過15年,就有可能在職工養老保險裡面領取待遇,把新農保里的權益累加到職工養老保險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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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介紹如下:
由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的主要對象是農村進城務工的參保人員,中的一些人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可能多次流動就業,「隨走隨轉」的實時銜接方式會導致社會保險關系的反復變化。
增加參保人員的事務負擔,也容易損失養老保險權益;而統一在最後確定養老保險待遇之前的時點辦理銜接手續,有利於簡化程序,維護參保人員權益,也降低了社會管理成本。
Ⅸ 農村的養老保險隨著戶口遷出了父母在原地還能領到養老金嗎
不影響。戶口與養老保險沒有關系,當然可以繼續領取退休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專的職工和以個人屬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按規定審批並發給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見附件)。
Ⅹ 農村戶口繳納的養老保險,戶口轉移時保險如何轉移
戶口轉移落戶後,到原投保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即可。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保關系注銷手續,然後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保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保繳費憑證,填寫《**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保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時須注意兩點:
第一,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保險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保險關系後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第二,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保險關系轉移後,從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相應待遇。辦理手續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如在規定的3個月內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如超過3個月沒有辦理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予支付未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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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流程
申請;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審核;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制度銜接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辦理: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各項手續。
辦結: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