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目前養老金/住房公積金個人交費比例應為多少
目前一般的繳費比例:三金為本人月收入的11%,公積金7%(這里的月收入是指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包括獎金之類的)
② 上海社保與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於15%。
單位如何繳存公積金:
老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新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合並、分立、撤銷或者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
個人如何繳存公積金: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注意事項:
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的了解很重要,繳納人員需要根據繳納規定進行費用繳納,以保證公積金繳存順利進行;
住房公積金兼有福利性與返還性,是為現代人減壓的一種好的政策形式。
③ 請教現在上海公積金和養老金單位幫我繳納百分之幾,我自己要繳納百分之幾謝謝!!詳細點!
自2013年10月1日至來2014年3月31日,上自海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2815元、上限為14076元,員工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以工資為繳費基數。
單位按35%的比例繳納,其中養老21%、醫療11%、失業1.5%、生育1%、工傷0.5%。
個人按10.5%的比例繳納,其中養老8%、醫療2%、失業0.5%。
住房公積金雙方各按工資的7%繳納,最低繳費額下限為204元、上限為1970元,雙方各承擔一半。
④ 上海社保公積金,單位與個人比例。
上海社保公積金比例
個人養老8%,個人醫療2%,個人失業1%,個人公積金7%
單位養老22%,單位醫療12%,單位失業2%,單位生育0.5%,單位工傷0.5%,單位公積金7%。
⑤ 請問上海公積金,養老金繳費比例
1、上海城鎮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單位22%、個人8%;
醫療保險 單位12%、個專人2%;
失業保屬險 單位2%、 個人1%;
工傷保險 單位0.5%、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 單位0.5%、個人不繳。
上海還有鎮保,費用都由單位承擔,個人不支付。
2、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各7%。
⑥ 上海社保公積金,單位與個人比例。
截至制2019年11月,上海社保公積金單位與個人比例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9.5%,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0.5%,個人0.5%。
4、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或機構統一繳納1%,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或機構統一繳納0.1%-0.95%,個人不繳費。
6、住房公積金:單位7%,個人7%。
(6)上海公積金養老金比例擴展閱讀
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確定注意事項: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⑦ 請問上海的養老金,公積金占工資比例多少
養老:單復位繳納22%,制個人繳納8%
醫療:單位繳納12%,個人繳納2%
工傷:單位繳納0.5%
失業:單位繳納1.7%,個人繳納1%
生育:單位繳納0.8%
公積金:單位繳納7%,個人繳納7%
合計:單位負擔44%=1320元,個人負擔18%=540元
⑧ 請問上海的養老金,公積金占工資比例多少
1、上海城鎮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單位22%、個人專8%;屬
醫療保險
單位12%、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2%、
個人1%;
工傷保險
單位0.5%、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
單位0.5%、個人不繳。
上海還有鎮保,費用都由單位承擔,個人不支付。
2、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各7%。
⑨ 上海市五險一金是按照什麼比例繳納的
上海繳納五險一金的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目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1%(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9%,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繳納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1%;
6、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9)上海公積金養老金比例擴展閱讀:
上海城鎮保險計算方法:
一、養老保險計算方式
按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個人繳費分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政府補助不低於30元。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准各地可根據當地財力調整。
按如今政策養老金待遇: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再加個人賬戶資金(個人繳費、政府補助、利息)/139個月。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負擔,退休後的養老金多少主要取決於1.個人繳費多少。2..政府補助多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負擔,各省的補助標准不一樣。3.你繳費的年限。
二、醫療保險計算方式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根據下列比例計入在職職工個人醫療帳戶:
(1)34歲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0.5%;
(2)35歲至44歲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
(3)45歲至退休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5%;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根據下列比例計入退休人員個人醫療帳戶:
(1)退休至74歲以下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
(2)75歲以上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5%;
三、失業保險計算方式
領取期限按失業職工失業前的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年限來計算:
1、繳費年限滿一年不足二年的,發給三個月的保險金;
2、繳費年限滿二年不足三年的,發給六個月的保險金;
3、繳費年限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發給九個月的保險金;
4、 繳費年限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發給十二個月的保險金;
5、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十年的,發給十八個月的保險金;
6、 繳費年限滿十年以上的,發給二十四個月的保險金;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四、工傷保險計算方式
企業在職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計發標准使用的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執行自然年度。因工傷亡職工計算工傷保險待遇使用的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執行自然年度。
五、生育保險計算方式
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醫療費定額標准:順產為1500元,剖腹產為3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增加200元;人工流產為84元,引產為252元。
⑩ 上海社保五險一金交金比例是多少
上海社保五險一金交金比例是:
養老保險:單位交20%,個人交8%;
醫療保險:單位交9.5%,個人交2%;
失業保險:單位交0.5%,個人交0.5%;
生育保險:單位交1%,個人不用交;
工傷保險:單位交0.2%-1.9%,個人不用交;
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10)上海公積金養老金比例擴展閱讀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繳費單位必須在接到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的繳費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有關單位、個人不得拒絕。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繳費單位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交納社會保險費:
(一) 繳費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繳納;
(二) 繳費單位到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繳納;
(三) 繳費單位的開戶銀行根據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開出的托收憑證或者稅收票證從繳費單位賬戶直接劃撥;
(四) 繳費單位與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繳費單位和個人必須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特殊原因暫不能繳納的,經繳費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的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但延期最長不能超過90天。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繳費單位不及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應當及時催繳,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部門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並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基金;據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