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繳存基數和退休工資的關系
社保基數和職工退休工資是有關聯的。因為社保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工資就會越多。退休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而社保繳費基數越高,個人繳納的費用就會越多,到了退休時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自然也就會越多,所以退休工資也自然會更多。
繳費基數和退休金的關系如下:
1、社保基數和職工退休工資是有關聯的;
2、退休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3、社保基數也影響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這個數值是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中的重要參數,所以也會影響到未來退休工資的多少。
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的注意事項
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綜上所述,社保繳費基數和退休工資關系:社保繳費基數越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越多,退休職工領取的養老金越多。社保繳費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