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退休職工2015養老金調整方案最後一項20元和60元的增加界定如何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最後一項的界定如下規定: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 ***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今年三月,總理 *** 工作報告中表態要繼續上調退休人員工資,盡管上調的幅度還沒有公布,但改決策符合民意,鼓舞人心。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幅度還沒有正式公布,媒體有報道是平均漲幅在6.5%以內。
平均漲幅6.5%。所謂6.5%,是指平均數。比如,某個地區企業所有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只有2500元,6.5%就是只平均增加數值為162.5元。因為每個退休人員的退休時間、年齡、交費年限都不同,所以,有的人增加得多一點,有的增加就少一點。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2]121號 蘇財社[2012]33號
各市人民 *** :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人民 *** 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我省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的范圍和對象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要求,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費
1.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2.退休人員按10%標准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較低的,各地可根據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結合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情況,在蘇南地區不高於200元、蘇中地區不高於190元、蘇北地區不高於180元的范圍內,具體確定調整標准;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的生活費標准也可比照執行。具體辦法由省轄市人民 *** 確定。
3.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人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二)適當增發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發330元。
2.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每人每月增發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發230元。
3.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4.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人員,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三)發放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助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我省貫徹《 ***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 *** 自籌解決,省支持補助政策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調劑暫行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43號 蘇財社[2010]178號)、《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44號 蘇財社[2010]1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以下是重慶社保局調整方案。
企業和個人參保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範圍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審批手續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個人參保人員(不含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此次上調將使用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實施,全市共有119萬人受惠。
同時,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普調辦法:退休時間累加繳費年限
此次普調包含兩方面內容,即:與退休時間掛鉤和與退休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掛鉤。與退休時間掛鉤是指按照退休時間的不同劃分為四個時間段分別調整,最高上調150元,最低上調80元(詳見普調明細圖);與繳費年限掛鉤是指退休人員退休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市人社局稱,經過先後6次調整後,我市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有望達到每月1400元。
傾斜調整:四類人群再增50~80元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等四類人群,
此次將執行傾斜調整。
一類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
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二類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三類
原工商業者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類
國務院批準的11個我市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
(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第一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後三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因這四類條件可累加,最高每月可再增加230元。
注意:同時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這三種資格中的兩種及以上的,不能重復享受傾斜調整。
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上調80元
我市對符合渝府發[2008]25、26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月養老待遇應從2009年12月及其以前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城鎮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將適當提高其養老待遇標准。
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養老待遇80元,全市受惠人群約達51萬人。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聯合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為月人均201元。調整具體辦法為:
【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 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 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 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傾斜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 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 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 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高齡人員】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 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邊遠地區】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 加10元。
【退休軍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 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 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調整方案:基本上是按百分之六點五調整的,從2016年1月1日起増補,在這個月底將(1-----9月份増補的養老保險金)全部發放到位。請恭候!
具體調整方案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湖南省 *** 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安徽省自2015年1月1日起,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安徽省2015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第二部分為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尾數不滿1年的按1年增加,;
第三部分為高齡傾斜部分,對2014年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來因年滿70周歲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女性退休人員年滿60周歲)已享受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准)。對高齡的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目前為止,各省份2015年度養老金調整的細則還沒有最終確定,根據經驗,一般是二季度初出台具體細則 再等等吧
2. 河北省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回顧|江蘇省退休職工退休金增加情況
一、2010年河北省保定市退休職工退休回顧
(僅供河北省退休職工參考)
2010年8月份到退休年齡。
2010年8月5日前到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退休待遇核算科辦清退休手續。
2010年11月9日辦理新增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納統業務(河北省參保人員基本養毀高敬老金
計發表)。
2010年12月15日發給退休金存摺(郵政儲蓄存摺),一次性發放2010年9月到2010年
12月四個月的退休金。"上半年退休職工2010年9月15日一次性發放給本人累計的退休金
",退休職工可免費辦理郵政儲蓄卡,儲蓄卡沒有年費,每月可在櫃員機提取退休金,而不
用到郵政儲蓄所內排隊提取,耽誤時間。
2011-1-15按月發放給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若15日是周六,一般提前一天發放退休金。
一、經辦機構: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二、地 址:保定市蓮池北大街50號
三、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四、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體工作業務內容
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納統和退休人員待遇支付
(一)經辦科室:社保所退休待遇核算科
(二)咨詢電話:0312-5077053
(三)辦理時間: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辦理企業新增退休人員檔案審核手續;6-25日
辦理新增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納統業務,有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調整、補發,
離退休人員死亡減少報表,核發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待遇。15-20日領取新增退休人
員支付養老金存摺通知單。6-31日核對企業退休人員相關數據和領取養老金資格健康調查
等工作,並接待企業和退休人員政策咨詢。
(四)申報材料:1、企業退休人員檔案;2、養老保險手冊;3、經勞動部門審批的職工退
休審批表;4、填報退休人員花名冊;5、退休人員死亡後支付喪葬費待遇還需出示火化證明。
二、2011年調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回顧
2011年2月9日在燕趙都市報看到河北省"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知"
2011年2月12日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1]3號
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設區纖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
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6 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河北省2011
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11〕17號),經省政府同
意,現就2011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
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
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准4%增加基本養老金。
3、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
基本養老金1.5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對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
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60元,念游副高級職稱
的每月增加40元;其中,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正高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增
加100元,副高級職稱的增加70元。2010年年度內退休的,退休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
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級職稱的增加80
元,副高級職稱的增加60元。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
每月增加20元;滿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滿81周歲以上
的,每月增加3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
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
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
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
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
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
退休退職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45元的,補足
到145元。
6、2010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
金仍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00元的補足到500元;其中:按
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
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人
員,按高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
元;按低標准繳費的,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520元的補足到52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
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要通過擴大企業職
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
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
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
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春節之前將增加的基本
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附件:
1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表樣)
2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單位匯總表(表樣)
3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花名冊(表樣)
4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匯總過錄表(電子檔格式)
5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電子檔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2011年調個人審批表.doc
附件2:2011調整匯總(1).花名冊.電子檔.xls
2011年退休金與調整退休金的發放
2011-1-14發放一月份退休金;
2011-1-19發放二月份退休金
2011-1-25發放1月份和2月份預支工資200元
2011-2-3至2-8春節放假7天
保定市勞動局要求必須在2011年2月底前各單位勞資人員辦清2010年前退休職工基
本調整信息"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與"2011調整匯總(1).花名冊.電子檔"。
2011-3-15發放調整後的三月份退休金;
2011-3-30發放1月份和2月份補發的退休金。
2011-4-14發放四月份退休金
2011-5-14發放五月份退休金;
2011-6-14發放六月份退休金
2011-7-14發放七月份退休金;
2011-8-14發放八月份退休金
2011-9-14發放九月份退休金;
2011-10-14發放十月份退休金
2011-11-14發放十一月份退休金;
2011-12-14發放十二月份退休金
三、2012年河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回顧
2012年1月20日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2]3號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財政直管縣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省本級各統籌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 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調整標准
從2011年冬季取暖期開始,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在冀人社發【2010】10號
規定標准基礎上每人增加600元。即:張家口、承德市壩上各縣(區)及赤城、崇禮、圍場、
豐寧縣(以上簡稱"壩上地區")調整為 1560元;張家口、承德市其他各縣和秦皇島市的青
龍、保定市的淶源縣調整為1400元;省內其他地區調整為1240元。取暖期內退休的人員,
取暖補貼標准按照當地年度取暖補貼標准/當地政府規定的取暖期月數×取暖期剩餘月數計
算。取暖期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取暖期執行。
二、關於調整增加的冬季取暖補貼發放范圍、時間和辦法
2011年冬季取暖期內發放取暖補貼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加發600元。其中:2012
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員,增加部分, 2月份隨養老金一次性發放;2月份(含2月份)以後
退休人員,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發放。
以後年度冬季取暖期截止時間以前退休人員,均納入當年發放范圍。取暖補貼由原
來的按月發放改為一次性發放,發放時間原則為當年取暖期開始的上一個月,取暖期內退休
人員的取暖補貼在退休後的次月隨養老金發放。
三、關於資金問題
2011年冬季取暖補貼標准調整後所增加的資金,列入2012年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
出預算。
各地和省本級統籌單位在執行調整冬季取暖補貼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12-3-15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2〕11號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知》(人社部發〔2012〕5號)和《關於做好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
(人社養司〔2012〕4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
〔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
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其中按照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一次性補繳15
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
養老金3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
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280元,副高級職稱的每月
增加170元。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58元的,補足到158元。
6、2011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其中: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49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低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1、2月份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退職人員手中。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1:2012年調個人審批表.doc
3. 張家口市社會養老保險交十五年最終開多少錢
養老保險交15年後每月能拿多少錢具體要根據每個人賬戶儲存額來計算,因為每個人賬戶儲存額是不一樣的。
計算公式是,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常見的有50周歲退休為195個月,55周歲為170個月,60周歲為139個月),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而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我們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受繳費基數、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年限、繳費檔次等多種因素影響。
假設當地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8000元,繳費年限15年,假設繳夠15年且退休上一年度職工月均為10000元,平均繳費指數為1.5,那我們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為12萬元。
根據養老金公式所得,當我們辦理完退休手續後,每月可領取基礎養老金為1875元【10000×(1+1.5)+2×15%】,此外,如果50歲退休,那麼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有615元。
總之,如果按照每年8000元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滿15年且退休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為10000元的情況下,每月可領取的養老金合計為:1875+615=2490元。
4. 張家口市醫院醫生退休工資待遇
醫生屬於事業單位,應該按照事業單位的規定調整退休費。
三種退休工資發放:(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最後,為了確保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銜接,對「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5.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導意見,2015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整體專上調10%,但是相對屬於個人來說需要比對當地本年度調整細則以及個人退休前的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年齡等因素具體計算。
2015年年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布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進行調整,這是自2005年以來的第11次統一調整。范圍是截止2014.12.31辦理完退休手續企業退休人員;在調整額度方面,全國范圍內整體平均上調10%。目前各省調整工作已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