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養老和公司社保可以同時交嗎
不可以,以哈爾濱市為例。
《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九條凡本市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均可依據本辦法規定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新農合。國家和省對參加新農合人員資格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參合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重復參加新農合。參合人員應當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辦理參加新農合證(卡),持證(卡)就醫和享受新農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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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五條 個人賬戶資金不得提取現金,或者挪作他用,本金和利息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參保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在結清相關醫療費用後仍有結余的。
按照其繼承人的意願劃入其繼承人的個人賬戶或者由其承人一次性支取現金;繼承人在參保人員死亡之日起兩年內沒有申領的,個人賬戶余額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十六條 參保人員已辦理長期異地就醫確認手續或者出境定居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支取現金,保留其個人賬戶。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人員,轉移社會醫療保險關系時,個人賬戶余額可以憑相關資料轉移或者支取現金。
Ⅱ 農村養老保險與公司交的養老保險有沖突嗎
如果你給兩份保險交錢。這肯定是沒有沖突的。但是將來退休後,是有點麻煩。換句話說,你只能享受一份,只能拿一份錢。
首先要確定你是留在現單位生活還是回戶籍地,如果回戶籍地,那養老保險是轉不回去的,或許以後可以,但現在轉的話是相當麻煩,就算是轉,也不會全額轉。
而如果你要留到現居住地生活,可你的戶籍是農業戶口,你的各項社會保障將不會得到,除非你轉成非農戶口,如果你轉成非弄,你現在的這個農村養老保險就會失去,兩者還是存在一定意義上的不能兼容。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Ⅲ 我在單位交了養老保險又在農村交了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有三種辦法,分別如下:
1、有單位交養老保險,可以先把農村的養老保險停掉。
2、如果有重復繳費部分,去社保局把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明細列印一份,拿到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的社保局辦重復繳費的退費手續。
3、如果不是同時復繳費的,將來辭職,可以把單位的養老保險到社保局開轉移證明,把證明交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社保局,把兩地社保累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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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Ⅳ 自己在農村交了每年300元養老保險,現在公司又要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好事啊。
公司繳納的養老保險自然比你購買的農保要高得多。版
怎麼辦?
你現在立馬停止權農保繳費,就享受公司購買的社保就可以了,至於你之前繳納的農保,是可以和現在公司繳納社保合在一起的,你 要給你公司的人事部說清楚,好讓他們給你的社保做合並,否者,他們不知道的話,社保部門只會認定你進入公司後的繳費年限。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並了以前的老農保和城鎮保險,兩者是可以合並在一起的。
Ⅳ 農村養老保險與公司交的養老保險能合並嗎
不能。只能選擇一邊,以後退休後也只能享受一邊,如果選擇城鎮保險,那麼農村養老保險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以在退休時清退。
拓展資料
1、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Ⅵ 單位交過社保了,還用交農村養老保險么
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可以一起繳納嗎?為什麼?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是不能同時來進行繳納的,因為即便自己同時交納了這兩種養老保險,但是最終是享受不到雙份養老金待遇的,所以說是沒有任何的實際意義。
我們一個人終身,只能夠享受一份退休金的待遇,要麼你參保職工養老保險,要麼你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所以說只能夠選擇參保其中的一種養老保險來讓自己實現養老金的待遇,當然如果自己經濟條件好,那麼我個人建議還是要參保,職工養老保險是比較合適的,因為職工養老保險畢竟讓自己今後在退休之後能夠獲得一個較高養老金的待遇,奠定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但是如果沒有就業的一些想法,或者說自己年齡已經偏大,甚至是超過45歲的年齡,那麼這種情況下選擇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是可以的,因為畢竟自己一方面是不就業,另一方面如果說年齡比較偏大,那麼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很有可能不能夠按照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來辦理退休,所以說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保證自己在60歲來辦理退休,因為居民養老保險到目前為止,還是允許在60歲之前一次性補繳15年的費用,所以說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之間是各有利弊的,那麼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參保,什麼樣的保險更加適合於自己。
Ⅶ 村裡交了養老保險 企業里還用交么
會沖突的。
這些參加養老保險的信息,只要在一個省內,最後都是內要錄入一個系統內的,即是你容現在繳了兩份,最後也沒有用。只能算一個。
新農村養老保險實際上你退休後開不了什麼錢的,基本作用就是零。
你只要在企業里連續繳費,退休時,就可以順利領取退休金了。
Ⅷ 我在公司交的養老保險和農村交的養老保險有沖突嗎
不可以同時參保,但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新農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休之後也只能享受一份。以最後參加的為領取標准。所以,二者只能取其一,建議只交一個就好。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不能同時交,不在同一個區域也不行,因為現在的社保都是全國聯網的,城鎮保險與新農保只能選擇其中一項。
註:
抵達退休年齡時,若契合在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領取待遇的條件,可以申請將城鄉居保個人賬戶儲存額並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辦法領取養老金。
若參與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缺乏15年的,可以申請將職工養老保險參保關系轉入城鄉居保,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並入城鄉居保個人賬戶,按照城鄉居保計發辦法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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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參加工作的時間不同,其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也有差別:
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補貼四部分。
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計發;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為基數,按照1/120計發;
過渡性養老金:以職工退休前經保值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其1997年底前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按1%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點工資×職工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
補貼:補貼標准為125元。
Ⅸ 我現在單位給我交了養老保險,還需要再交農村養老保險嗎
有單位交養老保險,可以先把農村的養老保險停掉。如果有重復繳費部分,去社保局把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明細列印一份,拿到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的社保局辦重復繳費的退費手續。
如果不是同時復繳費的,將來辭職,可以把單位的養老保險到社保局開轉移證明,把證明交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社保局,把兩地社保累計在一起。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四條 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第五條 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9)農村交養老保險公司還要交嗎擴展閱讀: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
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
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第九條 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