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一般從社保卡賬戶發放。抓緊去銀行激活自己的社保卡。
❷ 在異地交納社保,退休後工資在哪領取
在異地繳納社保,如果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或者更多的年限,就可以在異地辦理社保養老和醫保退休,到時候銀行卡辦一張全國通用的,在自己家鄉的所屬銀行就可以領取退休金。
❸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社保哪裡拿
法律分析:社保在外地繳納的,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只要是符合了當地的退休條件,這樣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我國法律規定領取社保的條件是:一是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而是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❹ 社保在哪交多就在哪領退休金嗎
社保並不是在哪交得多就在哪領退休金。
我國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的地點主要依循著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原則,具體情況如下:
1、在戶籍地參保,在戶籍地參保的退休人員,退休之後在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2、在多個非戶籍地參保,在多個非戶籍地參保的情況是比較復雜的,主要是根據參保人員的繳納期限來決定的,以10年為期限。
如果最後參保地繳納社保期限滿10年,那麼在最後社保繳納地辦理退休手續;如果最後參保地繳納社保不滿10年,那麼會到上一個社保繳納期限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所有參保地均不滿10年,那麼會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養老保險累計繳納滿15年。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費期限不足15年,那麼也是無法領取養老金的,所以大家在工作的時候一定要重視養老保險的繳納。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員由單位幫助繳納社保,而沒有固定工作單位的人員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來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❺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定。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領退休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到戶口所在地領退休金。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❻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按照規定,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不足10年的,應該轉移到繳納滿10年的社保部門辦理退休,各地都不滿10年的,應該轉移到戶口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社保在哪裡交的退休了就在哪裡領嗎
❽ 社保不在戶口所在地交,退休工資應在哪裡領
【法律分析】
以您最後參保地為退休工資領取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❾ 社保個人繳費是在哪交就在哪退休嗎
不一定。當工作崗位變動時,退休可能與上一次交社保的地區不同。
比如,我55歲在湖南工作,在湖南交社保。後來去深圳工作,在深圳交社保,並且在深圳退休。
無論在哪裡交,社保都會轉入你工作的地區。社保跟人走。
❿ 退休金在哪裡領
1、社保在戶籍地的退休後當地領取
比如,你戶籍在北京,工作也在北京,養老保險也一直在北京繳納,那麼等你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養老金領取。
2、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
比如,你戶籍在河北,工作在北京,養老保險一直在北京繳納,只要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養老金領取。
3、年限不夠,轉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比如,你戶籍在河北,臨退休時工作在深圳,可是在深圳繳納的養老保險不足10年,那麼如果你在上一個工作地北京滿10年,你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養老金領取。
4、多地年限均不夠,資金歸集戶籍地
比如,你戶籍在河北,在北京工作了8年,在廣州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時候,每個地方累計繳納的養老保險都不足10年,那你只能回戶籍地河北辦理養老金領取了。
5、多地繳滿10年,在最後一個繳滿年限地領取
比如,你戶籍地在寧波,分別在深圳、北京先後繳費滿10年,最終領取地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