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法中有毒有害工種提前退休的年齡
抄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襲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超過兩年只要有證件就可以。
2. 有害工種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無論現在或過去從事這類工作,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中的規定辦法提前退休:
①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②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③從事其他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2)高溫作業,應當符合GB4200-84《高溫作業分級》標准中第四級;繁重體力勞動作業,應當符合GB3869-8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准中的第四級;高空作業,應當符合GB3608-83《高處作業分級》標准中的第二級,並經常在5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無立足點或牢固立足點,確有墮落危險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工人的規定辦理。
特殊工種是指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崗位類別的統稱,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種。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如:焊工、電工、鍋爐工、駕駛員、起重工等。
具體對於有害工種,我的理解是長期進行其工作對身體會造成傷害的工種。如,化學實驗員,化學研究院,核能研究院,煉鋼工人,煤礦工人,油漆工,印刷廠車間操作員等等,與超高溫,超低溫,有毒氣體長期密切接觸的工種。
3.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16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所從事工種在國家特殊工種目錄范圍內並達到規定年限,有毒有害滿8年以上(含8年)、高溫井下滿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別繁重滿10年以上(含10年)。
特殊工種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
(3)2016有毒有害工種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資料的認定
(一)特殊工種退休審批以職工檔案為審批資料,以職工檔案的原始記載審核認定職工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崗位、從事工種等。
(二)職工檔案中從事特殊工種原始記載資料不全,或達不到規定年限的,不能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三)職工檔案中沒有從事特殊工種記錄,通過後來補辦的證明材料,不能作為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依據。
(四)對於工種名稱、勞動條件、專業性質與其他行業相同的工種,如果原行業主管部、委下發文件時,經國家原勞動部同意,已明確規定可以比照其他行業特殊工種執行的,可比照執行;否則,不得比照執行其他行業的特殊工種。
(五)對從事特殊工種基層幹部的界定,僅限於工作條件與職工相同且跟班作業的班組長。
4. 關於有毒有害工種的退休政策
勞人護[1985]6號對審批提前退休工種標准和注意事項做了如下規定:
(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無論現在或過去從事這類工作,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中的規定辦法提前退休:
①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②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③從事其他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2)高溫作業,應當符合GB4200-84《高溫作業分級》標准中第四級;繁重體力勞動作業,應當符合GB3869-8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准中的第四級;高空作業,應當符合GB3608-83《高處作業分級》標准中的第二級,並經常在5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無立足點或牢固立足點,確有墮落危險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工人的規定辦理。
具體到你的情況:從事兩種以上特殊工種時間是可以合並計算的。
馬爾康高原海拔若在3500米以上(需滿8年),加上從事高溫工作7年(需滿9年)。合並換算後可以55歲退休。
關於嚴格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對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工作的管理,規范企業及職工辦理退休行為,保持退休政策的連續性,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縮小養老保險金收支矛盾。現就我縣從事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達到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且符合從事特殊工種年限(特繁滿10年、高溫高空滿9年、有毒有害滿8年)的職工,可以從達到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與正常退休年齡之間的任何一年辦理提前退休。並非絕對比正常退休提前5年。
二、要嚴格對檔案及特殊工種的審核。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一律以原始檔案記載為准,對檔案記載不清、有塗改現象和特殊工種年限原創文秘網站:文秘知音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辦理。同時要對特殊工種范圍進行嚴格審核,對國家沒有列入特殊工種范圍的工種不得按特殊工種呈報提前退休。
三、對因轉產、工作調動、企業改制等原因脫離特殊工種崗位5年以上的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時,如果本人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原則上不再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但是確因從事特殊工種而影響身體健康,現在難以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本人申請,縣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方可按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但不再增發月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
四、對生產經營正常,職工按時發放工資且有繳費能力而不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單位,暫停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工作,防止誰退休給誰繳費的現象,關閉、停產的特困企業職工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要將應退休人員所欠保險費補繳後方可辦理。
五、今後各單位辦理職工退休,要由勞資人員辦理,對退休審批表要按規定要求填寫清楚、全面,對個人攜帶檔案及退休審批表填寫不清、不全的,一律不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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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法裡面明確規定了津貼制度:
津貼制度是為了補償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
一、津貼的性質、特點和作用
津貼是為了補償職工額外的或特殊的勞動消耗,以及保證職工的生活水平不受特殊條件影響而實行的一種工資補充形式,是職工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
大家知道,人們的生產活動是在不同的條件下進行的。多數是在正常勞動條件下進行,但也有很多工作是在特殊條件下進行的。例如,井下、高空作業,在有毒有害氣體或高溫環境中工作以及野外工作等等。
在特殊條件下工作的職工,其勞動消耗及生活費用的支出要大於在正常條件下工作的職工。他們的這種額外支出,應該得到合理的補償,而基本工資制度和其它的工資形式不能完全做到這一點。因而,必須採用津貼的形式。這對於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彌補職工的額外支出,保障職工的生活水平,保證生產的持續發展,是很有必要的。
津貼同其它工資形式相比,有以下幾個特點:
1.津貼是一種補償性的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在特殊的環境和條件下超常勞動消耗和額外支出的一種補償。
2.大多數津貼所體現的主要不是勞動本身,即勞動數量和質量的差別,而是勞動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差別,主要功能是調節工種、行業、地區之間在這方面的工資關系。
3.津貼具有單一性的特點,往往是一事一貼。多數津貼是根據某一特定條件,為了某一特定要求而制定的,這與工資制度綜合多種條件與因素的情況是不同的。這就要求在確定津貼的條件、范圍、對象時,界限必須十分明確。
4.津貼具有較大的靈活性,隨著工作環境、條件的變化而變化。而不象標准工資那樣,一經確定,在較長一段時間內難以變動。
建立合理的津貼制度,對於鼓勵職工到生產急需而工作條件又十分艱苦的地區或工作崗位工作,對於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增強職工的體質,保證生產的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1.津貼是企業內部分配的重要手段。在逐步建立的計劃商品經濟條件下,隨著進一步擴大企業自主權,除了某些涉及全局而必須由國家統一制定、管理的津貼、補貼以外,企業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在按規定提取的本單位工資基金(效益工資或獎勵基金)范圍內。
對在特殊勞動條件下工作的職工實行津貼制度,及時而准確地對他們的額外支出給予合理補償。從而更好地體現津貼的特點,以進一步搞好內部分配,合理調節企業內部各類人員的工資關系。
2.津貼是國家對工資分配進行宏觀控制的手段之一。國家通過制定某些必須由國家建立的津貼、補貼,可以調節不同地區、行業之間職工的工資關系。
例如,國家通過制定林區津貼、井下津貼、海島津貼、艱苦台站津貼等,起到了照顧在林區、井下、海島、艱苦台站工作的職工的生活,鼓勵職工在艱苦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下工作的作用。同時,也起到了宏觀調節的作用。
二、津貼的種類:
津貼的名目很多,從津貼的管理層次區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或地區、部門統一制定的津貼、補貼;另一類是企業自行建立的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建立的津貼,一般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企業自建的津貼,一般在企業留利的獎勵基金或效益工資中開支。
按津貼的性質區分,大體可分為三類:
(一)崗位性津貼。
崗位津貼指為了補償職工在某些特殊勞動條件崗位勞動的額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貼。職工在某些勞動條件特殊的崗位勞動,需要支出更多的體力和腦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貼,對這種額外的勞動消耗進行補償。
這種類型的津貼具體種類最多,使用的范圍最廣。例如,高溫津貼,是對從事高溫繁重勞動的工人建立的臨時性補貼。冶金企業中的煉鐵、燒結、煉焦、煉鋼、軋鋼等工種,根據其作業環境的溫度、輻射熱強度和勞動繁重程度的不同。
建立甲、乙、丙不同標準的津貼。另外還有有毒有害津貼、礦山井下津貼、特殊技術崗位津貼、特重體力勞動崗位津貼、夜班津貼、流動施工津貼、鹽業津貼、郵電外勤津貼等,都屬於崗位性津貼。
(二)地區性津貼。
地區性津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條件下生活費用的額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貼。如林區津貼,是為了照顧林區森林工業職工的生活,鼓勵職工在林區安心工作,發展林業生產而建立的津貼,並根據林區的具體條件和各類人員的不同情況,分別確定不同的標准。
另外還有地區生活費補貼、高寒山區津貼、海島津貼等。這類津貼一般是由國家或地區、部門建立的。企業所在地區如屬這些津貼的執行范圍,即可照章執行。
(三)保證生活性津貼。
保證生活性津貼是指為保障職工實際工資收入和補償職工生活費用額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肉價補貼、糧價補貼等等。
這類補貼具體種類不多,主要是由國家或地區、部門建立的。企業屬於執行范圍的,即可照章執行。有些企業根據需要,在內部也建立了少量這類補貼,如房租、水電補貼等。
三、津貼制度的制定和管理。
(一)建立津貼制度的原則。
企業在建立津貼制度時,首先要考慮符合以下目的,即津貼必須是對職工在特殊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是為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而採取的特殊辦法。不符合這一目的,就不應建立津貼。
其次,企業建立津貼制度,要符合按勞分配原則,要做到六個有利:即有利於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有利於鼓勵職工到艱苦條件下勞動;有利於鼓勵職工做好本職工作;有利於促進職工提高專業技能;有利於職工內部團結合作;
有利於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另外,在確定津貼的范圍、種類以及標准時,還應與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的標准統籌考慮。如果在工資標准上已經對勞動條件差別等因素考慮了並適當體現了的,一般就不宜再建立有關津貼,以免重復享受,即使有必要建立,標准也不能定得過高。
(二)津貼制度的建立。
企業在建立津貼時,要做好三項工作:
1.確定建立津貼的條件。凡是要求建立津貼的單位或工種,必須對有關的條件和環境進行認真調查研究,有的還要採用科學技術手段進行測定,如有毒有害成份的含量等。就是說,建立每一項津貼,都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科學的根據。
2.規定津貼的種類和實行的范圍。要對相近工種的有關因素進行分析對比,全面權衡,再決定津貼的種類,並確定哪些工種、崗位可納入實行津貼的范圍。否則,就會出現該享受的享受不上,不該享受的卻享受了,以致產生新的矛盾。
因此,在津貼的條件、范圍、對象等問題上要規定得十分明確、具體,執行時便於對號入座,一般不宜留有伸縮和變通的餘地,以免造成執行中的混亂。
3.制定津貼的標准和發放辦法。津貼標准有兩種制定方法,一種是按照職工本人標准工資的一定比率制定;另一種是按絕對額制定。
這兩種制定方法,適應不同的情況,一般來說,對於保證職工實際工資水平和為保障職工生活的津貼,按本人標准工資的一定比率制定比較適宜;其它性質的津貼,按絕對數制定比較恰當。在確定津貼標准時,除了應與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的標准統籌考慮外,還應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職工在特殊條件下勞動的繁重程度;二是在特殊條件下勞動對職工身體的危害程度;三是職工在特殊條件下勞動生活費用支出增加的程度。另外,還曾考慮勞動保護設施情況、工作時間的長短等不同情況。
一般來說,特殊條件下勞動強度越大,對身體危害越嚴重,生活費用越高以及勞動保護設施越差的工種或崗位,規定津貼標准應適當高一些;反之,則應低一些。
(三)津貼制度的管理。
津貼制度是整個工資制度的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強津貼制度的管理,對於搞好企業內部分配,調動職工積極性,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都有重要意義。企業在加強津貼制度管理上應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企業要認真制定並搞好津貼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制定出一整套加強津貼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合理的支付辦法,定期檢查各種津貼、補貼的支出情況,防止津貼、補貼的不合理支出。二是及時調整和改進企業自定的津貼制度。津貼制度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可以隨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和改進。
過去,由於津貼基本上是由國家統一制定和管理,津貼的靈活性和持點體現不出來,往往是勞動條件和生活環境已經發生了變化津貼制度卻不能及時做出相應的調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企業進一不擴大了內部分配自主權,可以在按規定提取的本單位工資基金總額內。
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調整和改進自己制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制度,使之有效地發揮積極作用。三是要嚴格執行國家或地區、部門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不能擅自擴大實行范圍,任意提高津貼標准。否則,將影響津貼的積極作用。
還會不合理地增大國家和企業的負擔,影響職工內部和左鄰右舍的關系。因此,企業主管部門應對企業執行國家、地區規定的津貼、補貼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企業應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認真貫徹國家、地區有關津貼的政策,嚴格按照統一的津貼制度規定的條件、范圍、對象和標准執行。
參考資料:有毒有害崗位-網路
5. 有毒有害工種退休
關於退休年齡,我國實行男女退休年齡不同的政策:男職工60歲,女職員55歲,女工人50歲。這一規定從1958年起定型,一直沿用至今。建國初期,我國男性工人職員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工人和職員退休年齡都是50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3日政務院第73次政務會議通過)]。1956年起,「女職員」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開始有差別。1955年底,國家機關女性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提高到55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國務院1955年12月29日)],1958年,全體「女職員」的退休年齡從50歲提高到55歲[《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1958年2月9日公布)]。「女工人」退休年齡還是50歲。從此,我國男女退休年齡一直為男60歲,女55/50歲,至今沒有改變。1993年10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1993年8月14日 國務院令125號)在退休年齡上依然維持1955年機關工作人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規定
國務院國發〔1978〕104 文件規定(至今仍使用該文件):凡是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全民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幹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國家計劃內長期臨時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4、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5、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修養的職工和患一期矽肺合並活動性肺結核符合上述第(3)項規定年齡的職工,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
6、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都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此條的執行,不需要管年齡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一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二是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九年的(從事高溫工作是指經常在攝氏三十八度和熱輻射強度三卡以上場所工作);
三是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的實際年限。但是,在連續計算工作年限時,凡在井下、高溫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另外,經常在攝氏零度以下低溫場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
6. 關於有毒有害崗位提前退休的問題
一、法律依據:國發()104號;勞社部發(99)8號;川府發(97)151號;川勞險(98)8號
二、申請條件: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連續工齡滿10年,
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企業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繁工種工作時間:
①累計從事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工作時間滿10年;
②累計從事井下、高溫工種工作時間滿9年;
③累計從事有毒有害工種工作時間滿8年。
三、申報材料:
①職工檔案;
②《企事業單位特殊工種(崗位)職工登記表》;
③《某某市企業職工退休(退職)申報審批表》;
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計算機中心審定的繳費情況證明;
⑤獨生子女證;
⑥1996年以前獲省以上勞動模範證書;高級專家資格證書及企業任職聘書;科技成果獎證書等原始材料;
⑦申報退休職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
四、辦理程序:全市特繁工種提前退休由德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按季統一審批,企業向綿竹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企業申報時間為職工達到特繁工種提前退休年齡的上一個季度末月5日前,
綿竹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企業申報的5個工作日內向德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德陽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申報特繁工種提前退休人員條件進行審查,
對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人員通知申報單位對提前退休人員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特殊工作工種,起止時間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申報單位職工無異議的,提交主管局長審簽後,
綿竹市勞動保障局製作審批通知書,社會保險機構計發退休待遇。對不符合特繁工種提前退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書,並告訴不予批準的理由,復議權,訴材及期限。
(6)2016有毒有害工種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是指員工在沒有達到國家或企業規定的年齡或服務期限時就退休的行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業提出來的,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這是當今許多企業在面臨市場激烈競爭時,使自身重現活力而採取的用於管理員工流出的一種很流行的方法。
主要原因
通過調查了解到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職工方面的原因。職工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與其在效益不佳的企業被拖欠工資,還不如投靠社會保險這棵大樹旱澇保收。如果自己再有一技之長,退休後有了穩定的養老金收入,再被其他企業所聘用。
2、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所致。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人員負擔沉重,千方百計地鑽提前退休的空子。為職工辦理了提前退休後,既減少了工資開支,又減少了保險福利費用,減員就成為他們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3、地方政府的助長行為。地方政府出於地方經濟發展和地方穩定的局部利益考慮,遇到過不了的坎時,就會紛紛給勞動保障部門施壓,甚至以「摘帽子」相威脅,迫使批退,再加上現行政策缺乏有效的對地方政府責任的約束,必然助長了提前退休。
4、現行政策不夠完善。盡管國家對此三令五申,勞動保障部也多次對各部門「提前退休工種」進行了清理調整,但迄今為止尚未有一部全國統一的、具有權威性的相關具體政策或規定,而現行的政策都不夠嚴密,操作性都不強,致使勞動保障部門執行起來困難重重。
7. 勞動法中有毒有害工種提前退休的年齡
我們這的政策上應該是這么說的:對於原從事特殊工種滿規定年限,但後內又脫離特殊工種超過5年及容以上的,原則上不允許再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但對於因從事特殊工種影響身體健康,不能再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可以申請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看你是哪個地方了,各省市執行或許不一樣,但這個東西一般都是靈活掌握的,那要看你所在的勞動部門怎麼掌握了。
你如果在我們這,只要有申請,肯定沒問題。
8. 有毒有害工種退休年齡的最新問題
涉及到個待遇問題,提前退休的話,就是早幾年不能幹活企業還要養著,版這個政策即使有權也是區域性、特殊性的前提下才會有吧。
有些國企因為各方面的原因還是會搞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什麼的,待遇上就因城市和企業有差別了,有的可能只會拿到正常退休的90%工資吧。
具體政策咨詢下單位的相關部門,問問有沒這種政策和可能執行起來的力度,畢竟他們才是搞這個的。
9. 從事有毒有害工種到了提前退休年齡,自己不願意退休,企業能要求必須退嗎
由於社會需求,市場上存在著許多有毒有害工種,比較常見的就是化工廠以及玻璃製造煉硅產業等等,由於這些工作會會工人的身體產生損傷,一般到了工人退休的年齡,工廠會要求工人強制退休。
總之,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工人,到了退休的年齡自己不願意退休的話,企業一般是會強制要求你退休的。畢竟如果你的身體出了任何的情況企業都是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是超過退休年齡之後又是工傷,企業需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因此,大部分企業都會要求到了退休年齡的工人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