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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推廣養老機構綜合保險建議

發布時間:2023-05-08 04:04:56

A. 有什麼商業養老保險

1、傳統型養老險

投保人與保險公司通過簽訂合同,雙方約定確定的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約定相應的額度領取,通常來說,其預定利率是確定的,一般在2.0%-2.4%。

2、分紅型養老險

分紅型養老通常有保底的預定利率,但這個利率比傳統養老險稍低,一般只有1.5%-2.0%。分紅險除固定的最低回報外,每年還有不確定的紅利獲得。

3、萬能型壽險

萬能型壽險在扣除部分初始費用和保障成本後,保費進入個人投資賬戶,有保底收益,一般在1.75%-2.5%,有的與銀行一年期定期稅後利率掛鉤。除了必須滿足約定的最低收益外,還有不確定的「額外收益」。

4、投資連結保險

一種基金,一種長期投資產品,設有不同風險類型的賬戶,與不同投資品種的收益掛鉤。不設保底收益,保險公司只是收取賬戶管理費,盈虧由全部客戶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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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1、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發揮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長期性、穩定性優勢,遵循依法合規、穩健安全原則,以投資新建、參股、並購、租賃、託管等方式,積極興辦養老社區以及養老養生、健康體檢、康復管理、醫療護理、休閑康養等養老健康服務設施和機構。

為相關機構研發生產老年用品提供支持,增加養老服務供給。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推進試點地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2、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為養老機構提供風險保障服務。探索商業保險機構與各類養老機構合作模式,發展適應養老機構經營管理風險要求的綜合責任保險,提升養老機構運營效率和穩健性。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發展針對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養和文體休閑活動機構的責任保險。

3、建立完善老年人綜合養老保障計劃。針對老年人養老保障需求,堅持保障適度、保費合理、保單通俗原則,大力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適老性強的商業保險,完善保單貸款、多樣化養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務。

逐步建立老年人長期照護、康養結合、醫養結合等綜合養老保障計劃,健全養老、康復、護理、醫療等服務保障體系。

B. 「保險+」生態擴圍:太平人壽打造「四有」養老新格局

近期,國務院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機構深入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要優化服務銜接,加強醫療養老資源共享,積極發揮信息化作用;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
事實上,在參與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康養服務的力量當中,保險公司無疑是亮眼的主體之一。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在2021—2025年的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要打造「保險+」現代客戶服務生態圈,其中「保險+大養老」在形態上採用「輕重」相結合,布局上「東西南北中」廣覆蓋,功能上「醫養、康養、旅養」差異化;「保險+大健康」堅持自建、參股與合作相結合,聯接打通境內外優質醫療健康資源,形成太平跨境醫療健康服務特色。
據了解,作為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旗下醫康養產業板塊的主要出資者和大健康生態圈的主要建設者,太平人壽根據集團部署成立了醫康養生態小組,將「保險+大健康」「保險+大養老」服務體系作為發展重點,力求實現「享老有社區、服務有平台、照護有資源、看病、支付有保險」的「四有」養老新布局。
加碼醫康養社區
目前,保險公司投資養老社區模式主要分為重資產、輕資產和輕重結合。重資產模式即自產自銷、直營管理,保險公司直接投資與開發養老社區、老年公寓等,集投資商、開發商、運營商三個角色於一體。輕資產運營即保險公司甄選第三方養老社區加入養老服務體系,形成「保險業務+養老社區」的跨界創新合作模式,逐步搭建起全國的網路式布局。不過,輕資產或者輕重並舉的模式受到越來越多保險公司的青睞,保險公司得以用較少的資金撬動更大規模的養老服務供給,以更多的專業護理和運營加持養老社區服務。
據悉,太平人壽進軍養老產業,始於2014年太平小鎮·梧桐人家養老社區的建設,後於2017年採取「輕重並舉」的戰略,成立「太平樂享家」養老服務平台,整合全國優質養老資源,落實養老社區在全國區位布局。
隨著與醫康養業務的不斷融合,太平人壽深化「保險+大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打造一站式養老解決方案,並在去年推出涵蓋「樂享家」「樂享游」「樂享居」三大養老業務的太平「樂享養老」服務品牌。
記者采訪獲悉,目前太平人壽已初步形成「自有+第三方合作」的養老社區布局,截至目前,「太平樂享家」共擁有十二家社區,分別是太李滑平小鎮·梧桐人家(自建)、太平小鎮·三亞海棠人家(自建)、太平小鎮·芙蓉人家(自建)、上海新東苑·快樂家園、七彩雲南·古滇名城、北京當代時光里(計劃於2022年9月1日開始試運營,可提供少量房間供客戶短期體驗,正式開業時間待定)、蘇州和城有伴養老社區、杭州朗和國際醫養中心(銀泰、銀江、銀湖)、廣州保利天悅和熹會、青島融愛家藏馬山頤養社區、安徽中鐵佰和佰樂巢湖國際健康部落、河北燕達金色年華健康養護中心。
不僅如此,太平人壽進一步提出了「樂享游」服務,通過拓展保險主業發展重點省會城市和二線城市的養老旅居項目,為太平各地客戶提供養老服務體驗、候鳥旅居度假服務。
太平人壽方面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目前,「樂享游」共擁有十哪纖臘一個項目,分別為江西月之泉宜居康養綜合體、深圳潤華松鶴頤養中心、杭州佳源快樂康養社區、遼寧一畝芳華中醫溫泉康養小鎮、新疆維泰康養社區、廈門象嶼慈愛老年養護中心、天津康寧津園養老社區、吉林國色天蓮康養度假小鎮、蘇州太湖·旭輝彩園、寧波象山親和源·不老小鎮、華潤置地悅年華頤養社區(南寧五象)。
打通上下游擴圍生態圈
種種跡象顯示,太平人壽正在豎譽加速整合內外部資源,通過投資與自建鎖定優質的健康醫療資源,旨在為客戶及其家人提供專屬的貫穿全生命周期的精品健康照護與就醫服務。
今年3月,太平人壽成功戰略入股遠盟康健。此輪融資完成後,遠盟康健通過設立互聯網醫院,計劃將健康服務向價值醫療的專業化方向持續深化,同時與太平人壽的高價值服務體系形成更加深入融合,圍繞健康保險理賠疾病譜的重點病種,與臨床研究機構共同實施研發項目,豐富健康保險理賠客戶的服務保障,推動健康促進型健康保險的行業進步。
8月23日,廣東建工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建投」)公開宣布正式加入中國太平醫康養生態聯盟。據悉,廣建投自2010年起先後成功建設了明月山維景國際溫泉度假酒店、明月山隆平有機農業基地、同濟明月山國際健康醫學中心、月之泉頤養康園高端養生住宅小區等四大項目。
在此之前,廣建投(月之泉宜居康養綜合體)與太平人壽有過多次深入合作。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其曾先後接待深圳、四川、湖南、上海、浙江、江蘇、江西等太平人壽養老社區體驗、養老服務體驗、客服部VIP客戶體驗團隊合計50多場、4500多人次。深圳等分公司多次組織客戶體驗,視月之泉宜居康養綜合體為其首選康養體驗基地。
太平人壽表示,公司始終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立足壽險主業,縱向通過資本運作介入醫養服務上下游各環節,延伸產業鏈深度,橫向通過跨行業、國際化合作整合資源,通過搜羅海量優質服務供應商,孵化出專業的健康服務產品,形成完整的健康管理服務閉環,以一流的管理標准和服務流程,讓不同生命階段和健康狀況的客戶都能享受檢測、預防、問診、治療、康復、護理等周到的服務,為客戶提供親民的保險金融和一站式的專業醫療健康管理服務。
產品支撐方面,目前,太平人壽已經搭建了主要涵蓋健康、壽險、養老三大風險保障體系。其中,健康保障以「太平福祿」品牌為基礎,推動長期重疾產品的銷售和開發,提供差異化保障設計和階梯化產品定價,並通過「產品+服務」模式提供綜合保險解決方案。壽險保障方面,構建了以傳統型終身壽險、創新型終身壽險為基礎的產品線,聚焦客戶全生命周期的風險保障和跨生命周期的代際傳承。養老保障則以養老年金產品和各類政策性產品為主,聚焦客戶養老規劃和養老資金管理需求,提供綜合養老管理服務。
比如,獲得太平人壽養老社區入住資格的保險客戶,未來入住社區後,保險產品的生存金就可以直接支付社區相關費用,在有財務保障的基礎上「享老」生活。

C. 養老院購買什麼保險

根據你的問題,你估計是想為養老院的老人辦理保險?如果你是養老院的管理人員,建議投保養老責任險,他承擔的是養老機構在運作過程中,因自身的疏忽,致老人家的意外傷害,而且應由養老院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不需要投意外險,有兩點理由供你參考:一、老人購買意外險很難獲得核保通過;二、即使買了意外險,老人發生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賠給老人,養老院一樣還要支付責任賠款。供參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關於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政法〔2009〕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使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呈現逐年好轉的態勢。但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等高危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仍然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化解事故風險,仍是當前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充分發揮保險在促進安全生產中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對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在綜合分析研究工傷社會保險、各種商業保險利弊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和經驗,提出來的一種帶有一定公益性質、採取政府推動、立法強制實施、由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它的特點是強調各方主動參與事故預防,積極發揮保險機構的社會責任和社會管理功能,運用行業的差別費率和企業的浮動費率以及預防費用機制,實現安全與保險的良性互動。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目的是將保險的風險管理職能引入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實現風險專業化管理與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有機結合,通過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最終減少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精神,有效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各地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
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必須堅持綜合治理,充分調動和發揮一切有利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因素,從不同層面加大工作力度,這是安全生產方針和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長治久安的基本要求。在安全生產領域引入保險制度,特別是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國際上被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是有助於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促進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保險機構與投保單位簽訂了保險合同以後,就與企業一起共同構成了風險共擔的關系主體,他們出於對各自利益的考慮,必須要採取一些措施,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以期減少事故、減少賠償。同時,企業引入保險機制後,就能給本單位引入一個從自身利益出發、關注企業安全生產的市場主體,有利於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是有利於形成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險公司為了降低事故賠償,通常會設計一些激勵約束相兼容的制度條款來調動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心。同時,由於保險公司為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會主動宣傳安全生產工作,有利於廣大從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採取正確的安全生產方式。
三是能夠保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補償損失的資金來源,減輕政府的負擔。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尤其是中小企業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後,政府要及時組織搶險和救援,並介入善後工作,保證受難者家屬能夠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引入保險機制後,可事先通過保費的形式,將各生產經營單位的資金集中起來,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在承保范圍內提供補償。這樣通過引入保險機制,提供了一條新的彌補損失的資金來源,能有效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從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出發,採取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在高危行業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充分利用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加強事故預防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監管部門、保險機構、企業和職工個人多方共贏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改善和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最終實現根本好轉。
基本原則:
堅持立法強制和政策引導相結合。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同時,積極爭取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制推行。在稅收、資金、目標責任考核、行業發展戰略等方面,研究制定一些有利於企業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政策,引導企業積極投保。
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行政手段積極組織、溝通、協調保險機構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設計適合行業和地方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和條款,建立健全責任保險服務體系,共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開展。在運行中充分尊重保險公司與投保單位的意願,實行市場化雙向選擇,逐步達到保險公司與投保單位互利共盈的局面。
堅持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在充分測算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事故損失、風險抵押金等各項安全生產費用開支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和保險水平,讓企業真正感到沒有過多增加經濟負擔,並能享受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所帶來的實惠。
堅持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全面推動。要把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確定試點地區、行業,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總結經驗,在試點的基礎上在高危行業逐步推開。
三、處理好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中一些重點問題
參保企業及保險范圍。原則上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公共聚集場所等高危及重點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險范圍主要是事故死亡人員和傷殘人員的經濟賠償、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費用。對傷殘人員的賠償,可參考有關部門鑒定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的賠付標准,並在保險產品合同中載明。
保額的確定與調整。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安全生產實際狀況分別制定統一的保額標准。目前,原則上保額的低限不得小於20萬元/人。
費率的確定與浮動。首次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費率可以根據本地區確定的保額標准和本地區、行業前3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傷殘的平均人數進行科學測算。各地區、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費率根據上年安全生產狀況實行一年浮動一次。具體費率執行標准及費率浮動辦法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會同有關保險機構共同研究制定。
處理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風險抵押金的關系。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一種初級形式,在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時,要按照國務院國發〔2006〕23號文件要求繼續完善這項制度。原則上企業可以在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繳納風險抵押金中任選其一。已繳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可以在企業自願的情況下,將風險抵押金轉換成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未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如果購買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可不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有關保險險種的調整與轉換。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工傷社會保險是並行關系,是對工傷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等其他險種是替代關系。生產經營單位已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等其他險種的,可以通過與保險公司協商,適時調整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到期自動終止,轉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在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保險經紀公司代理保險的投保、賠付、參與事故預防工作等相關事宜。鼓勵選擇有實力、有信譽、有良好服務水平的保險經紀公司代理保險業務,發揮保險經紀公司專業化服務的作用。
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准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一項新的制度和險種,涉及的領域多、范圍廣,社會敏感性大,有的事故賠付額度巨大,必須選擇有條件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進行投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對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資質進行審核,並公布審核結果。已經選擇保險機構開展投保業務的地區,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將選擇情況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加大在煤炭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力度,並逐步推廣到其他高危行業。煤炭行業作為一個危險性較大的特殊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有較好的基礎和成功的經驗。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在煤炭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各方面的條件比較成熟,應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積極推進。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也要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基本要求
加強對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把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確定3—5個市先行試點,積累經驗。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一項復雜的工作,關繫到各方利益的調整,不僅涉及面寬,而且政策性強,必須加強政府對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進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與保險監管部門的密切合作,建立溝通和協調機制,履行好自身的職責,共同做好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對於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組織推動和交流。
加強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機制。要深入開展在安全生產領域引入保險機制的理論和政策研究,並結合實際,研究解決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通過深入的研究,為安全生產領域引入保險機制提供政策支持。
把事故預防作為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重點。事前預防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和價值所在。保險機構應加大安全生產的預防性投入,主動開展公益性、社會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以增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實施超前預防,從而減少事故、降低賠付,實現保險機構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建立安全生產與保險業良性互動機制。借鑒國內外在安全生產領域引入商業保險的做法和經驗,不斷開發、完善適合於我國不同高危行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逐步形成服務於安全生產的專業化產品體系。進一步強化保險的社會輔助管理功能,逐步實現保險業由單一產品營銷服務模式,向服務安全生產的安全評價、風險預警和控制、應急救援、事故評估等多功能職能模式轉變,為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做出貢獻。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有關方面及全社會的認知、認同感,提高安全保險意識,使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廣泛共識,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站在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研究制定推進本地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方案,採取有力措施,並抓好落實,力爭使這項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為實現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最終實現根本好轉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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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買哪家保險公司的養老保險比較好

內容作者:隨身保顧問-韋紅召,更多保險問題可在線答疑

如果沒有特別的要求,交同樣的錢,未來確定可以領的越多的養老保險越好!


國家提倡大家做好個人養老規劃,養老三大支柱,社保,這個未來國家老齡化,大概率會延遲退休,並且社保基本只能解決溫飽問題;職業年金,比如公司企業年金,在一個好的單位退休,企業年金可以給我們養老做比較好的補充;個人養老規劃,目前這個最適合最好的工具就是商業養老年金險。


怎麼選養老年金險?

  1. 一定要到期了每個月或者每年可固定領取,源源不斷,跟生命等長,活多久領多久。不能發生人還在,錢沒了的情況。
  2. 後期變現不方便,甚至不能變現。不靈活很多時候是缺點,但是對於老年人,我們很可能沒有太多思考能力,還有保護我們財產的能力,如果口袋裡有50萬,被騙完了,那是要老命的,但是如果被騙了幾萬,每個月還會有固定養老金領取,心情會不一樣,感覺沒有被傷筋動骨,生活還有指望。
  3. 可加保,可加萬能賬戶,可附加養老社區居住權的,可做加分項。如果我們現在比較年輕,能交的錢不多,希望未來有錢了可以多交的可以選後期可加保,或者有萬能賬戶可以追加投資的產品;如果我們交的保費還比較多,想一起鎖定未來品質養老社區的,可以選帶養老社區入住權的產品。

我最近特別光大的一個養老年金險,未來可以加保,總保費超30萬可擁有養老社區旅居權,總保費70萬可擁有養老社區長久居住權,並且是自己、另外一半,還有雙方父母共6個人,都可以享有這樣權益,提前鎖定高端養老社區的名額,同時錢還是自己的錢,這是養老最好的安排了吧。

F. 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建議

採取多種措施,繼續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
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是我國一直在積極推進的一項制度。當前,國家開始試點實施的新農保和城市居民養老保險,從理論上會在幾年之內將我國養老保險覆蓋率提高一倍以上,但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為重要的是,不僅要重視覆蓋面,還要重視受益質量。為此,筆者針對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是重點解決新農保和新城保難以覆蓋的靈活就業人員、下崗職工、農民工的參保問題,對於這部分人群還要考慮其繳費承受能力。
雖然國家對他們繳費已經有所優惠,但僅僅養老保險個人就需承擔20%的工資,這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無疑是一個很大的負擔。這部分人參保後,由於繳費負擔過重,就會出現拖欠養老保險費的問題,個別經濟較為困難者,還會出現退保現象。要減輕這部分人群的繳費負擔,激勵他們多參保、少退保。現行各省市繳費基數一般分兩檔,建議低檔每兩年變一次基數,從而直接或間接地提高參保率,擴大覆蓋面。二是加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市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培育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險意識。要利用電視專題、廣播電台、張貼標語、咨詢服務等,大力宣傳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在全社會營造人人參加養老保險的氛圍。三是加強聯合執法,提高執法力度。對已經參保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要加強剛性制約,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法律法規的約束力和效能,實行綜合治理,對不履行社保義務的企業和工商戶實行制約。
提高統籌級次,增強基金的社會互濟功能
首先,鑒於農民工人數眾多,流動性強,且國家財力有限,農民工仍有土地保障,其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宜採取完全積累制。應盡快把各社保機構收繳的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國家統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賬戶,實行集中管理。以免各社保局收繳的農民工社保基金被挪用或因提高城鎮職工社保待遇的發放水平被擠占,導致形成國家對農民工社會保險的新債務。因此,凡是被地方政府挪用或擠占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都必須由該地方財政彌補。
其次,對於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先將養老保險提升為省級統籌,這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走向全國統一的重要一步。具體措施可採取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的管理方式,不僅有利於促進人力資源的科學合理流動,而且也有利於強化基金管理,增加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強調劑功能,更有利於大數法則的實現,增強社會保險的共濟性。第二步則將其提升為全國統籌,這是符合我國國情的積極而可行的方式。
最後,對於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可先採取市縣級統籌,逐步提升為省級統籌,最後達到全國統籌。
解決隱性債務,做實個人賬戶
國家在解決隱性債務方面,已經做了基礎性工作,那就是成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集中掌管由國家財政劃撥援助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以及國有股份公司上市減持之股份。但決不能增加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負擔,因為我國公民收入尚屬較低水平,而其繳費比例,繳費金額已經很高了。除以上國家財政補償和劃撥國有股減持解決隱性債務的方法之外,可以採取發行特別國債的辦法,由養老基金持有該筆資金用於抵沖隱性債務欠債,使養老保險轉制平穩過渡,將來由基金結余及增值收益再還清特別國債。在我國就業高峰期逐步消退之後,也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這樣基金少支付、多積累,也可解決部分隱性債務[8]。
如前所述,空賬的主要成因是隱性債務,因此,隱性債務在多大程度上解決、解決的速度和效率如何,會直接影響到當前我國個人賬戶養老金空賬的填實問題。為此,一要嚴格劃分社會統籌及個人賬戶的管理,兩個賬戶要徹底分開,堵死任何貫通的渠道,不下狠心是不能解決個人賬戶資金被挪用問題的,也就不能解決新的空賬問題;二要提高現行全國社保基金以及將來准備投資運營的各省市養老金結余金的投資運營效率,加大積累基金來沖抵隱性債務以間接緩解空賬被挪用問題,做實空賬[9]。
推進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隨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的日益擴大,應該採取靈活又不失穩妥的投資策略,把死的這部分資金投入運營,以應對通貨膨脹的風險,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一是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著眼於建設周期較長、有穩定回報的長期投資領域,以真正發揮長期資金的優勢,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10];二是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規范,應積極開拓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市場,允許其購買優質上市公司的企業債券、認購公募基金以及進入股票市場直接進行投資。鑒於養老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和救命錢,因此,可建立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專司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工作。可參照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途徑,考慮藉助各家保險公司、投資基金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專業性公司的優勢,具體運營養老保險基金;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再成立專門的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公司,直接證券市場投資。這些機構的運營監管,可考慮由人社部、證監會等聯合監管。
進行改革
我國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於1955年開始建立,60年來,這項制度對保障退休人員生活、穩定幹部隊伍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從制度內部看,主要有兩個:一是退休人員按單位管理,退休費用全部由財政或單位承擔,單位之間負擔畸輕畸重,一些地區和單位,特別是一些基層事業單位甚至出現了退休費不堪重負、無法保證及時足額支付的現象;二是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是以工作人員退休前的「最終工資」為基數,按工齡長短分檔計算,檔次劃分比較粗,難以體現同級別幹部任職長短的細致區別,更無法充分體現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從社會層面看,上世紀90年代,企業改革了原有退休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其他就業群體也陸續進入到這一制度范圍。目前只有機關事業單位仍實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退休養老保障制度模式產生了「雙軌制」、「待遇差」的矛盾。突出表現在:企業單位和職工個人都繳納養老保險費,待遇水平與繳費多少聯系密切;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繳費,待遇與繳費無關,從而引發了社會對養老保障制度公平性的質疑。同時,由於制度模式不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相互交流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因此,這次改革意義重大。
有利於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黨中央把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近年來,隨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建立,廣大農村和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加上城鎮企業職工和其他就業群體,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覆蓋了全國8.4億多人,而5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游離在養老保險制度之外,成為制度全覆蓋的「短板」和「孤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目標的必然選擇。
有利於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不繳費而享受較高水平的退休費,權利與義務不對應,成為矛盾的焦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基本養老保險實行與企業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體現制度公平和規則公平,可以逐步化解待遇差距較大的矛盾。
有利於促進機關事業單位深化改革。近年來,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開始實行公務員辭職辭退制度,部分地區還開展了公務員聘任制試點,事業單位也正在加快分類改革,推行全員聘用制。為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分散單位的退休費用負擔,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發放,必須建立統籌互濟、社會化管理的養老保險制度。
有利於全面體現工作人員的勞動貢獻。將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改為按繳費水平、繳費年限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能夠更加全面地體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進一步增強激勵性。

總之,養老保險的改革與完善任務復雜艱巨,但這是我們應對老齡化、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以至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繞不過去的檻。隨著社會保險法的出台、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加強、我國治國理念的越來越人性化,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約束下,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通過不斷的社會實踐和改革,我國的養老保險必將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完善。

G. 保險公司的管理建議

中國商業保險的主管機關,也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為了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和管理保險市場。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擬訂有關商業保險的政策法規和行業規則;依法對保險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依法查處保險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培育和發段戚鉛展保險市場,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推進保險改革,促進保險企業公平競爭;建立保險業風險的評價與預警系統,防範和化解保險業風險,促進保險企業穩健經營與業務的健康發展。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體現了我國政府對保險監督的重視。我國保險業起步較遲,但其發展速度極快,市場潛力亦很大。1997年全年保險費收入突破1000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了約40%左右。這一發展態勢若離開配套的保險監管顯然有悖於金融體制改革的初衷,而此前我國的保險業由中國人民銀行通過所設保險公司實現其監管職能,這使銀行與保險無法實行分業管理,使保險業在快速發展的進程中,自身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有利於排除干擾,提高保險監管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對於保險市場的良性發育及保險企業的公平競爭有著不容低估的意義。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15個職能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設有35個派出機構。其中,15個內設部門為: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監事會工作部)。擬定會機關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機關日常辦公;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握好、機要、文秘、信訪、保密、信息綜合、新聞發布、保衛等工作。負責保險信訪和投訴工作;承辦會黨委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二)
發展改革部。擬訂保險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保險監管的方針政策及防範化解風險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保險業改革發展有關重大
問題,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險市場整體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對保監會對外發布的重大政策進行把關;歸口管理中資保險法人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的市場准入和退出;負責規范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並對公司的重組、改制、上市等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保監會對外重要業務工作與政策的協調。
(三)政策研究室。負責保監會有關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對保監會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文件進行把關;研究國家大政方針在保險業的貫徹實施意見;研究宏觀經濟政策、相關行業政策和金融市場發展與保險業的互動關系;根據會領導指示,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開展保險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中國保險學會開展研究工作。
(四仔咐)財務會計部。擬定保險企業和保險監管會計管理實施辦法;建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編制保監會系統的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核機關、派出機構的財務預決算及收支活動並實施監督檢查;審核會機關各部門業務規章中的有關財務規定。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五)
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辦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和財產保險精算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
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和備案管理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對再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六)人身保險監管部。承辦對人身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和人身保險精算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和備案管理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七)保險中介監管部。承辦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標准。
(八)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部。承辦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擬訂保險保障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徵收與管理。
(九)
國際部。承辦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有關國際組織、有關國家和地區監管機構和保險機構的聯系及合作。負責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外事管理工作;承辦境
外保險機構在境內設立保險機構,以及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及有關變更事宜的審核工作;承辦境外保險機構在境內設立代表處的審核和管
理事宜;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十)法規部。擬訂有關保險監管規章制度;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議;審核會機關各部門草擬的監管規章;監督、協調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開展保險法律咨詢服務,組織法制教育和宣傳;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統計信息部。擬訂保險行業統計制度,建立和維護保險行業資料庫;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
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負責保險機構統計數據的分析;擬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負責保險
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與實施;負責建立和維護償付能力等業務監管信息系統;負責信息設備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派出機構管理部。擬訂派出機構管理、協調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派出機構工作落實情況,
督辦會領導批辦的重大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對派出機構年度工作業績的評估意見;研究分析派出機構管理和協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定期
收集、整理派出機構反映保險市場運行情況及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十三)人事教育部(黨委組織部)。擬訂會機關和派出機構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承辦會機關和派出機構及有關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據規定,負責有關保險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會機關及本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
(十四)監察局(紀委)。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情況;依法依紀查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領導本系統監察(紀檢)工作。
(十五)黨委宣傳部(黨委統戰群工部)。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指導和協調本系統統戰、群眾和知識分子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會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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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保險公司思考及建議

從改革開放至今,中國保險業取得了高速的發展與驚人的成就。但是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和2011年歐債危機引發的後危機時代經濟下行,保險行業增速也出現了明顯下滑和停滯,原有被高速發展掩蓋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開始也顯現:銷售行為受到質疑,保險機構盈利下降,保險資本普遍不足,保險成本上升增員困難。如何在新環境下,重新認識保險本質、進行創新和管理保險風險,是擺在各個保險公司面前的問題。
未來保險業的發展方向究竟如何呢?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從保險本質、風險管理、保險創新和保險監管四個方面來思考。
就保險本質而言。保險業本質是管理風險的行業,保險業的經營正是通過承擔客戶轉移的對死亡、健康、疾病、養老、財富等不利變化的擔憂,對風險進行經營管理,從而獲得合理的利潤。保險本質決定了保險業和保險產品的基本定位。從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中可以看出,保險業尤其是壽險業已經開始偏離了保險本質,正是因為這種偏離,導致了壽險業的一系列問題與風險。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能偏離其本質,所以現階段回歸保險的本質是壽險業的內在需求。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要求它們的保險產品不能偏離「保障」的根本方向,要求保障成分在產品中佔主導地位,要求保障性的保險產品在保險業務結構中佔主導地位。對於投保人來說,這要求他們重視保障意識,不盲目跟風。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所以我們非常認同陳文輝副主席所提倡的「風險保障+適度理財」方向。萬能險與投連險本身並不是壞產品,但過分被吹捧就導致了目前市場上的混亂狀況。我建議監管機構制定一些關於保障型與投資型產品的適當銷售比例的指引,以規范各公司的健康發展。
就風險管理而言。如同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歐洲保險業目前正在向風險評估基礎上的償付能力管理發展,通過關注每一筆資金的風險,進而了解運營風險和其財務風險,並從各個層面進行比較,如信用風險、資產風險、股權風險、長壽風險、財產風險或者傷害風險等,從而評估經濟資本的頌余鋒效率和整體風險狀況。
針對目前國際金融形勢和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我們認為保險公司管理的核心在於產品定價、流動性、公司運營和資產負債管理,也是風險管理的重點。產品定價方面,考慮相關的經濟風險也很重要,投資、利率、通脹風險、信用違約和退保等,這些都會對產品定價產生重要的影響。流動性管理方面,保險公司的一項最大風險來自於流動性,大部分保險公司的破產更多來自於短期的流動性緊張,而不是資不抵債,對保單失效和退保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在運營層面上,對負責運營或者監管而言,人壽保險的一個關鍵風險來自於客戶的行為,即客戶是否會退保?產品本身是否促進、禁止或限制了這種行為?如果我們有很好的產品、很好的價格和信用評級,但是客戶可以隨意並免費退保,這樣一來就增加了退保的可能性並給我們帶來風險,而且隨著大眾傳媒和信息渠道的傳播,這種狀況給業務帶來的潛在風險可能正在加大。最後是資產債務匹配,如果不能把那些長期資產和長期債務很好地匹配起來,很明顯將面臨著較大的利率風險,最終會損害股東和客戶的利益。監管機構目前在研究歐洲SolvencyII制度的引進,我覺得這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謹慎以對。要知道目前壽險業大部分產品為含保證的分紅型產品,SolvencyII在對保證類產品的資本要求是非常不客氣的,稍一不慎將會沖擊到整個行業的穩定性。
就保險創新而言。應大力發展保險創新,這里的保險創新不僅僅指保險產品的創新,更包括保險經營方式創新、保險銷售渠道創新以及保險服務創新等內容。從我國壽險發展來看,無論是以個人代理為標志的營銷體制創新、以投資分紅產品為標志的產品創新,還是以銀行保險為標志的銷售渠道創新或者是以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標志的資金管理體制創新,保險業每一次大的創新,都給行業發展帶來大的飛躍,促進壽險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因此,無論是政府、保險公司還是公毀渣眾都應該對保險創新持鼓勵支持態度,保險公司尤其需重視自己在保險創新中的主體地位,要牢牢把握中保險創新中的主動性。
保險公司在保險創新的過程中,應注意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看到客戶需求的差異性。我國城鄉發展、東西部發展「二元化」特徵比較突出,不同地域、不同階層人民群眾的壽險需求呈現多層次、多樣化、專野晌門化的特點,這對我國保險創新提出了挑戰與要求,只有最能體會客戶需求、最為消費者群體廣泛接受的保險創新才是成功的有效的創新。此外還要緊跟市場變化,特別要研究宏觀經濟、利率變化、資本市場環境、居民收入結構、社會年齡結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最後,就保險監管而言。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必要的補充,定位是十分重要的。基本保險保障職能和商業保險職能,在服務大眾和社會上,應該有明確的分工和合作。社會保險提供最基本的保險、醫療和養老等基本風險需求,而商業保險有利於鼓勵企業家的創新,轉移風險,幫助社會進行儲蓄和投資,作為社會保險的有利的必要補充,提高社會的整體福利和社會穩定。社會基本保險如承擔商業職能,將導致國家長期的入不敷出,而商業承擔過多的社會職能,亦將影響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畢竟保險企業經營是現代企業行為,是以獲取合理的收益滿足股東需求為宗旨的。
所以,保險監管應合理定位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特性,把強化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能力和防範化解風險作為監管的主要職能,並把握保險監管的適度性,過於寬松的監管會喪失監管的有效性,不能有效控制管理保險業的風險,而過度管制則會抑制了保險創新和保險經營者的積極性,不利於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管的發展。此外,保險監管還應推進合理的市場競爭,為保險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減少對保險企業進行不必要的干預,為保險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總的來說,保險監管應更多的在提供更公平的環境、提供合理的競爭環境、規范企業的不良行為和避免過度承擔風險等方面進行管理。
雖然目前保險業面臨困難,有部分的從業人員甚至對保險業發展產生相當的悲觀情緒,但我們仍傾向於認為仍是發展中面臨的問題,需要以發展的眼光來解決。2011年的放緩給保險行業一個警醒,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我國保險業高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這也為保險公司提供了重新思考的機會,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增長放緩,保險業一定會換來未來的更穩定、更具質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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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充分發揮現代保險業

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保險業改革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保險業務快速增長,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市場體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規逐步健全,監管水平不斷提高,風險得到有效防範,整體實力明顯增強,在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保險業起步晚、基礎薄弱、覆蓋面不寬,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充分,與全面建設小孫巧攜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適應,與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與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和全面對外開放的新形勢不相適應。面向未來,保險業發展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發展的潛力和空間巨大。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今後一個時期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應對災害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穩定運行。我國每年因自然災害和交通、生產等各類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寬禪命財產損失巨大。由於受體制機制等因素制約,企業和家庭參加保險的比例過低,僅有少部分災害事故損失能夠通過保險獲得補償,既不利於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財政和事務負擔。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建立市場化的災害、事故補償機制,對完善災害防範和救助體系,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促進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則伏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我國正處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時期,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斷增強。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鼓勵和引導人民群眾參加商業養老、健康等保險,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全社會保障水平,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實現社會穩定與和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我國金融體系發展不平衡,間接融資比例過高,影響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不利於金融風險的分散和化解。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金融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作用更為突出。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發揮保險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協調發展,對健全金融體系,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隨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必須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和手段,不斷改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積極引入保險機制參與社會管理,協調各種利益關系,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推進公共服務創新,對完善社會化經濟補償機制,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人民群眾對保險的認識進一步加深,保險需求日益增強,保險的作用更加突出,發展的基礎和條件日趨成熟,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成為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立足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著力解決保險業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做大做強,發展中國特色的保險業,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總體目標是:建設一個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范、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現代保險業。圍繞這一目標,主要任務是: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和保險中介市場,健全保險市場體系;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進自主創新,調整優化結構,轉變增長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提高資金運用水平,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加強和改善監管,防範化解風險,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完善法規政策,宣傳普及保險知識,加快建立保險信用體系,推動誠信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三、積極穩妥推進試點,發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農業保險
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農業保險作為支農方式的創新,納入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發揮中央、地方、保險公司、龍頭企業、農戶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農業部門在推動農業保險立法、引導農民投保、協調各方關系、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有步驟地建立多形式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險體系。
明確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業務范圍,並給予政策支持,促進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改變單一、事後財政補助的農業災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農業風險防範與救助機制。探索中央和地方財政對農戶投保給予補貼的方式、品種和比例,對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適當給予經營管理費補貼,逐步建立農業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完善多層次的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擔機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
探索發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支持保險公司開發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農業保險產品,建立適合農業保險的服務網路和銷售渠道。支持農業保險公司開辦特色農業和其他涉農保險業務,提高農業保險服務水平。
四、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等人身保險業務,滿足城鄉人民群眾的保險保障需求。
積極發展個人、團體養老等保險業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水平。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精算、投資、賬戶管理、養老金支付等方面的專業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年金業務,拓展補充養老保險服務領域。大力推動健康保險發展,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努力發展適合農民的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建立節育手術保險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積極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健康發展。
五、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充分發揮保險在防損減災和災害事故處置中的重要作用,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不斷提高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能力,利用保險事前防範與事後補償相統一的機制,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採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立法強制等方式,發展安全生產責任、建築工程責任、產品責任、公眾責任、執業責任、董事責任、環境污染責任等保險業務。在煤炭開采等行業推行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在高危行業、公眾聚集場所、境內外旅遊等方面推廣。完善高危行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探索通過專業保險公司進行規范管理和運作。進一步完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通過試點,建立統一的醫療責任保險。推動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
六、推進自主創新,提升服務水平
健全以保險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保險創新機制。發展航空航天、生物醫葯等高科技保險,為自主創新提供風險保障。穩步發展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促進消費增長。積極推進建築工程、項目融資等領域的保險業務。支持發展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對外貿易和投資。努力開發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民群眾需求的各類財產、人身保險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拓寬服務領域。
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保險產品科技含量,發展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全面提升服務水平。提高保險精算水平,科學釐定保險費率。大力推進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准化。加強保險營銷員教育培訓,提升營銷服務水平。發揮保險中介機構在承保理賠、風險管理和產品開發方面的積極作用,提供更加專業和便捷的保險服務。加快發展再保險,促進再保險市場和直接保險市場協調發展。統籌保險業區域發展,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保險服務水平。
鼓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責任保險等專業保險公司。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重組、並購等方式,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控股(集團)公司。穩步推進保險公司綜合經營試點,探索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綜合性的金融保險服務。
七、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支持國民經濟建設
深化保險資金運用體制改革,推進保險資金專業化、規范化、市場化運作,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實行全面風險管理,確保資產安全。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要樹立長期投資理念,按照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相統一的要求,切實管好保險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逐步擴大資產管理范圍。探索保險資金獨立託管機制。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保險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資本市場,逐步提高投資比例,穩步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規模和品種,開展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和創業投資企業試點。支持保險資金參股商業銀行。支持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求,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和范圍,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性和穩定性的優勢,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八、深化體制改革、提高開放水平,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規范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和風險管理,強化法人機構管控責任,完善和落實保險經營責任追究制。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探索規范的股權、期權等激勵機制。實施人才興業戰略,深化人才體制改革,優化人才結構,建立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
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增強保險業在全面對外開放條件下的競爭能力和發展能力。認真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促進中外資保險公司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共同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境內保險公司在境外設立營業機構,為「走出去」戰略提供保險服務。廣泛開展國際保險交流,積極參與制定國際保險規則。強化與境外特別是周邊國家和地區保險監管機構的合作,加強跨境保險業務監管。
九、加強和改善監管,防範化解風險
堅持把防範風險作為保險業健康發展的生命線,不斷完善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監管為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制度。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建立動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健全精算制度,統一財務統計口徑和績效評估標准。參照國際慣例,研究制定符合保險業特點的財務會計制度,保證財務數據真實、及時、透明,提高償付能力監管的科學性和約束力。深入推進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規范關聯交易,加強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強化市場行為監管,改進現場、非現場檢查,嚴厲查處保險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按照高標准、規范化的要求,嚴格保險市場准入,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健全保險業資本補充機制。完善保險保障基金制度,逐步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建立和完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提高監管效率。
規范行業自保、互助合作保險等保險組織形式,整頓規范行業或企業自辦保險行為,並統一納入保險監管。研究並逐步實施對保險控股(集團)公司並表監管。健全保險業與其他金融行業之間的監管協調機制,防範金融風險跨行業傳遞,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加快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培育保險誠信文化。加強從業人員誠信教育,強化失信懲戒機制,切實解決誤導和理賠難等問題。加強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建立保險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十、進一步完善法規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既要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又要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據不同險種的性質,按照區別對待的原則,探索對涉及國計民生的政策性保險業務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鼓勵人民群眾和企業積極參加保險。立足我國國情,結合稅制改革,完善促進保險業發展的稅收政策。不斷完善保險營銷員從業和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修改完善保險法,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研究推動商業養老、健康保險和責任保險以及保險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險法規規章體系。將保險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和引導作用,普及保險知識,提高全民風險和保險意識。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努力做到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提高運用保險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要將保險業納入地方或行業的發展規劃統籌考慮,認真落實各項法規政策,為保險業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要堅持依法行政,切實維護保險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保監會要不斷提高引領保險業發展和防範風險的能力和水平,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分類指導,推動政策落實。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保險業又快又好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國務院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J. 保險業國十條是什麼

1、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於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放在經濟社會工作整體布局中統籌考慮,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元化保險服務需求為出發點,

以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強化風險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險資金配置效率為方向,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健全市場、優化環境、完善政策,建設有市場競爭力、富有創造力和充滿活力的現代保險服務業,

使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完善金融體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撐、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機制、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高效引擎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對商業化運洞槐作的保險業務,營造者做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具有社會公益性、關系國計民生的保險業務,創造低成本的政策環境,給予必要的扶持;

對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積極作用但目前基礎薄弱的保險業務,更好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二是堅持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全面深化保險業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引進先進經營管理理念和技術,釋放和激發行業持續發展和創新活力。

增強保險產品、服務、管理和技術創新能力,促進市場主體差異化競爭、個性化服務。三是堅持完善監管、防範風險。完善保險法制體系,加快推進保險監管現代化,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市場秩序。處理好加快發展和防範風險的關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范,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保險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

成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質量的重要渠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保險密度(保費收入/總人口)達到3500元/人。保險的社會「穩定器」和經濟「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2、構築保險民生保障網,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四)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商業保險要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

支持保險機構大力拓展企業年金等業務。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補充作用。

(五)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為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養老保障。推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展。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促進保險服務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

(六)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並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

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支持保險機構參與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

3、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七)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政府通過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公共服務領域充分運用市場化機制,積極探索推進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提升社會管理效率。

按照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要求,做好受託承辦工作,不斷完善運作機制,提高保障水平。鼓勵發展治安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等新興業務。支持保險機構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參與保安服務產業鏈整合。

(八)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強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把與公眾利益關系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加快發展旅行社、產品質量以及各類職業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後理賠服務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經濟首顫衡杠桿和多樣化的責任保險產品化解民事責任糾紛。

4、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提高災害救助參與度

(九)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提升企業和居民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災害事故風險的意識和水平。積極發展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

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設為基礎,以商業保險為平台,以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台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准備金制度。建立巨災風險管理資料庫。

5、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

(十一)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產量,有條件的保價格、保收入的原則,鼓勵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願參保,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提高農業保險保障程度。

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豐富農業保險風險管理工具。落實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准備金制度。健全農業保險服務體系,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健全保險經營機構與災害預報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的合作機制。

(十二)拓展「三農」保險廣度和深度。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支持保險機構提供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三農」保險產品。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森林保險,以及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6、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十三)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在保證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提高保險資金配置效率。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

鼓勵保險公司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相關政策。

(十四)促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協調發展。進一步發揮保險公司的機構投資者作用,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鼓勵設立不動產、基礎設施、養老等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允許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設立夾層基金、並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

穩步推進保險公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探索保險機構投資、發起資產證券化產品。探索發展債券信用保險。積極培育另類投資市場。

(十五)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建立完善科技保險體系,積極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推廣國產首台首套裝備的保險風險補償機制,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快發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

積極發展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釋放居民消費潛力。發揮保險對咨詢、法律、會計、評估、審計等產業的輻射作用,積極發展文化產業保險、物流保險,探索演藝、會展責任險等新興保險業務,促進第三產業發展。

(十六)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著力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的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自主品牌、自主知識產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簡化審批程序。

加快發展境外投資保險,以能源礦產、基礎設施、高新技術和先進製造業、農業、林業等為重點支持領域,創新保險品種,擴大承保范圍。穩步放開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進一步增加市場經營主體。積極發展航運保險。拓展保險資金境外投資范圍。

7、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

(十七)深化保險行業改革。繼續深化保險公司改革,加快建立現代保險企業制度,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全面深化壽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穩步開展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

深入推進保險市場准入、退出機制改革。加快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支持設立區域性和專業性保險公司,發展信用保險專業機構。規范保險公司並購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在境內外上市。

(十八)提升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推動保險市場進一步對內對外開放,實現「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鼓勵中資保險公司嘗試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為我國海外企業提供風險保障。

支持中資保險公司通過國際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多種渠道進入海外市場。努力擴大保險服務出口。引導外資保險公司將先進經驗和技術植入中國市場。

(十九)鼓勵保險產品服務創新。切實增強保險業自主創新能力,積極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支持保險公司積極運用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促進保險業銷售渠道和服務模式創新。

大力推進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准化,鼓勵保險公司提供個性化、定製化產品服務,減少同質低效競爭。推動保險公司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努力降低經營成本,提供質優價廉、誠信規范的保險產品和服務。

(二十)加快發展再保險市場。增加再保險市場主體。發展區域性再保險中心。加大再保險產品和技術創新力度。加大再保險對農業、交通、能源、化工、水利、地鐵、航空航天、核電及其他國家重點項目的大型風險、特殊風險的保險保障力度。

增強再保險分散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強化再保險對我國海外企業的支持保障功能,提升我國在全球再保險市場的定價權、話語權。

(二十一)充分發揮保險中介市場作用。不斷提升保險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能力,發揮中介機構在風險定價、防災防損、風險顧問、損失評估、理賠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更好地為保險消費者提供增值服務。優化保險中介市場結構,規范市場秩序。穩步推進保險營銷體制改革。

8、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

(二十二)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堅持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統一,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統一,加快建設以風險為導向的保險監管制度。加強保險公司治理和內控監管,改進市場行為監管,加快建設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

完善保險法規體系,提高監管法制化水平。積極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作用。充分利用保險監管派出機構資源,加強基層保險監管工作。

(二十三)加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推動完善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探索建立保險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立健全保險糾紛訴訟、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

加大保險監管力度,監督保險機構全面履行對保險消費者的各項義務,嚴肅查處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十四)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加強保險業全面風險管理,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風險應急預案,優化風險處置流程和制度,提高風險處置能力。強化責任追究,增強市場約束,防止風險積累。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範風險跨行業傳遞。

完善保險監管與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司法、新聞宣傳等部門的合作機制。健全保險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9、加強基礎建設,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

(二十五)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信用記錄覆蓋面,構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引導保險機構採取差別化保險費率等手段,對守信者予以激勵,對失信者進行約束。完善保險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制度、保險機構信用評價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

(二十六)加強保險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保險業各類風險資料庫,修訂行業經驗生命表、疾病發生率表等。

組建全行業的資產託管中心、保險資產交易平台、再保險交易所、防災防損中心等基礎平台,加快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發展,為提升保險業風險管理水平、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供支持。

(二十七)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和引導作用,鼓勵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互聯網等開辦專門的保險頻道或節目欄目,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加強中小學、職業院校學生保險意識教育。

10、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

(二十八)建立保險監管協調機制。加強保險監管跨部門溝通協調和配合,促進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保險服務與社會治理相互融合、商業機制與政府管理密切結合。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實現數據共享,提升有關部門的風險甄別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建立保險資料庫公安、司法、審計查詢機制。

(二十九)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服務。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運用保險的風險管理功能及保險機構的網路、專業技術等優勢,通過運用市場化機制,降低公共服務運行成本。

對於商業保險機構運營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務,政府可以委託保險機構經辦,也可以直接購買保險產品和服務;對於具有較強公益性,但市場化運作無法實現盈虧平衡的保險服務,可以由政府給予一定支持。

(三十)研究完善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落實和完善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落實農業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結合完善企業研發費用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統籌研究科技研發保險費用支出稅前扣除政策問題。

(三十一)加強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用地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養老產業、健康服務業發展需要,擴大養老服務設施、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供應。加強對養老、健康服務設施用地監管,嚴禁改變土地用途。

鼓勵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等投資興辦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機構。

(三十二)完善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政策。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的保費補貼,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保險縣級財政保費補貼。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意義,把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作為促進經濟轉型、轉變政府職能、帶動擴大就業、完善社會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促進本地區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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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保險公司推廣養老機構綜合保險建議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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