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達到退休年齡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到了退休年齡,但是與公司 簽訂的勞動合同 並沒有過期可以正常 辦理退休手續 ,領取退休工資,辦不了退休的,一年升銀工齡補償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就是工齡乘以月工資。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合同未到期,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辭退達到退休年齡合同未到期的員工不違法。 如果雙方互相認可,可以 簽訂勞務合同 。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乎笑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吵頃宴關系處理。
⑵ 超過退休年齡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已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不能再與其續簽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生效條件之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有相應的民事主體資格,退休員工不再具有勞動者身份;
2、退休年齡是自己工作的限制,所以在法律上會有明確的規定,只要自己到了退休年齡自己就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自己簽訂,那麼行為導致的後果有關的法律將不會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有關的企業還會受到處罰,所以要仔細的考慮。以合同期限為標准,勞動合同可分為三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⑶ 到了退休年齡繼續上班是否要重簽合同
已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
續簽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1、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余宴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准。
2、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物凳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於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准。3、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訂的,應提前30日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職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視為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期滿即終止,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4、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合同。
5、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豎螞銀勞動合同。
退休後還可以工作嘛?
退休以後確實是可以繼續工作,只不過我們退休人員在工作單位返聘,那麼是不能夠按照勞動合同的形式來約束,只能夠按照勞務合同的形式約束。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這就是說,對於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勞動合同法》對他們不再適用。退休人員接受聘用,屬於特殊勞動關系,他們與單位之間應該簽訂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既然《勞動合同法》管不了,用人單位就不用再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金,不用考慮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問題,解約後也不用支付違約賠償金。
⑷ 過退休年齡後上班的勞動合同怎麼簽訂
已經超過退休年齡員工,在單位工作是不能屬於勞動關系,是屬於勞務關系。員工和單位簽署的並不是勞動合同,各地區的說法不一樣,可以是返聘協議,也可以是就業協議。協議內容需要約定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