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金交夠15年,領了兩個月養老金人突然去世,剩下的錢怎麼辦
已經交的錢會被家屬繼承,還可以領到一筆撫恤金。如果養老金在兩個月內突然去世,則養老金的個人賬戶將無法交付,因此可以依法繼承個人賬戶中的錢以及喪葬補貼。根據遺囑繼承或主要繼承的原則進行繼承。當然,如果只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那麼個人賬戶中的錢應該在2萬元至3萬元之間。換句話說,家庭繼承的錢只有這么多。
養老金的年度增加,通常不涉及這一部分,而是在兩個月內死亡,但每個人都需要知道。退休後,國家提高退休金水平,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價格和工資,在2018年提高5%。這筆錢的一部分也將支付到統一帳戶中。
『貳』 一個人交了2份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個人有兩個養老保險賬戶,可以消掉一個養老賬戶,合並成一個養老賬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若同時在兩地以上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賬戶合並需要的資料:
1、《社會保險費退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社會保險費退費明細表》SF051(一式三份)
3、繳款憑證(繳款書或銀行繳費回單)原件、銀行存摺的復印件;
4、單位退費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所涉及人員的應征資料,如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
養老保險不允許重復領取
養老保險因為有著社會福利的特殊性,所以一個人只能領取一份。不管你是在家繳納也好,異地繳納也好最終只能將所有的社保匯集在一個地方退休,領取一份養老金。
養老金不允許重復領取意味著,不管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好,職工社保也好,靈活就業社保也好,最終也只能選擇一個種類退休,各個社保之間的關系是這樣的:
1、靈活就業和職工社保可以合並。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能轉換成職工或靈活就業社保,如果選擇職工社保退休,居民社保將退回個人賬戶部分。
3、職工社保或靈活就業社保可以轉換到城鄉居民社保里,根據當地政策按比例轉入。不過居民社保待遇較低,所以一般還是建議以職工社保退休。
『叄』 未退休人死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養老保險是分兩部分專組成的。我們屬工作時交的五險一金里有養老保險,這部分錢是個人繳納,直接進入個人賬戶,等於是你工資的一部分,只是這么多年,給你存起來了而已。
所以這部分錢款是可以取出來,可以繼承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和遺屬補助金等。
知識拓展:
這個規定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肆』 後老婆將你的養老金取走怎麼辦
這後老婆是什麼鬼後老婆是你現在的老婆嗎?你還有前老婆後老婆的區分版,那錢老婆是說權前妻後,老婆,是你現在的老婆了,你現在老婆娶走你的養老金,你的養老金其實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取走了,他也是有權取走的,但是你可以將它還一半給你
『伍』 人去世了養老保險怎麼退,需要辦什麼手續
人死後社保退的方式: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 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
需要的手續:
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到社會保險辦理。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人走了養老金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人去世社保可以全退:
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領取。
人死亡後,社保里自己交養老保險退的方法: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去世,其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由其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陸』 農村60歲老人養老金被別人領了怎麼辦
到農保辦說明情況,或咨詢村委。
『柒』 在單位幹了10年,不給買養老保險,61歲叫走人,怎麼辦
如果你確實到了六十一周歲,不能再訂立勞動合同了,單位讓你走人,也是正常回。
至於單位十年不給你答買養老保險,你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單位為你補辦。勞動爭議仲裁是處理的,但法院不處理這個社會保險辦理的問題。
但是如果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為你辦理社會保險,導致你不能享受相關社保待遇的,你可以就造成的損失向法院起訴。
『捌』 養老保險只領一年人就死了該怎麼辦
養老保險只領一年人就死了,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根據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一個人如果交滿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後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如今明確規定可以依法繼承的只有後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並不包括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是無法被依法繼承的。
雖然只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被繼承,但是死者的家屬可以從養老基金中拿到兩筆錢,根據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