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山東人在上海交了15養老保險,可以享受這邊待遇嗎
如果你退休時還在上海,並且在其他地方沒有比15年更多的交費記錄,那麼,你可以選擇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㈡ 女43歲開始在上海交社保 交滿十五年後能享受上海退休養老金嗎
可以享受
但按目前的政策,交了12年就到法定退休年紀,沒辦法交社保了,除非延遲退休。
㈢ 在上海居住二十年能享受上海的養老保險待遇嗎
關鍵是戶口所在地是哪兒,如果是上海戶口既可以享受上海的養老保險待遇。如果是異地戶口就不能享受上海養老待遇。
㈣ 是不是在上海交滿十年的養老金就能享受上海一樣的待遇
你把自己想得太牛逼了,不可能的,任何地方都需交滿十五年才能在退休後享受當地的退休金。
㈤ 外地人在上海工作,交社保,到退休年齡了可以按上海的基數領養老金嗎
需要分情況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原參保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上海養老保險享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㈥ 上海社保交多少年才可以領取退休金
上海市民繳滿15年可以領取退休金。達到上海市規定的退休年齡的時候,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6)上海養老保險享受擴展閱讀:
退休金計算方式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㈦ 請問我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退休後哪裡領退休金一樣嗎
退休金應該在上海領。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規定:若您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麼在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當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您的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後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那麼您的養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您可在上海申領養老金。當您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工齡,下同),那麼您申領並按上海標准被核定後,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當您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您可在滬申請延續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後再申領養老金。
外地戶籍如需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其一,在上海繳納社保累計滿10年。
其二,在上海和外地總共繳納社保累計滿15年。
其三,到達退休年齡時社保關系在上海。
㈧ 外地人能享受上海的養老保險嗎
外地人能享受上海的養老保險嗎?據我所知,應該可以的,但是有條件的,如果你是在回上海交的答養老金,那可以在上海享受養老保險,如果你不是在上海交的,你的婦科也不在上海,退休的時候你也不在上,在上海那可能不可以,如果你在上海交的養老金,退休的時候也在上海,並且在上海去住那裡,可以領上海養老金的
㈨ 外地戶籍上海交社保滿15年之後可以享受養老金和醫保嗎 急!!!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9)上海養老保險享受擴展閱讀:
社保累計交滿十五年就可以享受養老待遇的。
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麼在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後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養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可在上海申領養老金。
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工齡,下同),申領並按上海標准被核定後,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可在滬申請延續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後再申領養老金。
㈩ 外地人在上海交滿15年養老金,有居住證,退休了可以在上海領養老金嗎
如果在上海參保繳費滿10年以上且退休時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仍然在上海,則按照上海政策辦理退休並享受上海的養老待遇。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第二十八條 凡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三)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前款所述人員不論在哪個月份到達退休年齡,退休當年按12個月繳費,並按前款規定增發養老金。離休幹部、勞動模範、高級專家以及按國家規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員等所享受的優惠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