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交社保65歲領了幾年人去世了還退本金嗎
1.養老金的多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基數和交費時間有關,並且跟基數和時內間成正比關系,交的基數高容、交的時間長,養老金更多,現在是不可能給你算出具體數字來的,只交15年,養老金會比較少的,這個跟你是不是農戶還是城鎮戶口沒有關系的
2.退休前死亡的,無論是否交滿15年,都是只能退個人帳戶部分錢的,也就是自己交的那些錢和所產生的利息,單位交的部分是不能退的,有單位的話,那麼單位還應該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那就沒有這兩個補償了
3.退休後死亡的,個人帳戶的剩餘部分可以退(扣除已經領取的),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4.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地不同,不好給你一個統一數字
② 農村老人70歲去世了,養老金怎麼還能只取嗎
肯定不能了。人都死了,戶口隨之注銷,人事部門就沒有這個人的相關信息了,養老金也就終止了。
③ 65歲農村老人中途死亡養老保險怎麼領取
人死後不能再拿農村養老保險金,但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內可以依法繼容承。
1、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2、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④ 農村老人去世,養老金還能退回來嗎
這位知友,如若老人過世,養老金的歸屬問題將按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第一種情況、內如果老人容60歲之前去世,那麼,老人生前所繳納的養老金,將全部退給繼承人。
第二種情況、如果老人60歲以後去世,那麼,國家會將部分剩餘的養老金,退給繼承人。
如果沒有立遺囑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⑤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60歲開始領,到65歲身亡,還能繼續領嗎
退休後的養老金活著可以領,死了就不能領了。
⑥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還能領多長時間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
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去世,就應該及時去戶籍地派出所上報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老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資金。此後老人養老金將不會再發放,如果沒有申報,老人養老金是一直會發放的,那麼這個時候就不能再領取了,再領取就屬於詐騙,要負有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65歲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擴展閱讀:
養老金的下發是固定的模式,但是如果在老人去世後,故意不銷戶,還惡意領取養老金,那麼一旦發現,是一種惡意騙保的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有權將多領的養老金退回,但是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喪葬費,也算是對死者的慰藉,因此,在老人去世後,大家一定要及時的銷戶。
一般來說,社保部門在計發退休月數的時候。會將多發的退休工資予以追回,扣減在應發的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費待遇上。
參考資料:女子在父親去世後冒領養老金 兩年報銷50多萬元_新聞_廈門網
⑦ 65歲的農村戶口老人死亡在工廠里。工廠能賠多少
有退休金么?
家裡兒女什麼情況
如果是事故引起的,出去喪葬費用後大概20-30萬吧. 如果老人有退休金的話會達到50-60萬
如果不是, 那廠里只給喪葬費.
⑧ 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60歲剛交完保險費,在65歲就死了,這樣才領了5年的養老金,有沒有什麼補助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四川農村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核定繳費基數以河北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編輯本段商業養老保險
五大關鍵詞
年金保險
要認識商業養老保險,這是一個絕對無法跳過的詞語。目前,保險市場上絕大多數商業養老產品,都是限期繳費的年金保險,即投保人按期繳付保險費到特定年限時開始領取養老金。如果年金受領者在領取年齡前死亡,保險公司或者退還所繳保險費和現金價值中較高者,或者按照規定的保額給付保險金。 年金保險和生存保險都是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生存為給付條件,年金保險是生存保險的一個變種,但是兩者之間仍然有所區別。前者在保險期限內生存時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方式給付保險金,後者在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時由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保險金。
領取方式
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通常有定額、定時或一次性躉領三種方式。躉領是在約定領取時間,把所有的養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額領取的方式和社保養老金相同,即在單位時間確定領取額度,直至將保險金全部領取完畢。社保養老金是以月為單位時間,而商業養老保險多以年為單位,如平安人壽的長青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等,都採取按年給付的方式。定時,自然就是約定一個領取時間,根據養老保險金的總量確定領取的額度,例如確定要15年領取完畢養老金,那麼保險公司將根據養老金總額,確定每年可以領取的具體額度。有些養老年金保險合同中有約定的時間,有些可以自由選擇領取的方式,中間亦可以更改。
領取時間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為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社保養老金即是按照這兩個年齡段進行領取。相比之下,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時間則靈活得多,提供了領取時間的多種選擇,並且在沒有開始領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領取的起始時間通常集中在被保險人50、55、60、65周歲這四個年齡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保險期間
所謂保險期間,簡單來說就是從保險合同生效到終止的時間跨度。在被保險人正常生存的情況下,保險期間將直接關繫到養老金領取的時間長度。目前,定期和終身的養老保險產品都非常之多。
保證領取
養老金是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一種保險,為避免被保險人壽命過短損失養老金的情況,不少養老險都承諾10年或者20年的保證領取期。也就是說,若被保險人如果沒有領滿10或20年的保證領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繼續將保證年期內的余額領取完畢。 上述這些,對於如何選擇養老產品而言,還是遠遠不夠的。衡量選擇商業養老保險,並非某個或某幾個因素的簡單比較,比如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不能簡單地說保證領取20年就比10年的好,終身的就一定比定期的劃算等等。其收益率,近者受費率、領取額度的影響,遠者還要受公司資金運用水平、社會投資狀況影響,選擇起來確需費點心思。
編輯本段選擇方法
如何選擇養老保險 如何規劃我們的養老保險方案,就要遵循以下幾點原則:
保費要合理
保費要合理(不會造成負擔) 年繳保費控制在年收入(工資、獎金、利息或投資收入等)的15~20%。
保額要足夠
人壽險是年收入的5倍左右,意外險是年收入的5倍左右。 通常,年齡在30~55歲的人最需要足夠的保障,這是為了在自己喪失工作能力的時候,家庭依然能夠保證在未來5年內的原有的生活水準。
保障要全面
保險一定要全面,包括人壽險、意外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等,讓您真正做到無後顧之憂。
編輯本段養老保險待遇
1。繳費年限: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 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 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 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 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A。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B。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C。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3。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編輯本段申請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編輯本段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
編輯本段新暫行辦法
養老保險的新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暫行辦法」明確了單位繳費按照繳費基數12%轉移,共計45個工作日辦妥轉移手續,同時劃定參保人不得退保。在這個「暫行辦法」中,最受公家關注的內容有兩點:一是單位繳費的轉移基數,二是今後將不再答應退保。對於前一個題目,人保部已經做出解釋,「確定適當的單位繳費資金轉移量,是為了平衡轉出地和轉入地的基金關系,對活動就業參保職員本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核定不會產生不利影響」。參保職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與單位繳費部門資金在各地區之間的轉移多寡沒有直接關系,社保跨地區轉移不會損害個人參保利益。
編輯本段跨省轉移
2009年12月29日發布消息,國務院辦公廳28日發出通知,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養老保險
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3],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異地轉移12%單位繳費,辦轉移不用到處跑 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過去,參保人員跨地區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單位繳費。從實踐情況看,轉入地要承擔將來發放轉入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責任,完全不轉單位繳費,長期支付的資金壓力較大。 綜合考慮轉入地與轉出地、當期與長遠的資金平衡關系,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目前,大部分地區的單位費率為工資基數的20%,少部分地區低於20%。這樣規定,單位繳費的大部分隨跨省流動就業轉給了轉入地,減輕了轉入地未來長期的資金支付壓力;單位繳費的少部分留給轉出地,用於確保當期的基本養老金支付。 如果讓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自己往返不同地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費時費力。辦法規定流動就業人員離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要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所有手續都由相關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同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公布了全國縣級以上所有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供相關人員查詢自己的參保繳費和轉移接續信息。 明確領取待遇地,農民工無須再「退保」 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這樣有助於消除過去由於地區之間職責不清,個別轉出地和轉入地常有相互推諉的現象。總之,讓每一個繳費滿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個地方領到基本養老金。 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5年。當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於累計繳費年限滿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由於他在3地參保都不滿10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而3地社保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多地參保,養老金計算全國統一 中國城鎮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一定系數計算,這對流動就業和穩定就業的勞動者都是一樣的,只要多繳費,個人賬戶儲存額多,這部分養老金水平就高。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與本地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對應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由此計算出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再與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出平均值,作為計發其基礎養老金的基數;繳費滿15年發給基數的15%,多繳費1年多發1%。辦法堅持了這一計發辦法,只是進一步明確了流動就業人員在各參保地的各年度繳費工資要與最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這既保證了全國政策的統一,又是一種相對簡便的方法。 對回鄉後不再返城就業的農民工,辦法規定的總原則是,其在城鎮參保繳費的記錄和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如果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同城鎮職工一樣計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滿足規定條件,也可以把城鎮參保的相關權益記錄和資金轉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總之是不讓他們已有的權益受損。但鑒於新農保制度剛剛開始試點,有關農民工養老保險在城鄉間的具體銜接政策,國家將另行研究制訂。
編輯本段農村養老保險試點
國務院辦公廳9月4日發布《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4], 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按照《指導意見》,我國農民60歲以後能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量農村勞動力向著城市轉移,農村老齡化現象因此變得日益嚴重。相關數據顯示,當前我國農村的老齡化問題比城市更為嚴重。而且隨著農村年輕勞動力向著城市轉移,農村傳統的家庭保障功能也受到削弱。另一方面,隨著農村人口結構的變化與家庭承包土地數量的普遍減少,以及土地被徵用與開發的增多,土地對於農村老年人的保障功能不斷受到削弱,已有越來越多的農村老年人難再倚靠土地養老。在這種情形下,正如有關專家所指出的,有必要建立制度化的養老保障制度,以彌補農民家庭保障與土地保障的不足。從這個意義上說,推行新農保制度首先是更為有效地應對日益嚴峻的農村養老問題之所需。 一直以來,我國農民養老都由家庭給予保障,實際上也就是農民自己為自己養老,國家與政府在農民養老上的作用與功能不明顯。而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另外,新農保制度還明確了地方政府對於農民養老保險繳費的補貼責任,規定了地方政府對於參保農民繳費的具體補貼數額。這標志著我國農民養老的籌資與保障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國家與政府對於實現農民老有所養承擔的責任得到了強調與彰顯,這實際上也是農民理當享有的獲得國家保障權利的回歸。 近些年來,城市養老保障制度推進較快,城市老年人養老待遇不斷提高,但是農民真正意義上的國家養老保障制度一直未被提上議事日程,這於廣大農民來說是有失公平的,也可說是農民尚未充分享受普遍國民待遇的體現與反映。而新農保制度的推行,表明傳統的城鄉二元制保障模式正在逐步向著城鄉一體化保障模式轉變,表明農民平等享受國家保障的權利正在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尊重,農民包括社會保障在內的普遍國民待遇正在更大程度上得到回歸。 實事求是地說,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相對我國當前整體經濟發展水平來說不算高,但是在當前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區財力有限情形下,「保基本」的養老保障標准能讓更多的農民納入到養老保障體系當中來,有利於更好地實現新農保的「廣覆蓋」與「可持續」。而相對於新農保當前的保障標准來說,更為重要的是新農保制度邁出了實施城鄉一體化保障的關鍵一步,為最終實現城鄉同等保障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礎,隨著我國經濟獲得更大發展以及地區發展差距的不斷縮小,城鄉保障水平也必會不斷趨於接近,並使真正意義上的城鄉同等化保障得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