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領了一年死了,會退回本金嗎
法律分析:一、養老保險全交了,但只領取了一年人就去世了,剩下的會退還給法定繼承人的,
二、在我國,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應當向社保部門申報死亡,然後可以領取到一筆死亡待遇。這個死亡待遇是在死亡的當月去到參保地的社保局去辦理宏賀瞎相關領取手續。也就是領取退休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三、養老保險專戶余額可以退,在個人死亡時可繼承全部,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養老專戶余額指的是養老保險繳納中個人繳納的賬戶余額。
四、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撫恤金標准與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死亡標准一致,即一次性發放600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標准計算公式為:6000÷180×本人繳費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蔽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沖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退休金領取兩年後過世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社保服務中心申請,會把死者個人賬戶全部資金余額退還,另外發放10個月當地當年社平工資的喪亡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