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實行養老保險並軌後退休公務員工資標准怎樣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
一、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個人繳費指數均值)/2*社保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養老金發放月數
3、過渡養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資*(1+養老金指數)÷2×(96年以前工齡)×1.3%。
二、《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1)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⑵ 2016年養老金並軌後退休待遇怎麼計算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內基本養老保險,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⑶ 養老金並軌,所有人的養老金會按照統一標准發放嗎
合並養老金後,原則上,所有人的養老金計算方法是相同的,但仍然存在差異。對於在事業單位內退休的老年人,即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老年人,適用上述方法。對於政府機構中的退休人員,過渡期為10年,這是新舊方法之間的比較。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退休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由退休年齡決定的月數。
實際上,個人帳戶的余額根據每月付款基數劃分為8%。付款基數越高,將分配更多的余額。個人賬戶的會計率在全國范圍內是統一的,自2016年以來,已經有全國統一的公告,目前每年在7%至8%之間。
個人帳戶的月數是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聯合部發布的每月退休數計算的。 50年是195個月,55年是170個月,60年是139個月。
⑷ 事業單位中人有企業經歷,並軌後養老金如何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現在實行的是過渡期辦法,採用新老退休辦法結合,逐步過渡到按照養老保險計算退休金,早已經實行了,能領取多少。
根據本人2014年9月底之前的工資職務工齡等計算,2014年10月之後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也就是相結合的辦法,每個人是不一樣的,過渡辦法不會減少領取的退休金,更不會夭折。
(4)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差異原因:
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
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⑸ 養老金並軌後,原企業退休的職工能上調退休金嗎
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和企業一樣的養老保險政策,是一項重要的舉措和制度,和企業的並軌,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公正。
這個政策的實施,和企業沒有關系,企業依然按照原來的辦法執行,因為企業已經實行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再進行改革。
因此,養老保險制度並軌,企業職工的退休金,依然按照原來的規定實施調整,沒有改變,
⑹ 我是2014年11月份辦的退休養老金並軌後屬於老人還是中人退休工資怎麼算
屬於社保中人,你這情形還有視同繳費年限的,當中還有過渡性社保資金轉移的。
⑺ 養老金並軌後教師辭職成為自由人養老保險怎麼交以前的工齡怎麼算
養老金應該每個月按時繳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養老金繳納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要在辭職的時候,辦理養老保險手續轉移,這樣原來的工齡就可以視同養老保險的交費年限了,並且原單位要根據你的工資和工齡為你補個人帳戶部分。
所以辦理了這個手續,就意味著是接續了,只不過將來是根據企業養老的辦法計算,而不是事業單位了。目前法律規定,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0周歲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可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從實際登記參保之日起開始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得向前補繳。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經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後,按規定可享受相關待遇。已超過50周歲的女無業人員、超過50周歲的男無業人員,由於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政策和文件,目前還無法參加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⑻ 養老保險金並軌以後退休金怎麼樣計算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回養老金
個人賬戶答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⑼ 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退休金怎樣發放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詳情請查看>>>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http://tj.offcn.com/html/2015/01/36453.html?wt.mc_id=bd1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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