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不交社保怎麼辦
可以請求公司補繳社保,如果不能補繳的可以主張公司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26號)
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依友襲叢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五)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發生的糾紛;
(六)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禪伍他社會保好櫻險待遇而發生的糾紛;
『貳』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至己退休的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至己退休的,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進行一次性補繳。
具體方法如下:
1、繼續繳費,至滿15年止,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2、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個人交社保流程:
1、如果個人是有城鎮戶口或者說個人是農村戶口,就可以去當地的社保服務點,或者是去區縣級的社保局自己進行社保的繳納。個人繳納社保只能夠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2、個人可以當做自由職業者給自己進行社保的繳納。在繳納社保的時候,需要把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復印件都給帶上,同時還要准備兩張一寸照片。然後去到當地的社保機構進行辦理即可;
3、在辦理社保的時候,需要綁定一張銀行卡,主要就是每個月自動扣費,在扣費日之前一定要記住把保費存進去,否則就會斷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退休了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退休時單位欠繳養老保險的話,那麼最好的解決途徑為由用人單位補繳完欠的養老保險費後再為員工辦理相關的退休手續。因為如果退休時單位欠繳養老保險的話,那麼會對員工造成下列影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止向職工個人賬戶記賬。如果說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正常的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關系的存續時間來給你依法繳納相應的社保,那麼出現中斷的社保交費就應該由企業單位補繳完成以後然後再進行辦理退休,這里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出現中斷的繳費年限,如果是企業單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那麼企業單位出面是可以完成進行補繳待遇的,但如果說是不是企業單位的原因,而是由於你個人的原因造成社保中斷的情形,那麼就不能夠進行補交了。
一、退休的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肆』 年滿50歲公司不給買社保了怎麼辦
一般來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比如:
女性幹部55周歲、工人50周歲;男性60周歲,用人單位無法與退休人員建立勞動關系,也無法繼續為退休人員購買社保。
如果你的社保已經交滿15年,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和領取退休金,問題不大。
但是如果你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社保還沒交滿15年,可以考慮靈活就業、補繳和購買商業保險。如果之前從未參加過社保,只能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規定只有這三類人可補繳:本地戶籍的下鄉知青、本地戶籍參加過社保並已經退休的大齡人員、曾就職於國企或者事業單位。並還要滿足45歲以前有補繳記錄,才能辦理。
『伍』 退休了單位一直沒給交保險怎麼辦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單位已經沒有義務為您繳納社保了,這種情況,處理方式有三種:
1、個人繼續繳納社保,直到繳滿15年為止
2、個人把社保關系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果個人職工到了退休年齡還沒有繳納滿足15年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終止個人職工社保,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到了退休年齡,職工還沒有繳納滿15年的社保的話,個人可以書面申請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書面申請後,並一次性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的作用如下:
1、穩定生活水平:對社會成員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給予適當的補償,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水平,防止出現不穩定因素;
2、保障勞動能力: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意外事件,導致勞動者再生產過程停滯,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生活保障;
3、實現社會公平:通過強制性收取保費、整合為保險基金等方式,為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工人提供補助,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社會公平分配;
4、促進社會進步:體現社會群體互相幫助和共同發展進步的良好面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陸』 要退休了單位沒交社保怎麼辦
退休單位沒交社保,如果發現自己的單位沒有給自己繳納社保,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的60天內進行訴訟。然後單位沒有為員工交社保,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稅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
起訴的條件:
①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②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即起訴需明確指出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即起訴必須有明確具體的請求以及提出這些請求的事實根據,包括案件事實和證據;
④屬於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⑤法律、法規規定應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案件,必須先經過復議程序;
⑥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法律規定的起訴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不必經過復議的案件,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具體法律、法規如沒有規定起訴期限,應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具體法律法規如規定了起訴期限,應在該期限內起訴;行政機關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經過行政復議再起訴的案件,具體法律、法規如沒有規定對復議不服的起訴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起訴;具體法律、法規規定了對復議決定不服的起訴期限,依照具體法律、法規規定起訴。
對於上述法定期限,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而耽誤,在障礙消除後10日內,可申請延長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