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方案2016 各地工資怎麼變
據統計,截至目前,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全部出齊,辦法除確定改革范圍和繳費基數外,還提出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向「中人」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部分地區明確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根據國務院去年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後,各省份陸續出台實施辦法,對繳費和待遇、改革的范圍、改革前後待遇銜接、基金管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職業年金等政策進行了明確。
根據安排,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按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8%繳費。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個人、單位分別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4%、8%繳費,全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此外,各地實施意見對於改革范圍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後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對於資金的籌集問題,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雲南等地更進一步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需財政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不過,由於各地實際情況的差別和省級以下地區具體貫徹意見擬訂進度的不同,啟動改革實施工作的時間也將有所差別。
❷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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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
(粵府辦〔2010〕4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的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的意見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結合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被征地農民應保盡保列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廣東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粵府〔2009〕124號)的要求,開展對本地農民基本情況的全面調查,抓緊制定新農保試點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新農保制度,逐步實現農民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要將已實行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並入新農保制度,將參加原制度的參保人個人賬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按本意見的有關規定計發待遇。已領取養老金的,在原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暫未列入新農保試點的地區,按照新農保的制度模式和主要政策,優先組織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落實政府和集體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助。二、完善養老保障政策,提高被征地農民養老待遇水平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適當提高被征地農民(含本意見下發後新征地項目和已繳納社保押金並辦理征地前批報手續的征地項目)個人繳費標准,增加基礎養老金。(一)提高個人繳費標准。被征地農民個人最低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50元,由征地時單列計提的養老保障資金支付。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提高最低繳費標准,或者增設繳費檔次供被征地農民選擇。被征地農民選擇的個人繳費標准高於當地政府確定的最低繳費標準的,高出部分的費用由個人負擔。(二)增加基礎養老金。被征地農民增加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55元。列入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被征地農民按新農保規定每人每月再增加新農保基礎養老金55元,達到110元。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等方面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三)養老待遇。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被征地農民可以申請按月領取本意見規定的養老金。被征地農民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支付,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被征地農民年滿60周歲,繳費不足15年的,按新農保規定領取待遇。三、建立多方籌資機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建立政府、集體、個人、項目業主等多方籌資機制,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一)用地單位一次性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用地單位按照本意見規定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的計提辦法,一次性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用於支付被征地農民個人按當地最低標准繳交的養老保險費用。(二)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被征地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予以補助。補助標准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會議確定。集體補助資金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三)各級政府合理分擔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1.個人繳費補貼。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按照粵府〔2009〕124號文的規定,對參保被征地農民繳費給予補貼。2.基礎養老金。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根據項目的性質由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負擔。其中屬於省重點項目的,由省政府負擔50%(即27.5元),市和縣(市、區)政府共同負擔50%(即27.5元)。其他項目由市、縣(市、區)政府負擔。新農保試點地區被征地農民所增加的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按粵府〔2009〕124號文規定解決。四、科學確定保障人數,合理計提社保資金(一)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人數的確定。征地時,須首先確定應列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人數。其中,徵收農用地以被徵收農用地面積除以2002年年末被征地單位(行政村)人均農用地面積,計算出土地供養人數,再以供養人數乘以被征地單位16歲以上的人口比例計算出需保障人數;當計算出的需保障人數超過被征地單位16歲以上人口時,以實際需保障人數計算社保費(徵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計算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另行制訂)。(二)養老保障資金計提。為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的落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對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的征地項目,用地單位根據應納入養老保障人數和按照當地被征地農民最低繳費標准繳納15年的數額,單列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並列入征地成本。徵收集體建設用地、集體未利用地的,參照徵收農用地養老保障費用計提標准計提養老保障資金;徵收的土地屬於被征地單位留用地的,不計提養老保障資金。計提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存入當地財政專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具體對象確定後,該筆資金用於支付所確定的養老保障對象個人繳費的費用,並記入個人賬戶。五、簡化社保審核手續,加快項目報批對於省重點項目征地,按照簡便、高效的原則,開辟征地社保審核「綠色通道」。2008年3月1日以後的征地項目在用地報批階段,用地單位可以採取一次性全額預存社保費用或繳交押金的形式辦理。繳交押金的,由用地單位按照2000元/畝的標准將押金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過渡戶」,並按照規定格式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社保承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再按照規定格式提供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承諾書(見附件1),並按照《轉發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7〕22號)的有關規定履行征地報批前的有關程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征地社會保障審核意見書(見附件2)。項目征地報批手續獲批准後,用地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將按規定計提的養老保障資金(沖減預存押金後)存入財政專戶。用地單位主管部門應負責督促用地單位按時將應計提的養老保障資金及時存入財政專戶。用地單位未按時繳存養老保障資金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追繳所欠費用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本金的1倍。滯納金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如果征地項目未獲批准,押金全額退回用地單位。已經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應視為已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所計提的養老保障費用發給其個人用於補助其繼續參保繳費。
❸ 什麼是養老金並軌制
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回
❹ 13省養老金並軌是哪些省份
按月領取抄: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❺ 13省公布養老金並軌方案 多地確保待遇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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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天津、廣東等地相繼出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已有22個省市公布了養老金調整方案。
❻ 養老金並軌意味著什麼
目前中國的養老金大體分為四軌:
1.公務人員的養老金無需個人繳納,退休時國家撥款
2.普通職工的養老金由個人和企業繳納
3.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為主
4.新農村合作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為主
2014年養老金並軌指的是3和4和並軌,跟2的並軌好像青島已開始了,至於公務員的養老金與企業職工養老金的並軌遙遙無期呢!
❼ 公務員養老金並軌的改制詳解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此次改革涉及哪些人群?改革後養老金如何繳納?如何確保在職人員待遇不下降?職業年金有何作用?就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經濟日報》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 。
「並軌」凸顯公平
「這次改革有利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全民參保的發展目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隨著我國社保覆蓋面的擴大,各類社會群體逐步納入社保體系。雖然過去曾經在多數地區開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改革並不到位。這次改革能夠從制度層面上根本解決「雙軌制」問題 。
「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意味著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公平性有了質的提升,也有利於加快促進機關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首都經貿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呂學靜說,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可以把按勞分配與繳費的權利義務對等起來,有助於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
單獨建賬避免風險
眼下在職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來的新人會按照什麼標准參加社保,他們的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從籌資方面看,這次改革的最大亮點,是由單位保障走向了互助共濟的社會保障,由單位和個人繳費、並與待遇相關的社會保險籌資機制,將使社保基金保障更加穩定,有利於保證員工待遇的可持續性。」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所謂社會保險籌資機制,即在職工作人員繳費、達到退休年齡人員領取待遇,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減輕養老金的發放壓力,為員工待遇發放的不確定性分擔風險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並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有利於明確各級財政責任,並且可以避免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造成不利影響。」金維剛說 。
褚福靈認為,基金管理的主要亮點是省級統籌,即機關事業單位以省級為單位匯集到省級賬戶,建立統一的基金池,這有助於增強基金的規模 。
「應該說,基金的統收統支是一個正確的方向。未來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還將進一步提高。」褚福靈說 。
新老辦法實現平穩銜接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所有在職人員,實施「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辦法 。
「通俗地講,『中人』是相對於『老人』和『新人』而言,指改革以前已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也是這次改革的主要對象。」金維剛說 。
《決定》明確,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那麼,如何保障「中人」待遇的銜接問題?金維剛表示,此次改革比較妥善地處理「中人」在改革前後的待遇差問題。在改革之後,將「中人」在改革前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退休時將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作為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同時,在改革後將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根據過去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並進行新老辦法的對比,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能夠基本保證其養老金待遇不降低。此外,如果按照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高於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有所限制,以防止養老金的不合理增加。採取這種過渡辦法,有利於改革前後的新老辦法之間實現平穩銜接 。
職業年金建立多層次保障
《決定》提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
「建立職業年金,可以實現養老保險的多層次保障,加強基金保障能力。」褚福靈表示,建立職業年金主要意義在於:一是實現多層次保障。基本保障由政府來主導,保障基本水平;補充保險由市場來主導,形成員工的補充待遇,這有利於實現公平和效率的並重,有利於實現政府和市場的分責。二是有利於為工作人員的待遇提供更充分持續保障 。
「這次改革中同步建立職業年金非常重要,因為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保基本,其替代率水平與改革前實行的退休費的替代率水平相比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通過建立職業年金可以提高退休之後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所獲得的養老待遇水平,起到補充養老保障的作用。」金維剛認為,此次改革明確要求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同步建立職業年金,將使職業年金在機關事業單位廣泛而又迅速地建立起來 。
❽ 關於養老金並軌
這位朋友本來世上復就沒有什麼公制平的事情,而雙軌制在我們的中國已經存在了很長的時間。所以說這是這樣的事情,是不可能被消滅的。現在有所改革,現在他們也需要交納個人保險費用,但是還是比我們高很多,所以說這是很漫長的路,一般來說我們都是看不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