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你可以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到社保局辦理現在是網路時代只要到當地的社保部門辦理即可
2. 戶口遷移城鄉居民養老怎麼辦
戶口遷移,可以去社保局開具繳納養老保險憑證,到新駐地社保申請轉移,退休時統一合並計算。
一、農村養老保險戶口遷移後怎麼交
農村養老保險有定期交費、不定期交費和一次性交費三種形式。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採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採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後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後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二、入戶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需要轉移嗎
根據相關規定,參保人在繳費期間且未滿60周歲的戶籍跨省、市遷移,需辦理城鄉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轉出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但如果在戶籍遷移前已年滿60周歲的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就不能轉移了,只能在原參保地按原參保地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待符合條件時按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而已經領取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管戶口遷不遷移,養老保險關系都不會變的,現在怎麼領以後就還怎麼領,不受任何影響。對於在同一市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只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而在同一縣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以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到轉入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相關材料,然後等待社保局通知辦理的結果就行了。
3. 南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怎麼辦
法律分析:申報材料:
(一)辦理參保繳費憑證
1.個人辦理
(1)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驗原件;
(2)委託辦理還需提供:
受託人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驗原件;委託書,原件1份。
2.單位批量辦理《社會保險批量轉移名單》,原件及電子文檔1份;
3. 系統查詢不到數據或數據信息不全,需核對繳費信息的: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驗原件;
4. 如有欠費且放棄補繳的,提供《承諾書》,原件1份。
(二)辦理轉移單
1.區內轉出的,提供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申請表》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原件1份;
2.跨省轉出的,提供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原件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相互轉移嗎,如何轉移
法律分析:可以。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辦理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第四條 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5. 居民養老保險怎麼跨省轉
根據有關規定,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部分統籌基金。其中,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轉移額為:1998年1月1日前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2006年1月1日後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統籌基金轉移額為: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的12%的總和確定,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人員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轉出轉入)流程如何辦理?
(一)申請一般賬戶跨省轉移的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後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二)資金轉移辦法: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按個人繳費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2006年1月1日以後按8%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三)在離開原參保地跨省就業之前,參保人員應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四)轉出人員個人有欠費的,社保部門應注意提示其先辦理補繳手續並繳費,否則欠費期間將不計算繳費年限。
(五)若參保人有多重養老保險關系的,由社保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只保留其中一個個人賬戶,其他關系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予以退還。
(六)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的只能申請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轉移手續與一般賬戶轉移程序相同。轉入社保機構在信息系統中加註「臨時繳費人員」標注。轉出地加註「省外臨時繳費人員」標注。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
參保農村居民領取新農保養老金應符合哪些條件?
參保農村居民領取新農保養老金應符合以下條件:(1)按規定參保繳費;(2)年滿60周歲;(3)未按月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其中,在當地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已年滿60周歲的不用繳費,可以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參保繳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期限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數不少於15年。
6. 湖南省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如何轉出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I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參保人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表》,出示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提供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歸集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待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第六條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九條 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7. 如何將城市養老保險轉回農村
城市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不是一回事,沒有辦法轉的,如果有城市職工養老保險,還是享受城市職工養老保險的好,因為城市職工養老保險金比較高。
8.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怎麼退
等到退休之後可以退還個人繳納的部分。
未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
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辦理一次性支付: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9.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1、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後,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接續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金額;
(2)將轉移基金金額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9)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怎麼轉出擴展閱讀: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許多人因個人意願或工作調動到不同的城市工作,人員流動就業成為了普遍現象。經常有參保人前來咨詢,到不同城市工作參保後,如何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合並不同城市的社保?
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辦理省內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各項養老保險權益合並計算,具體辦理流程為:
一、出具參保憑證。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停保狀態下,攜帶身份證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系轉出手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實際繳費情況為其開具《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二、轉入申請登記。
參保人在轉入地參保繳費後,攜帶身份證和《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到現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系轉入手續。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
參保人只需完成上述兩個手續,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對接轉移。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後,將參保人的社保關系轉出,並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後,及時為參保人錄入轉移信息,辦結轉移手續。目前,廣東省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業務辦理時限為25個工作日。
注意,如果參保人不能親自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的,可委託他人辦理。被委託人則需持本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到屬地社保經辦機構代辦轉移業務。參保人如有疑問,可在辦公時間致電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