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國補發5年養老金 哪些人能享受
這五類人可以享受補發5年養老金,主要包括殘疾人、貧困人群、退休的
老年人、空巢老人、還有家中有子女,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這五種人可以補發5年養老金。
補發5年養老金待遇要求是從
退休人員的首次領取養老金月份開始進行計算的,但是在生活中如果有其他問題的話,也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社保局進行咨詢,這樣可以提前解決好問題,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符合相關標准,但是沒有享受相關政策的,也是可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社保局進行辦理。
【基礎分析】
以四川為例,從2020年9月底開始分批次兌現中人養老金。第一批兌現了2014-2015年退休中人養老金。
2021年開始,兌現2016-2017年退休中人養老金,2021年4月開始兌現2018-2019年退休中人養老金。
所以如果你是2016年退休中人,到2021年補發了新待遇,那就是補發5年的養老金差額。
如果你是2018年退休中人,那麼2021年補發,那就是3年的養老金差額。
最後需要說明一下,補發5年養老金跟補發50%概念不一樣的,補發5年養老金,表示你退休5年了,期間領的養老金少了,所以補上。
而養老金補發50%,指的是2019年退休中人,因為這是過渡期第5年,補發比例50%。舉個例子就是,老辦法養老金4000,新辦法5000,高出1000,補發50%就是500,所以最終待遇就是5500。
B. 江蘇哪些人退休有增發養老金
大家好,很高興見到大家,咱們這期內容就來講解一下,
9月份,蘇州居民
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調整,3類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
從9月1日起,江蘇蘇州的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調整了,調整之後,參保人員可以選擇的檔次更高了,這樣在退休之後,也能夠領取更高的養老金待遇,那除此之外,3類退休人員還可以增發養老金,看看具體的規定是什麼吧。
1
、繳費標準的調整
根據最新的規定,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擴大到16周歲了,只要不是在校學生、不屬於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都可以繳納居民養老保險。
而對於參保人員的繳費檔次來說,將在原有的4個檔次之上,再新增2個檔次,調整之後的繳費標准就為: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對應的繳費補貼也有調整,從低到高的補貼標准就為:350元、380元、410元、460元、520元和600元。
2
、增發養老金的標准
對於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就增發1%的居民基礎養老金。
對於市區建立與個人繳費掛鉤的獎勵性基礎養老金制度,凡是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就按照制度實施之後,本人歷年的繳費和補貼總額,除以計發月數再乘以10%增發居民基礎養老金。
對於年滿65歲及以上的居民退休人員,也會按年齡段增發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具體的發放標準是: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5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30元,而增發金額是退休人員到齡後的次月開始發放的。
3
、居民基礎養老金
凡是按月繳納居民養老保險的,在退休後就可以享受居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根據咱們個人賬戶余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的,而居民基礎養老金則是全市統一的,目前當地的居民基礎養老金是630元。
如果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200元,加上居民基礎養老金之後,總共的養老金待遇就為830元,如果退休人員符合增發養老金的條件,那麼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就會更高。
總結來說,
蘇州的居民養老待遇還是比較高的,僅基礎養老金的標准就有630元,對比其它地區來說,這個金額還是比較高的,而且蘇州還有增發養老金的情況,那退休人員能領取的待遇就更高了。
不知道大家看完上面的 內容,有什麼想法呢?如果您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在下方評論區咨詢哦!
感謝您的觀看,咱們下期內容再見!
C. 養老金發放將有4個新動態,哪些人群將會多領
伴隨著經濟的發展,養老金也向著更強的角度發展。2022年養老金又有很多轉變,如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本人養老金規章制度的營銷推廣,國家人社部的十四五規劃等,這種轉變會使這4種人多領養老金,看看有沒有你。

第四,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人員
考慮到地形地貌和經濟增長等難題,很少人想要去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中。為了更好地發展趨勢這種地區,激勵人才建設這種大城市,就提出了一些激勵性現行政策,養老金歪斜調整便是這其中的一種。依據地域的不一樣,艱苦邊遠地區分成6類,依據類型的不一樣,津貼的規范也不一樣。如新疆2021年的調整計劃方案里,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公開增發10元;三、四類地域每人每月公開增發20元;五、六類地域每人每月公開增發40元。
D. 哪些人能補發養老金
能補發養老金的人有:養老金調整前退休的人、在退休金計算期內退休的人、退休中人、有革命經歷的人、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1、養老金調整前退休的人
養老金的調整一般是在下半年進行的,但是在之前上半年退休的人是按照以往的計算方法計算的,對於調整後的金額,會進行相應的補發。

E. 退休人員有福了!2022年將「加發」一筆錢!每月到賬,人人都有
近些年來,在社會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精簡化的雙重作用之下,我國社會各主體都承擔著巨大的養老負擔。以養老撫養比為例,我國的養老撫養比已從1999年的10%上升到2015年的14%以上,並且這一數字仍呈明顯的上漲趨勢。而我國人口的持續老齡化,也對我國的養老金在管理和統籌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時光荏苒,目前我國已進入到2022年,而我國的退休人員會加發一筆錢!這筆錢每月都會到賬。那麼,這筆錢到底是什麼呢?領取這筆錢有什麼要求嗎?
一、加發一筆錢!事實上,補發的這筆錢是養老金少計算的錢。而導致我國養老金之所以會存在少發的情況,也是和我國當前養老金的計發方式有直接關系。目前我國的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這里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但從各省情況來看,天津、北京等地區一般會在每年的11月份公布這個數據,而貴州省則在當年的12月份公布這個數據。簡單來說,各省公布這個數據都是在每年年底前。但這裡面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在這個數據含鍵沒有公布前,退休老人的養老金是不可能發放的。那麼,只能按照以前的計發基數來進行。
而等待各省這個數據公布後,則對養老金進行重新核算,對於少發的養老金則會進行補發。隨著去年11月份多省公布這個數據,當地退休人員養老金賬戶也多了一筆錢。但由於貴州省的這個數據是在去年12月份才公布的,這也意味著貴州省少發的養老金將會在今年1月份進行補發。但從各地政策來看,這筆錢的領取也是有條件的。
二、以下4類人不能領一是今年1月份退休的人,若一切進展非常順利,這也意味著退休人員在今年2月份才可以領取養老金。而對於今年退休的人來說,計發基數要以2021年的為准。只有等待今年11月份或12月份的時候,等待新的計發基數公布後,才會進行重新補發。
二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其原因也很簡單,這筆錢是針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體系的人,並非是針對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這2個養老保險體系是完全不同,自然意味著他們無法領取到這筆錢了。
三是延遲退休的人,領取這個錢的前提是大家必須已經辦理好退休手續,並且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但由於延遲退休人員並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所以他們自然也無法領取到這筆錢。
四是2021年之前退休的人,其原因也很簡單,由於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已經進行過重新核發了。他們自然是不能重復領取的,這也不符合我國養老金的規定。此外,從今年開始我國的養老金將從省級統籌模式調整為全國統籌模式。為何要做這個調整呢?
三、調整原因事實上,導致這種調整的原因在於我國目前所推行的省級統籌模式下存在的問題。省級統籌下,每個地區各自為政,有著不同的費率水平和待遇標准,破壞了公平的養老金結余省份和缺口省份的同時存在,他們之間無法進行相互調劑,存在缺口的省份只能依靠財政補貼或是挪用個人賬戶的資金來彌補不足,造成了「空賬」問題。
而根據中國社科院公布的報告中顯示,2015年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空賬為4.7萬億元,但當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余額也才3.5萬億元。也就是說,即使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所有結余資金都用於填補個人賬戶,也仍然會有1萬多億的差額,這並不是長久之計,如飲鴆止渴。
在勞動力選擇就業時,往往會選擇東部較為發達的地區。當在這些地區工作時會對當地的養老事業做出巨大的貢獻,但是由於東部地區消費水平偏高,大部分年輕人很型老滑難在此類地區買房養老,往往會將二線、三線城市或者戶籍所在地作為養老地的首選,這樣就使得年輕時對該地做出的養老貢獻卻需要由另一地區來承擔養老金支付的責任。
這也直接導致地區之間的不公平性進一步擴大,加劇了地方性的矛盾,也進一步增加了欠發達地區的養老支付壓力。如果將養老保險的統籌層級提升至了全國范圍,就可以由中央政府統一籌集支付養老資金,合理分配資金,達到養老保險的共濟互助作用,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此外,從我國現實情況來看,我國存在著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他們的顯著特點是經常會變換工作地點,而我國採取的是統賬結合的模式,大多數地區要求在勞動者遷移到其他地區時只能將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卜臘轉移到遷入地。而統籌賬戶中的余額則留在了遷出地,嚴重損害了參保人的利益。
尤其是經常流動的外來務工人員,這一政策極大地削弱了養老保險的參保積極性。最直觀的體現就是每年在東部沿海地區會出現「退保潮」,每年臨近春節,大量了農民工想要帶錢回家過年,有些年老的農民工打算回老家養老,就不繼續繳費。
一旦回到老家也無法享受到養老待遇,就不再繳費,申請退保,造成了參保率低、退保率高的怪象,近年來每年退保的人數都超過80萬人。因此,實現全國統籌則可以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從根本上解決了勞動力流動過程中出現的養老保險問題。
總結:從以上分析來看,今年我國養老金將會加發一筆錢。事實上,導致這筆錢出現的原因在於當前我國養老金計發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而通過這種補發的方式也能起到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目的。
此外,今年開始我國之所以要實現養老金全國統籌,其原因也是為了打破此前國內養老金存在的嚴重碎片化問題。
F. 11月要補發一筆養老金3類人將會從中受益,看看你在其中嗎
11月份,這
3類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賬戶可能會多出一筆錢,數額是幾百幾千甚至上萬元,看看你是否能從中受益?
第一類,部分城鄉居民待遇領取人員胡皮31省市退休職工的養老金調整工作已於今年7月底落下帷幕,2021年底之前退休的職工目前都是按照提標後的標准領取養老伍讓金。相比之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市縣統籌,意味著即使生活在同一省份,不同市縣的養老金調整依然是不同步的,因此城鄉居民待遇領取人員的養老金可能會隨時出現調整,這就需要相關人員要主動關注人社動態,當然我也會第一時間給大家分享最新的消息。
10月28日,
浙江省衢州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發布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30元/月,由原來的最低每人每月225元調整為255元;65周歲及以上參保居民從每人每月235元調整為265元,此次調整,惠及全市37.8萬城鄉老年居民。
11月份,補發的10個月養老金差額就將到賬,並且會按照提標後的標准為待遇領取人員發放養老金,廣大參保人員要注意查收!
第二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退休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之前參加工作,改革之後退休的人,這類人既有視同繳費年限,又有實際繳費年限,因此,養老金計算方式也比較復雜,
採用新老辦法對比的方式。
老辦法=(2014年9月工資標准×計發比例+2014年9月退休補貼標准+相應增加的退休費)×累計工資增長率;
新辦法待遇月計發標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
如果計算出來新辦法低於老辦法的,按照老辦法發放養老金;如果高於老辦法的,在按老辦法發放養老金的基礎上,超出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補發,第一年退休的人褲橘差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以此保障退休中人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由於
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計算方式非常復雜,很多指數都要經過反復推敲,所以各地的退休中人在退休之後,一般都是預發養老金,也就是先按照老辦法進行發放,等到核算流程理順之後,再為退休中人補發待遇,由於各地補發進度不同,有的人10月份已經領到這筆錢,預計還有部分退休人員將會在11月份收到這筆錢,補發的時間越長,補發金額越大,有人的補發金額可能會超過萬元。
第三類,2022年1月以後退休的人2022年退休的職工在核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時,都需要用到2022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但通常本年度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通常在下半年公布。今年9月開始,各地才陸續公布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
截止10月底,有23個省市公布這一數據,
那麼在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前退休的人,就只能按照2021年的計發基數計算臨時養老金。根據各地公布的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來看,各地計發基數的增長率都高於4%,其中北京、山東、江蘇、吉林、天津、廣西、浙江、廣東等多數地區的2022年養老金計發
基數增長率在4%到6%之間,
黑龍江省、上海市、西藏等個別地區達到了10%到15%。養老金計發基數增長,意味著退休人員用2022年計發基數計算出來的待遇,是明顯高於現在的臨時待遇水平的,因此,在各地的計發基數公布後,社保機構就會為這些退休人員重新核算養老金,預計11月份,部分工作效率高的省市將會為這部分退休人員一次性補發養老金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