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金是否合算
說個親身經歷,很多年前,也有人和你的想法一樣,買斷不用國家養老。但等他們老了才發現養老金的重要性,每年找單位「上方」……
01
1998年,轟轟烈烈的下崗潮開始了
我媽當時在某林業系統下屬的事業單位,當時那個事業單位已經沒啥實際的活可干,基本是個多餘的機構,上面為了減輕負擔,決定把所有人「下崗」
事業單位沒有像國企那樣直接下崗,而是採取了更緩和一些的辦法,變向「下崗」。
具體來說,給了職工兩條路
第一條路:買斷自謀職業,給2萬元補償,相當於花2萬元徹底解僱你。
第二條路:變向下崗,提早退休,只能拿工資的80%,且以後工資增長也只有在職人員的50%,正式退休後並入社保。
當時每月工資不到200塊,一次性拿到2萬,相當於一次性拿到未來10年的工資,誘惑很大。他們覺得如果拿這些錢去投資或者做生意,賺那點工資還是容易的。基本上和今天不交養老金,自己去投資的想法一樣。
我媽的同事老帥當時正當年,剛做生意嘗到了甜頭,就帶頭宣傳先把錢拿到手才是最安全的,下崗潮愈演愈烈,你現在不拿錢,幾年以後政策可能就變了,可能一分錢沒有讓你下崗。提前拿10年的工資,干點啥生意都能賺這點工資。
說起來現在很多人似乎有點難以置信,當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人也非常沒有安全感,機構改革和變向下崗轟轟烈烈,鐵飯碗隨時可能被直接「下崗」。所以我媽也非常害怕,心想還是先把錢拿到手上為好。
我媽的想法我姥姥堅決反對,甚至專門跑到我家把我媽大罵了一頓。我姥姥說,你們還沒老,很多事情不懂,你現在拿了錢肯定也存不下來,去做生意虧賺誰知道。你好歹給自己留條後路,現在即便工資只有不到200塊,等你老了掙不到錢,這是一份有保障的養老錢。
我媽被罵了一頓後就選擇變向下崗,以老帥為首的一群人都選擇2萬塊買斷,有的人拿這筆錢去做生意,有的人存下來日常生活。
沒出5年,這些人腸子都悔青了。拿這筆錢做生意的,沒幾個真正有本事的,基本沒掙到啥錢,兩三年就把手裡的本金消磨完了。把錢存下來日常生活的,也存不住錢,很多人拿到錢都會東買西買,買BP機,買摩托車等,剛開始很風光,五六年後錢就花的差不多了。
再後來,就不止是後悔了,對他們的人生也產生了重大影響。沒有了收入,也沒啥大本事,掙不到錢,家庭生活日漸拮據,矛盾開始逐漸加深,夫妻經常鬧矛盾,甚至大打出手。最後有幾個家庭都離婚了,挺慘的。
現在我媽他們這批人基本都退休了,我媽現在養老金3000左右,半年的養老金就接近2萬塊。還有醫保,看病報銷比例70%-90%。真應了我姥姥那句話,到老了有個很好的依靠。作為獨生子,我也基本不用為父母的養老擔憂,給我也減輕了非常大的負擔。
那些拿2萬塊買斷去做生意賺大錢的人,沒一個人的收益比養老金高。大多數人反而挺慘,老了也沒啥醫保和養老金,到老了還在到處走街串巷打工賺錢,兒子結婚都拿不出什麼錢。
前幾年他們聯合起來去上訪,大鬧單位,睡在領導家不走,怪當時單位出買斷政策,誤導他們買斷,要求單位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單位拿出他們當時簽的協議,他們說這個沒法律效力,鬧死鬧活讓單位兜底。後來還要去北京說理,結果被截回來「教育」了幾天,再不敢上訪了。
02
後來讀了金融碩士,投資多年,我才發現,當年姥姥的決定非常英明。
養老金確實性價比很高,是人老了以後很大的一個依靠。
從收益的角度說:
養老金的收益其實挺高的,從養老金計算公式可以看出,養老金的增長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準,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過去這些年大約8%左右,養老金的增長也接近8%,最貼近經濟增長。
P2P,股票,信託,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余額寶,銀行存款,你能數得上號的投資產品,收益率都比養老金低。(除了房產,因為中國房產泡沫是鋼做的)
背後的本質是,投資收益是資本的利息,來源於實體經濟增長,長期來看投資收益必然低於實體經濟增長,因為經濟增長由資本、勞動、技術共同創造,資本只能分一部分收益。如果投資收益長期高於實體經濟增長就是資本空轉泡沫,遲早崩盤。
養老金相當於經濟增長指數,通過投資,做生意,跑贏經濟指數的人,絕對只是少數。大多數人最後摔的很慘,收益遠遠低於養老金。
從風險的角度說:
中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養老金由國家信用承諾發放,養老金基本相當於國債。
金融學里把國債收益當作無風險利率,
信用主體排序為:國家信用>銀行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
沒有比國家信用風險更低的主體了。
養老金的風險已經是相對最低了。
從資產配置角度講:
個人資產至少按風險從低到高分為:
保命的錢:追求絕對安全,即便發生金融危機也能保命,一般用來養老、教育等
平時花銷的錢:不追求收益,資金靈活,用來平時花銷,一般放余額寶
穩定增值的錢:追求風險和收益均衡,保持資產穩定增值,比如銀行長期存款,大型信託;
追求收益的錢:向風險要收益,盡可能追逐高收益,比如股票、房產。
凡是有投資經驗的人都知道,投資沒有絕對安全,風險無處不在,絕對不能拿保命的養老錢去投資。保命的養老金,寧願不要收益也要絕對安全。
養老金無論從收益、風險還是資產配置角度說都是違背投資原理的高性價比產品。養老金高性價比的根源是國家和公司大量給低收入者補貼的結果,是國家不惜代價搞的一項社會福利。是社會給所有人設的一道安全墊,保證我們年老沒有收入,或者萬一摔個大跟頭,最後有個兜底的東西。
很多人擔心未來經濟減速和老齡化導致延遲退休、養老金發放減少。未來養老金肯定無法像過去一樣高增長,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但如果經濟不增長了,投資什麼能賺錢呢?銀行都是負利率,大多數人的投資收益依然沒有養老金高。
說到底,社保是經濟增長指數,不管是增長還是下跌,只有極少數人能跑贏指數,絕大多數人,老老實實每月定投經濟指數,是最穩妥的方法。
最後說句題外話,收益稍高點的投資,風險都較高,難度都很大,能一直賺錢的人不足20%,大多數人都是送財童子,強烈建議普通人不要貿然嘗試。如果真想靠投資賺錢,建議按如下步驟逐漸積累財富。
(1)努力工作,讓自己的賺錢能力越來越強,這才是真正的搖錢樹。
(2)繳納社保,保證自己有碗白粥喝,有條底褲穿,萬一病了也還有個最基本的保障。
(3)補充基本的商業保險,用商保蓋住最為可能的極端風險。
(4)優先保證買房、教育、父母養老,把人生最重大的問題保證好。
(5)投資一些低風險理財產品,讓自己的資金穩健增值。
(6)投資能力較強後,投資一些有長期價值,收益相對較高的產品,例如股市、房產等,但務必注意風險。
Ⅱ 養老金是否應該入市怎麼樣入市何時入市
養老金入市,眾說紛紜,但是養老金入市是勢在必得,勢在必為,利國利民,但是要有風險意識。
由此一來,通過養老金入市,增大股票市場的資金量,激活股市,對於經濟轉型有著重要的舉措。
Ⅲ 退休工資和養老金是否有區別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在於: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
Ⅳ 是否有養老金
那要看你們單位是不是一直給你將養老金,自己也承擔了一部分?要有退休金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養老金交夠15年
醫療保險交夠20年。
你的工資中扣繳社保交納之前有幾年工齡?
Ⅳ 怎麼查養老金是否交了
這個開通支付寶賬號後裡面有個城市服務功能,城市服務功能裡面就有社保養老金查詢這一項,只要點擊一下就能查詢到自己的養老金是否已經交了。
Ⅵ 請問基本養老金是否就是退休金的最終金額
是,因為國家這幾年都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原本說是連加三年加到2011年,但是現在據說要連加五年了!
而且現在有的單位還有工齡補貼這一塊,由單位在您退休後固定每個月打到你的帳戶里。
Ⅶ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金有什麼區別是否是一個概念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金不是一個概念,養老保險金和退休金的區別:
1.出資主體的不同,退休金是由個體或者單位體支付給你的,而養老保險金則是國家支付給你的。
2.兩者是不同時代的產物,退休金是一個很有歷史的名詞,現在已經沒有退休金這種說法了。1978年之前,我國都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或者國家機關,沒有現在各式各樣的用工主體。以前的時候,工人幹部,都是需要國家供養終身的,也就是用工主體承擔退休後的養老責任。
2014年10月,我們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交納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給的主要就是以前離休的老工人,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事業單位老人。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
(1)養老保險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2)保障水平高。無論是名義替代率還是實際替代率都高於企業;
(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