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養老金怎麼算出來的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下:
退休後每月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
1、每月基礎養老金:
金額=(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歷年平均繳費指數。
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成正比。繳費越長,待遇越高。假如A、B兩人,每年繳費水平(繳費指數)相同,A累計繳費20年,B繳費40年,則B的基礎養老金是A的2倍。基礎養老金與本人綜合繳費水平(歷年繳費指數的平均值)成正相關,但是不成正比。
2、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金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50歲退休按195個月;55歲退休按170個月;60歲退休按139個月);
個人賬戶存儲額,主要來源於歷年8%的個人繳費及其利息;這個「計發月數」只是用來計算退休第一年養老金的,與實際發放月數無關,實際會終身發放。
3、每月過渡性養老金:
金額=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4%。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若是退休人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但不得繼承基礎養老金。
綜上所述,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注釋】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貳』 退休金的計發基數是怎麼算的
退休工資發放標準是按照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來進行計算的。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主要取決於具體的國家和地區的政策規定,以下是一般情況下領取養老金的基本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的首要條件是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退休年齡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是在60歲到65歲之間。
2.繳費滿足規定年限:除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外,還需要滿足繳費的規定年限才能領取養老金。這個年限也是因國家和地區而異的,一般情況下需要繳納一定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用。
3.符合國籍和身份要求:通常只有本國公民或合法居民才能領取養老金,具體要求也需要結合當地政策來看。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退休金的計發基數是怎麼算的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叄』 2024年上海市退休金是怎麼計算的
上海市退休金的計算方式主要基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取決於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人員、不同地區的政策會影響最終的退休金標准。
1. 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2 × 繳費年限 × 1%。
2.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 / 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3. 過渡性養老金:對於以前個人賬戶積累較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還會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幹部年滿55周歲,女性工人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每月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無法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將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退休工資的組成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這兩部分共同構成退休人員的月基本退休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