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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計報表

發布時間:2023-03-16 03:21:29

『壹』 2022年社保繳費明細表

社保繳納個人具體交多少錢,與在職員工繳納的是一樣的,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但是因為地區不同,所以在比例和基數方面都存在差異,費用方面也有一定的關聯。

企業參保為城鎮職工社保,個人參保為城鄉居民社保,差距有答皮多大?

根據2020年統計數據顯示:城鄉居民月均養老金約為152元,城鎮職工月均養老金約為3100元,二者相差20倍。

產生差距的原因: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最低100元/年,最高如北京9000元/年。額外還有補貼,平均約100元/年。基礎養老金方面,最低80元,最高如上海1100元。整體來說,城鄉居民社保繳費成本低,按照多繳多得的原則,相同繳費年限,一定要比城鎮職工養老金低。

有A、B、C、D四名職工,A職工屬於企業參保,B、C、D職工屬於個人參保(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

四者繳費年限均為15年,15年的加權年均全口徑平均工資為5000元

一、A職工年均應付工資為5000元

二、B職工選擇按照年均繳費基數100%(5000元)檔位繳納社保

三、C和D職工選擇按照年均繳費基數60%(3000元)檔位繳納社保

四、A、B、C職工50歲退休,D職工55歲退休,三者均在2020年滿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前上年度全口徑平均工資為10000元。

A、B、C、D四名職工清磨差退休後的養老金為多少?

(1)A職工養老游顫金:1500+369=1869元/月。

基本養老金:10000*(1+1)/2*15*1%=1500元/月。

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8%*100%*12*15/195=369元/月。

個人繳費成本:5000*8%*12*15=72000元。

回本時間:72000/1869/12=3.2年

(2)B職工養老金:1500+369=1869元/月。

基本養老金:10000*(1+1)/2*15*1%=1500元/月。

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8%*100%*12*15/195=369元/月。

個人繳費成本:5000*20%*100*12*15=180000元。

回本時間:180000/1869/12=8年

(3)C職工養老金:1200+222=1422元/月。

基本養老金:10000*(1+0.6)/2*15*1%=1200元/月。

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8%*60%*12*15/195=222元/月。

個人繳費成本:5000*20%*60%*12*15=108000元。

回本時間:108000/1422/12=6年

(4)D職工養老金:1200+254=1454元/月。

基本養老金:10000*(1+0.6)/2*15*1%=1200元/月。

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8%*60%*12*15/170=254元/月。

個人繳費成本:5000*20%*60%*12*15=108000元。

回本時間:108000/1454/12=6年

通過對A、B、C、D四名職工退休養老金的對比可知:

A職工與B職工比較:

退休年齡相同,繳費年限相同,繳費基數相同,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等因素也相同,養老金均為1869元/月。但是,A職工回本時間3.2年,B職工回本時間為8年。相對來說,B職工比A職工的繳費成本高了10.8萬元(多承擔了12%的養老統籌費用)。

『貳』 全國養老金一覽表

【法律分析】: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據】:《2021年全國各省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一覽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21年4月1日

『叄』 蘭州個人繳納養老保險

法律主觀:

養老保險 政策是國家出台解決居民養老的問題,解決了養老問題薯耐,那麼我們個人才會有更多的錢用於消費,居民養老保險是我們國家養老保險的一種,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注銷的,在 蘭州 居民養老保險 注銷登記 流程有哪些?下面 網 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蘭州居民養老保險數或春注銷登記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窗口對材料進行受理; 3、相關部門作出行政決定; 4、辦結,送達申請人。 二、蘭州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辦理條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死亡、出國(境)定居、保險關系轉出、已經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等原因,申請注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 三、蘭州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辦理依據(節選) 《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第二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 社保 機構)、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等(以下簡稱鄉鎮(街道)事務所)具體經辦,行政村(居)民委員會協辦人員(以下簡稱村(居)協辦員)協助辦理,實行屬地化管理。……縣(市團爛、區、旗,以下簡稱縣)社保機構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基金申請與劃撥、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與管理、待遇核定與支付、保險關系注銷、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待遇領取資格核對、制發卡證、內控管理、檔案管理、個人權益記錄管理、數據應用分析以及咨詢、查詢和舉報受理,編制、上報本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財務和統計報表,並對鄉鎮(街道)事務所的業務經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地市級直接經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的參照執行,下同)。」 我們注銷養老保險是需要仔細考慮一些的,如果是參保人死亡或者出國定居了,用不上養老保險了,那麼就可以注銷養老保險,其他的還是需要繼續參保的。 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到網進行咨詢。

『肆』 2022年各省退休金一覽表

2022全國計發基數排名
人們一般地認為,人均養老金的水平,應當是與經濟水平成正比,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均養老金水平應當是高水平的,其實則不然。養老金問題一直是老年人的關注焦點,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引起爭議。因為大部分老人退休後便沒有了經濟收入,單靠養老金這筆錢,所以退休金的數額高低,直接影響老人晚年的生活質量。眾所周知,如今我國養老金已經實現了17連漲,即將迎來18連漲,大家能領取到的養老金也越來越多。人們一般地認為,人均養老金的水平,應當是與經濟水平成正比,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均養老金水平應當是高水平的,其實則不然。之前,小編就為大家盤點了8個對中央財政有凈貢獻的省份,今天為大家盤點養老金最高的7個省份,大家自己看看經濟水平是否與養老金成正比。
NO.1西藏養老金金額:5084元去年及以前,西藏是定額調整最高的省份,去年就達到了113元/月,截至2021年,調整後的養老金額可達5084元。西藏不僅有基礎養老金,還有高原補助養老金,是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5%-15%)。大家是不是很吃驚,養老金最高的省份不是廣東、上海、江蘇、浙江等地,竟然是西藏。要知道,西藏2021GDP為2080.17億元,排名很靠後,那怎麼會有如此高的養老金呢?實際上西藏之所以調整標准如此之高,首先與其地理位置有密不可分的因素,我們都知道,西藏在我國的西南位置,基本上整個西藏都屬於是我國的艱苦邊遠地區。由於地處高原,在這里的工作條件也不是很理想,也導致這里的醫療水平相對比較差一些。當地人的平均壽命相對於其他地區的人的壽命較低。目前全國平均壽命為76.2歲,西藏人民平均壽命比全國人均壽命低了4歲。其次,西藏的退休老人較少。西藏不要說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連國有企業都很少。也就是說在西藏大多數是中央派駐單位工作,那麼一旦退休就回到內地了,他們退休之後傾向於到一線城市養老,就不再繼續在西藏偏遠地區待著了。所以總體而言西藏地區退休人口很少,但是養老金整體資源十分豐富。所以少數人平分這個大多數資源,那你每個人收到的養老金也就達到一個不錯的水平。另外,國家對在西藏工作的人員,因為大多數都是體制內機關、事業單位、國企,還是給予很好的補貼的,所以西藏排名全國第一位可以理解。根據拉薩人社局發布的數據顯示,在2020年的時候,拉薩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平均工資,就達到了11805元,而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工資也達到了5000元。其實,我們也不用太羨慕西藏的養老金上漲幅度高,畢竟這里的環境艱苦,在這里工作的人付出得也比較多。
NO.2上海養老金金額:4668元上海從去年起掛鉤調整實施了單掛鉤,完全以基本養老金水平確定上漲多少錢,上海作為全國經濟發展最好的城市之一,對於人口需求上,已經不滿足於人口數量多,而是要逐漸將人口紅利轉變為人才紅利,刺激優勝劣汰。另外,上海市的養老金調整方案當中,還有一個比較友好的方面,就是在高齡傾斜方面。很多地區的高齡傾斜門檻都是設定在了70歲,而上海市的高齡門檻,是在男性65周歲,女性60周歲,從這一點來說,上海市的養老金調整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上,上海去年達到3%的高水平,超過全國所有省份,按照這個比例計算養老金,養老金水平越高,能享受的增長部分越多,想要養老金能多漲,參保期間,增加繳費水平,延長繳費年限是必然。
而近日,按照人社部公布的數據顯示,4月份上海市會確保570餘萬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看到這個數字令人非常驚訝,上海市總共才多少人?離退休人員就有這么多嗎?根據上海市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1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數量達到了2489.43萬人,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數量佔到了23%。那麼,上海市的退休人員真的有這么多嗎?根據國家統計年鑒中分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情況(2020年)顯示,上海市當年參保職工數量是1094.9萬人,而離退休人員數量是521.8萬人,養老保險基金的總收入是2036.7億元,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為2982.4億元,累計結余是1214.1億元。經過一年多左右的時間,上海市離退休人員數量增長到571萬,雖然有些快,但是也差不太多。但是最令人擔心的還是上海市的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2020年的當期結余為負的945.7億元,一年多的時間也該花光了吧。更何況2021年的人均養老金水平還再次上漲了4.5%,退休人員數量也增加了近50萬。
NO.3北京養老金金額:4561元北京市是屬於我國養老金比較高的地區之一,僅次於上海。按照2021年相關部門的統計,北京市的平均養老金為4561元,僅次於西藏和上海,位居全國第三位。但西藏由於屬於邊高地區,養老金水平不是內地城市可以比擬的。從內地城市來講,北京市的養老金是處於第二位的。養老金計發水平提高離不開地方經濟支撐。近年來,北京在金融服務、數字經濟、文化旅遊等領域的優勢非常突出,還有集成電路、智能網聯汽車等『北京智造』特色優勢產業作為支撐,這些都是北京GDP和財政收入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前列的基礎,也為每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上漲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今年的繳費標准與去年相同,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為年繳費9000元,參保人可在這個區間內自選繳費金額。截至2021年底,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包括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領取福利養老金待遇人員)的覆蓋人群為192.43萬人,已基本實現城鄉居民「人人老有所養」的目標。
NO.4青海養老金金額:4264元青海每月4264元的養老金在全國也處於領先水平,因為這個數據已經超過了2021年全國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5128元,每月只有2927元。青海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也非常簡潔,在所有已發布方案的省市中,青海省的方案和去年相比變化是最小的,只有定額調整一項降低了22元,每人月增長47元,其餘項目的調整方案和2020年完全一致。由此可見,青海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很高的,除了北京上海兩個發達城市之外,江蘇、廣東、浙江、山東等經濟發達省份也達不到青海的水平。
NO.5浙江養老金金額:3899元浙江省早期是以農業人口為主,很難與直轄市相比,在農村管理人口和城市化率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在這些省份中,養老保險人均排名前兩位的是浙江和江蘇,這也不愧為全國民生保障最好的地區。
浙江更優秀,不僅在金額上遠超江蘇,還有一個特殊之處那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人數不僅只有江蘇省的一半左右,而且低於城市退休人數,這在各省中是罕見的。這是因為浙江省有轉保政策,從2017年7月1日起,浙江省被征地農民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因此,浙江省目前有數百萬農民領取工人養老金。2021年浙江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594元,相比2020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5960元,上漲了634元,漲幅達到了10%左右,這是比較大的了。相信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將繼續上調,預計可以達到7000元左右。此外,對於2022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當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沒有公布,到時養老金也會進行補發。不過,對於浙江2022年退休的人員來說,也有可能會遇到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這需要有心理准備。不過延遲退休政策會有一個過渡期,也不用太擔心。
NO.6山西養老金金額:3651元2021年,山西省全年GDP總量超過2萬億元,達到2.259萬億元,增長9.1%,全國排名第20位,較上年前進1位。全省人均GDP繼2020年突破5萬元後,2021年邁上6萬元新台階,達到1萬美元。其中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增加值分別為8.1%、10.2%、8.3%,固定資產投資增長8.7%,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4.8%。在經濟總量實現歷史性突破的同時,山西省經濟發展韌性愈發強勁,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升。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山西省老年人口數量持續增長。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來,山西省60歲及以上人口由411.78萬人增長到660.70萬人,10年間增加248.92萬人。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由270.53萬人增長到450.47萬人,增加179.93萬人。山西省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達到18.92%,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達到12.90%。處於輕度老齡化階段,但接近中度老齡化。雖然2022年山西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仍未公布,但是參照2021年的調整方案,山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中最突出的是,向企業退休職工明顯傾斜了。如果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條件完全一樣,無論是漲幅的比例,還是漲錢金額的"絕對值",企業退休職工都漲錢更多。這會給予企業退休老人更多的鼓舞,實現更大程度上的公平,這也是山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中最大的亮點。
NO.7山東養老金金額:3647元山東的經濟發展不錯,這兩年受到疫情的沖擊,我國經濟的發展速度受到一定影響,山東省的恢復速度在全國是首屈一指的。小編最近看到一個報告,說山東省經濟在疫情之後恢復快、發展好、態勢足,根據相關數據顯示的山東省2020年的人均GDP排在全國第3位,你想經濟發展的這么好,那就給山東省漲這個養老金提供底氣了。相比其他省份,山東省的調整檔次有5檔之多,標准分別為:
1、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
2、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
3、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
4、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
5、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
而且,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山東不同城市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是不一樣的。有些城市他們的標準是高於山東省的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的。比如說山東省發展比較好的城市,青島。青島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200元,而濟南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也比較高達到了160元。也就是說,即便是同屬山東省不同城市的退休老人能夠拿到的錢也是不一樣的。除了這部分基礎養老金之外,還有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決定了老人退休待遇水平的高低。
而在今年在國家發布的《「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中提到了要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地方會議上,山東也提及這一措施。其實,山東對退休時間晚,繳費時間長的人,福利已經實施多年,因此,如果十四五真的要實施延遲退休實施,山東省試點的幾率是比較高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伍』 溫州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實施辦法

溫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2009年12月28日溫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號發布;2012年2月10日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號進行修正;根據2014年12月1日溫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號《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溫州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決定》再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9〕6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浙政發〔2011〕19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浙政發〔2014〕2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溫州市區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第三條 城鄉居民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一)具有溫州市區戶籍;
(二)年滿16周歲(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除外);
(三)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
(四)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
第四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個人(家庭)、集體和政府合理分擔。
繳費水平與城鄉居民收入現狀和承受能力相適應;待遇水平與個人繳費標准掛鉤,與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資金,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發展情況應當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負責溫州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二)負責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
(三)負責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定期公布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
(四)負責監督和檢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使用和管理。
第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具體事務,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訂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
(二)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檔案的建立、記錄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稽核工作;
(四)審核參保人員享受養老待遇的資格,審定並支付養老待遇;
(五)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和清算手續;
(六)按時編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會計、統計報表,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七)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機構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當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本轄區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錄入、費用徵收、待遇支付和領取資格認定等工作。
第八條 財政部門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擔費用的籌集、劃轉、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監察、審計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施監督,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社區)應當協助做好本轄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第二章 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第九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
第十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准分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八個檔次。參保人員可以根據承受能力自主選擇繳費標准,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市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標准,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市區個體勞動者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第十一條 有條件的村居(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居)民會議或者村(居)民代表會議確定。
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資助。
第十二條 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時,財政按照下列標准給予繳費補貼:
(一)按1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30元繳費補貼;
(二)按3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35元繳費補貼;
(三)按5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80元繳費補貼;
(四)按8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85元繳費補貼;
(五)按1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90元繳費補貼;
(六)按15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95元繳費補貼;
(七)按2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100元繳費補貼;
(八)按25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給予120元繳費補貼。
以租賃、入股等形式長期(10年以上)全部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農戶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財政補貼標准根據流轉農戶選擇的繳費檔次,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提高50%。
持有效期內溫州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困難家庭救助證》、《溫州市殘疾人特困證》的參保人員,其個人繳費按最低檔次繳費標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調整情況,適時調整繳費補貼標准。
第十三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由市財政籌集,主要用於支付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繳費補貼、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優待養老金和喪葬補助費等。
統籌基金根據參保人員戶籍關系由市、區財政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
第十四條 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允許補繳,年補繳額不得低於補繳時市區當年的最低繳費標准。
第十五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以村居(社區)為單位集中辦理參保手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以貨幣形式繳納,不得以實物等抵繳。
第十六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
財政部門設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財政補貼、村集體補助應當及時劃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指定銀行開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專戶和支出專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方式保值增值,其各項增值收益全部計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第十八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經費應當納入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第三章 個人賬戶的建立和管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參保人員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將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以及其他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條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計息。
第二十一條 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其個人賬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不間斷計息。以後繼續繳費的,中斷繳費前後的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積計算。
第二十二條 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要跨統籌地區轉移,可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及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按規定領取養老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第二十三條 參保人員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實際繳費年限財政繳費補貼資金余額及其利息可依法繼承或者遺贈,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參保人員出國定居的,經本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可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實際繳費年限財政繳費補貼資金余額及其利息,同時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四條 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第四章 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退休、離休、退職待遇或者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含)以上,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
第二十六條 城鄉居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130元;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按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計發;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月標准根據長繳多得的原則,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發:
1.繳費5年(含)以下的,按1元/年計發;
2.繳費6年(含)以上、10年(含)以下的,從第6年起按2元/年計發;
3.繳費11年(含)以上、15年(含)以下的,從第11年起按3元/年計發;
4.繳費16年(含)以上的,從第16年起按5元/年計發。
(四)建立高齡老人補貼制度。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含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凡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財政每月再給予30元的高齡補貼;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老人,且已享受政府高齡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
對參保的復員退伍軍人(含本辦法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軍齡視同繳費,並加發優待養老金。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下同),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退休、離休、退職待遇或者職工基本養老金、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的市區戶籍城鄉老年居民,不需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第二十八條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距領取養老金年齡不足15年的,2014年7月前參保的人員可以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2014年7月後參保的人員應當逐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應補足至15年。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距領取養老金年齡超過15年(含)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
補繳部分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第二十九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准為參保人員死亡當月當地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第三十條 基礎養老金標准和繳費年限養老金標准應當根據省政府規定,結合市區實際,適時予以調整。具體調整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五章 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銜接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時,已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員,在繼續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同時,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老農保個人賬戶余額並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待遇不再重新計算。
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應當將老農保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市區2010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平均繳費標准折算繳費年限(折算的繳費年限最長不超過15年)並繼續繳費,老農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計發待遇。
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老農保參保人員,按浙政發〔2014〕28號文件規定執行。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老農保參保人員,可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將老農保參保關系轉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第三十二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不足15年的,可先申請按市區個體勞動者繳費標准延長繳費至15年),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後,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同時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本辦法實施後,已經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生活補助)的農村居民,要求轉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可將其享有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權益的余額部分,生活補助對象可按照溫政發〔2005〕63號規定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繳費標准第三檔30%的金額,按市區當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平均繳費標准折算繳費年限,並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後,市區城鎮老年居民已經按照《溫州市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市政府令第107號)規定參保並享受待遇的,繼續按原待遇標准享受。今後待遇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標准同步調整,死亡時可按本辦法規定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
除知青、水庫移民外,不再按照《溫州市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規定辦理城鎮老年居民新增參保業務。
第三十五條 符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如符合享受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和精減職工、計劃外長期臨時工、遺屬生活補助等待遇條件,可同時疊加享受;與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供養的待遇銜接按相關規定執行。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如同時符合享受其他喪葬待遇條件的,其喪葬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不重復享受。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復員退伍軍人養老金計發辦法

『陸』 養老保險單位自查中統計報表是統計部門出的,還是單位自己做的啊

單位自己做的.

『柒』 全國養老金一覽表

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20年上半年全國居民的收入和消費數據。使用這個統計表,我們可以大致整理出中國31個省和自治區的養老金金額。全國退休金排名最高城市2020是西藏,人均每月4865元,也是唯一一個超過4500元的省份。所以以4500為線,做了一些梳理,發現從實際情況來看,全國真正能領取4500養老金的人不多,機關單位佔40%。一、全國平均養老金。目前最新數胡檔據顯示,2019年城鎮退休員工12310萬人,養老保險支出49228億元。總額除以人數簡單計算外,每個城鎮員工的平均養老金約為3300元。我們探索的4500元比平均水平高35%。根據以上比例,我們可以大致得出,全國養老金超過4500元的人不會超過20%。二、全國各地平均養老金。我國各省、自治區在養老金支付方面仍然相互獨立,不是國家統一規定的金額,因此不同省份的退休工資差異很大。從下表可以看出,西藏已經超過北上廣,成為養老金第一的省份。全國只有四個省的養老金超過4000元,而廣東、江蘇、浙江等沿海發達地區的人均養老金也在3000元左右。目前,我國真正能領取4500元以上養老金的人數保守估計為2000萬人,機關事業單位至少900萬人,相當於40%左右。事業單位占參保人員總數的12.8%,但4500人以上養老金人數可佔40%。這個數據太羨慕了。前三十年看嘴,後三十年看編。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褲猛亂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知清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捌』 長沙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法律主觀:

長沙 市城鄉居民 養老保險 辦法在人口老齡化加劇的今天,如何養老已經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為了實現老有所養這個目標,我國在不斷探索並完善現有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家養老保險基本方針政策,長沙政府制定並頒布了《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本辦法對長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對象散橡、繳費方式、繳費標准及養老保險待遇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政策文件】:長沙市城鄉居民基蔽改本養老保險辦法 【執行時間】:2010年7月1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社會建設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 湖南 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09〕3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具有本市 戶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第三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 第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與基礎 養老金 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制度模式。 第五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系統軟體全市統一,數據集中市級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第六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責編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發展規劃;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配套政策;組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開展業務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預決算;監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運營。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組織實施。 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市經辦機構)負責制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承擔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編制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承擔城宏掘判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編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務會計及有關統計報表,承擔信息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第七條各區、縣(市)政府成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區、縣(市)經辦機構),要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補貼資金納入年度財政專項預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情況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區、縣(市)經辦機構具體承辦轄區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待遇核定與支付、年度預決算編制等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第八條各鄉鎮(街道)要安排專人專職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事務,區、縣(市)財政要足額安排工作經費,列入年度專項預算。 第九條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財政部門將政府補貼資金納入年度專項預算,確保經費按時到位。公安、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數據採集等工作。 第三章養老保險費繳納 第十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採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繳費標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五個檔次,今後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適時調整。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第十一條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可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居)民委員會召開村(居)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確定,不超過參保人最高繳費檔次的3倍。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第十二條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全額積累,包括: (一)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利息; (二)集體補助和利息; (三)政府補貼和利息; (四)其他收入和利息。 第十三條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但本辦法施行之日,參保人年滿60周歲的,可不繳納養老保險費,有條件的可按上述繳費檔次和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費,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第十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積累期內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十五條政府對參保人繳費(不含補繳)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對每提高一個檔次繳費的,區、縣(市)政府增加5元的繳費補貼。 第十六條對城鄉三無人員,區、縣(市)政府代其繳納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 第十七條對城鄉低保戶中的重度殘疾人,由區、縣(市)政府憑《低保證》和《殘疾人證》代其繳納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對其他重度殘疾人,由區、縣(市)政府憑《殘疾人證》為其代繳部分養老保險費,具體標准由各區、縣(市)政府確定。 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二)本辦法施行之日,已年滿45周歲的人員,按年繳納保險費的。 (三)本辦法施行之日,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鄉老年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第十九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為:個人賬戶存儲額除以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139個月)。 全市實行統一的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60元。鼓勵參保人員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參保人繳費累計超過15年,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補繳年限)。 第二十條建立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機制。具體調整方案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一條參保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不符合第十八條規定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退還。 第二十二條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退給其 法定繼承 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三條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死亡的次月停止享受養老待遇,其個人賬戶資金的余額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領取待遇的人員應進行領取資格認定,待遇領取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或所在村(社區)應在其死亡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街道)辦理相關手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五章制度銜接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施行之日已經按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直接過渡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領取養老金。已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繼續繳費,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施行之前,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雖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但繳費不滿15年的,不符合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待遇的人員,可將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計發養老金待遇。 第二十七條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計算養老金待遇。 第二十八條因項目用地騰地 拆遷 ,需徵收土地並符合《長沙市 征地補償 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103號)規定的,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其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納的保險費,可轉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二十九條要妥善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水庫 移民 後期扶持政策、農村 計劃生育 家庭獎勵扶持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在國家出台相關銜接政策之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仍按現行政策享受其他社會保障待遇。 第三十條各區、縣(市)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單位〈湖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08〕261號)的要求,切實做好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整改和保險費清退工作。 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國家《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第三十二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集中市級管理,結余基金納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政專戶,按年結算。區、縣(市)財政每年1月10日前將上年度個人賬戶結余基金上解至市財政專戶。區、縣(市)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全市統一的金融機構分別設立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 第三十三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基礎養老金政府補助資金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管理。 第三十四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賬管理,基礎養老金不能擠占個人賬戶基金,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於參保人員年老時支付個人養老保險金,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轉借、挪用、侵佔和提前支取。個人賬戶基金結余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 第三十五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六條任何人以偽造證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領、冒領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退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的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制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全文》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 工資 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玖』 廣東和四川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啦!算算你能補發多少錢附統計表

(1)好消息!廣東和四川2022年最新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啦!算算你能補發多少錢?(附20個省市基數最新的統計表,附案例計算)時間走到10月中旬,大家期盼已久的廣東省和四川省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終於公布了,這也分別是全國第19個、第20個公布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地方——意味著廣東和四川的各位退休職工,符合條件的人,10月之後、養老金將會迎來重新核算、並補發一筆差額,數據如下:
我們看到,廣東省2022年基數為8682元(不含深圳、因為深圳一般會更高),相比去年8332元、上漲了4.2%,四川省今年基數是7822元、相比去年數據7379元、上漲了6%——這兩個地區基數漲幅,都超過了今年養老金的總體漲幅4%,可見許多人補發的差額金額不會少。我們接著看。
(2)廣東和四川哪些人可以參加10月之後的重算補差呢?具體如何計算的?由於各省份公布基數和正式啟用基數,有時候會有時間差,所以廣東省和四川省2022年1月1日起、至少到9月之間,新增的退休職工、包括企事業退休職工和靈活就業退休的人員,養老金都會迎來一次重算補差。
每個人的補發金額與你的繳費年限、指數、退休時間、本省補發落地的時間等因素都有關系,補發原理是因為基礎養老金=本省當年最新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這可能看起來比較抽象,我們不妨舉例演算一下:
假設廣東廣州的一位企退人員陳大爺,工齡30年,養老保險繳費指數為1.1,無過渡性養老金、今年2月新退休的、因為他退休之時、2022年的新計發基數暫未出來,所以他的基礎養老金只能暫時按2021年的基數核算預發——現在重算補發,能發多少錢呢?計算如下:
陳大爺按去年基數臨時預發的基礎養老金=8332×(1+1.1)÷2×30×1%=2624.58元;
陳大爺按2022年新基數重算後正式基礎養老金=8682×(1+1.1)÷2×30×1%=2734.83元;
兩者相減,2734.83-2624.58=110.25元,相當於陳大爺每個月基礎養老金原來是少算了110.25元、所凳碧以在10月之後,廣州的陳大爺養老金會重算上漲110.25元/月,並且還會補發一筆差額——假如廣州是在10月份完成補發,那麼陳大爺就會補發8個月差額,就是110.25×8=882元。
那有人說,廣東在12月份才補發呢?那麼陳大爺補發月數就多了,就會補10個月,就是110.25×10=1102.5元、就會補發1100多元——可見何時退休、何時補發,會直接影響到手的金額。
(3)特別注意:廣東省企業退休職工存在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所以要格外留心廣東在2021年10月發布了《關於完轎則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等事項的通知》,設置5年過渡期、修訂了過渡性養老金核算方式,2022年有部分人留言說已經收到了該項目補發的錢——注意這個是針對廣東企業退休職工的,屬於地方政策特色,要區分於事退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補發。
而四川省2022年最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7822元、2021年是7379元,上漲了443元,具體計算方式和上方舉例的廣州的陳大爺是一樣的——各位四川網友,可以將自己的工齡繳費年限、繳費指數等數據代入其中,計算一下就能算出來了,有疑問嗎?
其他尚未公布的省份、大家可以關注我,會棗帆舉持續為大家帶來最新分享。對此,你怎麼看呢?

『拾』 養老保險的統計報表分析報告怎麼寫

近年來,省社會保險局注意堅持圍繞社會保險中心工作,認真開展統計分析,積極搞好監測評估,有效地提高了統計工作整體水平,我省的統計報表工作連續多年被部社保中心評為一等獎,多篇統計分析報告被勞動保障部和省廳評為優秀統計分析報告,促進了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但隨著時代發展和社會保險改革的不斷完善,通過多年的工作實踐,也發現社會保險統計工作也還有需要不斷改進的地方,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圍繞中心,把握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社會保險統計分析
開展統計分析,首先要確定分析目標,緊緊抓住領導和大家關心的問題,抓住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抓住社會保險工作實踐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突發性和趨勢性的問題,圍繞社會保險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統計數據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在分析中,我們要力求將社會保險工作與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緊密結合起來,從社會保險及相關社會經濟指標之間的關系和發展變化看其內在的聯系,從統計的角度,以最快的速度、全新內容和權威的數字,對社會保險事業和基本狀作出評價與判斷,對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加以反映。同時,力求在「四新」上下功夫,即「把握新特點、判斷新形勢、預測新趨勢、提出新建議」,提高對社會保險的准確判斷和預測能力,從而取得較好的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根據全省社會保險業務特點,建立了社會保險統計分析指標體系。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重點加強了六個方面的分析。(1)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分析。包括基本養老保險登記人數,參保人數,建帳人數,實際繳費人數,計劃擴面人數,實際擴面人數,計劃完成程度,參保人數增長率,建帳率等分析指標;(2)基本養老保險負擔程度分析。包括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數,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離退休人數,離退休人員增長率,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離退休人員增長率,平均負擔系數,平均替代率等;(3)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繳情況分析。包括月人均繳費基數,月人均繳費基數增長率,月人均繳費基數佔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重,應繳、實繳養老保險費,補繳養老保險費,歷年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增長率,收繳率等指標;(4)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分析。包括月人均養老金,養老金增長率,應支付、實支付養老金,補發養老金,養老金歷史拖欠,支付率等;(5)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分析。包括本期收支結余,歷年累計結余及增長率,歷年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個人帳戶實帳規模,空帳規模及可支付月數等;(6)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情況分析。企業退休人員數,實行社會化管理人數,社會化管理服務率,納入社區管理人數,社區管理率等等。
二、廣泛徵集,科學整理,認真分析統計資料
統計分析的突出特點,就是對問題的分析要從統計資料出發,從定量分析入手,進行剖析,完成對事物的判斷。統計分析是建立在佔有大量資料基礎上的深加工,從大量數據中發現問題,尋找矛盾,分析原因,研究規律,達到揭示問題的實質,實現從量到質的升華。社會保險是社會經濟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社會保險統計指標與社會經濟指標之間存在著非常緊密的聯系,社會保險統計指標之間也存在一定的相互關聯性,這就需要我們統計人員注意搜集、整理與社會保險有關的各種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統計數據,不僅要搜集勞動保障系統內部其他處室的相關資料,還要搜集勞動保障系統外部財政、統計、稅務等部門的相關資料,加以運用到統計分析中去。如,要分析養老保險費收繳情況,就要搜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人數,繳費工資總額,繳費費率,收繳率,月人均繳費基數,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勞動工資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進行分析,以便分析養老保險費是否應繳盡繳,繳費單位有無虛報、瞞報、漏報繳費人數和繳費工資情況。
在統計分析中,還要注意掌握和運用科學的統計分析方法。如,平均分析法,結構分析法,動態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趨勢分析法等等,比較的方法是進行統計分析的一種基本分析方法,同計劃比較,同前期比較(包括和上期比,和去年同期比),同有關聯的指標比較,多角度去理解統計資料,分析資料,取捨資料,以達到研究的目的,進而引出自己的觀點。
三、把握原則,統籌兼顧,樹立正確的統計觀
統計分析要取得預期效果和卓有成效,必須注意解決以下幾個問題。(1)統計分析,要以馬克思主義、鄧小平理論為指針,按照辯證法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去觀察問題和分析問題。在統計分析中,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觀點、全面的觀點和發展的觀點,從事物的發展變化中來洞察問題,從現象和事物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中來分析問題,不能憑想當然。(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實事求是是搞好統計分析的基礎。首先,情況要真實,數字要准確。准確是統計的生命線。其次,要尊重客觀實際,防止主觀臆斷,切忌想當然和憑印象。再次,要講真話,講實話,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隨波逐流。(3)堅持全局的觀點。(4)堅持量變和質變相統一的原則。做到數字和情況、論點和論據的有機結合。(5)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為准繩。檢查與監督政策方針的貫徹實施,是統計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這就要求我們搞好統計分析,前提是必須要吃透、弄懂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
四、充分利用,服務決策,努力提高統計能力和水平
充分利用統計信息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是統計工作的最終目的。統計信息資源包括各種統計報表資料、金保工程資料庫及相關部門的統計資料等。通過統計分析,對統計數據進行篩選、歸類和加工,形成可為工作運用的大量信息資源。一方面,可直接運用於工作實踐,運用統計信息資源,制定社會保險擴面計劃、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算、做實個人帳戶測算、制定省級統籌基金調劑計劃等等;另一方面,進行社會保險預測,著眼於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變化進行預測分析,對社會保險的形勢和發展做出判斷。如進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能力分析,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分析,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系統,發揮預測預警作用。統計信息資源的充分利用,反過來又要求提高統計匯總和分析的准確性,要求進一步提高統計工作的質量,從而使統計工作步入了「統計-分析-決策」的良性發展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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