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身份,雙開,被判緩刑,期滿後,到退休年齡,還能有社保工資嗎謝謝解答
這個不清楚,但是按說是應該有的,因為保險是從你工資裡面抽一部分錢,然後單版位給你交一部分的權,但是這個犯錯誤被雙開的到底有沒有就不知道了,不知道公務員的制度到底是什麼樣的,你可以查一下公務員的制度,如果裡面有規定說明的話,應該會按那個規定執行的,如果沒有寫明的話就不好說了,就看你以前的單位怎麼說了
B. 2015年公務員雙開後,以前年度的社保視同繳交嗎
1,退休之後,如果有新的工作單位,由單位繳納職工社保,公務員參加社保之前的工作年限會視同為繳納年限累計計算。
2,如果沒有工作,可以在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繳納居民養老、醫療保險,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3,沒有工作,也可以在存放檔案的人才中心或者職介所繳納靈活就業社保,需要本人拾身份證、戶口本、存檔證辦理。
C. 公務員被雙開後還能辦理養老保險嗎
公務員被雙開後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D. 雙開公務員社保新政策我是公務員在2016年因工作失誤被判緩刑和雙開,2018年我到退休年齡,請問我
1,刑滿釋放後,復如果有單位制,由單位繳納職工社保,公務員參加社保之前的工作年限會視同為繳納年限累計計算
2,如果沒有工作,可以自己在戶口所在街道社保所繳納居民養老、醫療保險,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3,沒有工作,也可以在自己存放檔案的人才中心或者職介所繳納靈活就業社保,需要本人拾身份證、戶口本、存檔證辦理
E. 公務員雙開後有養老金嗎
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養老金如何已經累計繳納15年了,那麼就還是有的。如果累計繳納年限不足十五年,需要以靈活就業形式進行個人繳納,補足十五年後可正常領取養老金。
綜上來說,公務員被雙開,不影響養老金的年限計算和發放。
(5)雙開後還有社保退休金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四十八條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申請復核或者申訴。
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處分的執行。
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因提出復核、申訴而被加重處分。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務員復核、申訴的機關應當撤銷處分決定,重新作出決定或者責令原處分決定機關重新作出決定:
(一)處分所依據的違法違紀事實證據不足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三)作出處分決定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的。
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務員復核、申訴的機關應當變更處分決定,或者責令原處分決定機關變更處分決定:
(一)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務院決定錯誤的
(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情節認定有誤的;
(三)處分不當的。
第五十一條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該公務員的職務、級別或者工資檔次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調整;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決定被撤銷的,應當恢復該公務員的級別、工資檔次,按照原職務安排相應的職務,並在適當范圍內為其恢復名譽。
被撤銷處分或者被減輕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工資福利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補償。
參考資料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F. 國務院對雙開退休人員社保有沒有新規定
沒有新的規定,仍然按原規定執行。
G. 雙開公務員社保新政策2004年被判無期徒刑,出獄後有養老金嗎
沒有!
公務員在社保並軌之前不交養老保險,沒有社保帳戶,何來的養老金。
H. 公務員被雙開後社保的視同部分怎麼計算
截止於你被雙開的日子,以前的工作年限及繳費年限,仍然算你的工齡。
I. 國企雙開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國企職工辭職後養老保險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