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的交满20年就可以等退休吗
男性并非交满20年社保就可以直接等待退休。关于退休的条件和规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法定退休年龄:
社保缴费年限:
综合条件判断:
政策变化:
综上所述,男性并非交满20年社保就可以直接等待退休。退休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等。在规划退休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Ⅱ 灵活就业社保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社保退休年龄如下: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五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5、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Ⅲ 因病提前退休条件
1. 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之一是,员工工作年限累计满2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者工作年限累计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在本人自愿申请并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
2. 另一条件是,男性员工年满50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或者工龄累计25年以上的员工,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 最后,工作年限累计满30年,或者男性员工年满53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累计满20年的员工,经本人申请,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因病提前退休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 《参保情况记录表》。
2.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 身份证原件。
4. 《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
5. 完整的诊疗病历。
6. 出院小结。
7.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
因病提前退休的办理流程如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提前三个月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东莞社保机构申请审核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此外,还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且经当事人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
Ⅳ 社保提前退休需要什么条件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
1.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者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自愿申请提前退休,经批准后生效。
2. 男性工作人员年满50周岁、女性工作人员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25年以上的,如自愿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 工作年限满30年,或者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申请后,经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1. 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经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2. 患有特定疾病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批,可以在规定年龄内办理病退。
3. 因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况,政府制定的特殊政策允许职工提前几年退休。
4. 因工伤致残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三、办理退休的通用条件
1. 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完成退休手续。
2. 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四、申请病退的条件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的,通常称为病退。申请因病提前退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 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
- 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2. 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两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
3. 职工由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a. 因工负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b.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c. 由被鉴定人个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d.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