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領取失業金後基本養老保險怎麼辦
領失業金期間保險可以不繳納,但是如果有條件的可以自行進行繳納。一般來說,領取失業金也就意味著失業了,而一般只有有工作的才需要交納社保的,所以在這期間一般允許不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❷ 下崗之後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養老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對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做保障的,符合一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同樣也是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下崗之後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該怎麼辦?還要繼續交嗎
不同下崗人群所享受的失業人員養老保障情況是不同的,具體如下:
一、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再就業人員
失業人員事業之前和再就業後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合並計算,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期間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其儲存額連續計算利息,並與再就業後的個人賬戶合並紀錄,個人賬戶號碼始終不變。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應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辦理轉移檔案關系手續,重新啟封養老保險手冊,並在新的用人單位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自己從商人員
職工自謀職業或非正規就業的,可以把檔案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存入本市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職能的職業介紹機構,在該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委託存檔手續後,可以重新恢復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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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失業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怎麼交
法律分析:可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然後自己去社保局交養老與醫療保險,也可以交給掛靠公司讓掛靠的公司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❹ 領失業保險金對以後養老保險有影響嗎
不會。
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是獨立的兩個險種,待遇互不影響。養老金多少主要和繳費基數高低、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相關,總的來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一般來說,失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代繳醫療保險費。當然具體還是要看當地的政策。
若入職新單位,應及時辦理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避免影響新單位參保。
一. 養老保險
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二.失業保險金的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❺ 職工失業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一、職工失業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可以自行申請繳納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具體的辦理繳納費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保部門(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個人交社保政策: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3、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4、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對象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養老保險的繳納流程都非常的簡單,在失業之後公司當即就會停止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如果不以個人的身份繼續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等於所有的社會保險就會陷入暫時封存的狀態。但是,養老保險其實是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如果不著急的話,可以找到新工作以後,再由新用人單位一並繳納社保。
望採納!
❻ 職工失業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是不能交納社保的,也不能交納養老保險。所以要交納養老保險就需要先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交納養老保險存在兩個情況,第一個是單位為員工交納社保,其中包含養老保險。第二是個人靈活就業自行交納養老保險。這兩種情況的出現都使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要求消失。所以是不能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時交納養老保險。《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要求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交納失業保險費滿2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❼ 失業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法律分析:1、符合辦理規定,列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告知養老金卡(折)領取時間、地點。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❽ 領取了失業金對以後的養老金有沒有什麼樣的影響
1、影響養老金高抄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襲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2、領取失業金是因為你繳納了失業保險,和養老金本身並沒有關系。這里所說的是你在失業這段期間內,是否繳納養老保險,也就是上面所說的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
3、本地城鎮戶籍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繳納社保,一般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項。繳費基數在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的300%和60%之間確定,而繳費比例要看各地規定了。
以上海舉例給你聽:
上海城保繳費比例為:(通過單位繳納的)
養老保險 單位22%、個人8%;
醫療保險 單位12%、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2%、 個人1%;
工傷保險 單位0.5%、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 單位0.5%、個人不繳。
上海自由職業者繳費比例為:
繳費比例為44%或38%,其中,養老保險費為30%、醫療保險費為14%或8%。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不繳納。
一般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也可能會有不同檔次供你選擇。建議個人繳費的基數和比例,向當地社保局12333進一步確認為好,畢竟社保政策各地有異。
❾ 領完失業金後、怎麼續交養老、醫療保險
您好,一、養老保險中斷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補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時新單位幫忙處理,直接找人事處理就行。
二、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1、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0/2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2、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因此當事人可以選擇補,也可以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三、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1、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保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2、比如:A地社保平均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❿ 下崗了,沒有買斷,養老保險怎麼交
「買斷工齡」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問:我們是東鄉縣供銷社職工,現在各地都在進行「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所有幹部職工都要一次性買斷工齡。
買斷工齡以後,社會養老保險金由職工本人續繳。按現行規定:一、如果個人不續繳,到退休以後,社會養老保險部門將不發給退休金。以前企業繳交的部份也同時作廢。二、如果個人續繳,而未到退休年齡發生死亡或病故,社保部門只發還個人部份的3%。
我所問的是:一、以前企業繳交的,今後個人不續繳為何能作廢?二、個人無能力續繳,以前企業繳交的部份能否保留,到退休後計發退休金?三、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個人續繳的27%是否能全額退還?企業以前繳發的27%是否退還個人?
答:根據贛勞社辦[2001]39號文件的規定,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重新在新企業就業的,企業與職工要簽訂勞動合同,由其新的勞動關系所在企業負責或通過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為其接續社會保險關系,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或採取靈活方式就業的,本人可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通過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其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及管理比照城鎮個體工商戶的規定執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的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期間應主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通過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封存手續,其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養老保險關系予以保留,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並按規定計息。如本人自願,也可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並比照城鎮個體工商戶的辦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根據贛勞社[1999]53號文件規定,1995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1995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職工,在2010年10月1日前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根據贛勞社[2000]9號文件規定,退休時若本人同意,允許其按退休時的繳費基數一次性補足繳費滿15年後,按繳費滿15年的標准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若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者雖滿10年,但本人不同意補繳費用,按照贛勞社[1999]53號文件規定,職工退休時,按本人全部月平均工資的標准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每滿1年,一次性發給兩個半月的生活補助費或將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計發生活補助費時,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尾數滿1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1年計算。
對繳費年限滿15年、解除勞動關系後實現了再就業的人員自動中斷繳費或不連續繳費的根據贛勞社辦[2001]39號文件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按以下規定計發退休待遇:1、對應繳費而不繳費,累計中斷繳費滿兩年以上的,其養老金計算中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按中斷繳費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標准計發,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不變。2、對自動中斷繳費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本人申請,經批准也可按規定一次性補繳自解除勞動關系後至法定退休年齡應繳而未繳的養老保險費以及利息、滯納金,相應辦理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養老金。
職工在退休之前死亡的,根據贛府發[1999]14號文件的規定,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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