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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養老政策的缺陷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7-29 06:44:54

❶ 美國老人如何養老

美國養老保障系統可分為5個層次:第一是國家舉辦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是住房反向抵押制度;第三是企業主舉辦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第四是個人退休賬戶系統(IRA);第五是其他各種養老資產。

其中,養老保障的核心部分只有3個,美國人喜歡稱之為「三條腿板凳」。

第一條腿是國家建立的強制性老年、遺屬和殘疾保險制度,這是退休收入的基本保障,是兜底的安全網。

第二條腿是指企業主舉辦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在中國叫企業年金。

第三條腿是指家庭或個人購買的以個人退休賬戶為主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雖然美國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比較健全,但大多數美國老年人依然以「以房養老」方式作為補充。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也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發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

許多美國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為了自己養老而購買了房子,然後把富餘的部分出租給年輕人使用,利用年輕人支付的房租來維持自己的退休後生活。

(1)美國養老政策的缺陷有哪些擴展閱讀:

各國養老新趨勢

英國更多發展社區養老「如同在家養老」。

日本為老人開展眾多「定製服務」。

韓國給老人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美國:親屬照顧老人 政府為其付費。

法國:提倡老人旅遊及進駐「老人村」。

瑞典:提供全球最完善的養老保障。

中國:將社保征繳劃給稅務將提高退休年齡

❷ 我國與其他各國養老制度優缺點

我國與其他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比較

一、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簡介
由於世界各國的政治制度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等,歷史傳統各異,不同國家之間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較大差異。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都比較晚,但發展卻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其覆蓋范圍、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為以下類型:
(一)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保險對象一般為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適中,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於低收入人群。
(二)儲蓄積累型養老保險。儲蓄積累型養老保險以智利、新加坡等國家為代表。這些國家的政府強制性規定公私單位的所有雇員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政府的養老基金監管局負責規范與監督基金的管理,不具體參與實際管理事務。私營性質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法定的經營管理者。政府對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准、財務狀況、資產結構進行監管,並要求其交納風險准備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獨立化的原則來進行管理,基金可以用於購買政府債券、企業證券和民營化的公共設施;基金所有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從自己選擇繳費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領取養老金,或者將積累的養老金連本帶利轉向人壽保險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在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國民,均可無條件地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普惠制的養老保險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維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維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須同時加入到其他養老保險計劃中。
(四)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這種養老保險制度不利於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不利於勞動力的流動,不利於培養勞動者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目前,正在退出國際社會保障領域。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概述、現狀及主要特點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概述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沿革主要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蘇聯模式的基礎上建立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該制度持續實施到1956年底。
第二階段,恢復性改革階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工會制度被廢除,勞動保險基金被用於其它用途。這一時期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際上是企業辦保險,其特徵是:企業職工的退休養老資金有企業從生產收益中籌集,並在企業營業外項目列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養老保險金,而職工個人不承擔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
第三階段,探索性改革階段。進入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計劃經濟體制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有企業全部展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以迫使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傳統保障制度進行改革,建立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第四階段,個人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實行試點階段。2000年12月,國務院第42號文件《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我國在東北三省進行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在做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提高統籌層次、加強養老保險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在全國范圍內完善這個制度積累了經驗。
第五階段,全國覆蓋改革階段。2005年12月3日國務院正式頒布《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這一決定主要針對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顯現出的一些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在總結我國20多年來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探索和實踐經驗,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和2001年以來東北三省試點實踐的基礎上作出了改革決策。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三個不同層次的養老保險組成,即基本養老保險計劃、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和個人儲蓄型保險計劃,由此初步構建了我國現代養老保險體系的制度框架。
第一個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我國對城鎮企業職工強制實行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保障水平較低,覆蓋面較廣。在部分有條件的地區,我國政府鼓勵當地政府開展農村養老保險的探索和試點。
第二個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它由政府政策鼓勵,企業自願建立,企業或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通過商業機構運營,給付水平由繳費和投資收益率決定。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目前我國只有極少數效益比較好的企業為職工辦理了補充養老保險,尚處於零星發展的狀態。
第三個層次是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它是由職工個人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補充保險形式。後兩個層次中,企業和個人既可以將養老保險費按規定存入社會保險機構設立的養老保險基金帳戶,也可以選擇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特點
我國是一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眾多、經濟水平較低,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結構社會,工業比較落後,農業比重較大,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口結構的差異很大,加上歷史、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原因引起的各種利益差異,使新舊矛盾相互交織,情況極為復雜。在這樣的基本國情下,造就了我國特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該制度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形式,社會統籌部分由國家和企業共同籌集,個人帳戶部分則由企業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其中存在著不少問題,如覆蓋范圍不夠廣泛,大量的城鎮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空帳運行,沒有真正實現部分積累的制度模式,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求;基本養老計發方法不盡合理,缺乏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機制還不健全,養老金總體水平還不高;統籌層次比較低,基金調劑能力還比較弱;企業年金發展滯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等等。

三、國外與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比較分析
(一)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偏低
在養老金方面,瑞典和英國兩國的養老金制度都包括統一標準的國家的養老金,與收入相聯系的補充養老金,各種職業津貼等制度層次。日本的養老保險也分為三個層次:國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濟組合年金、厚生年金基金。德國養老保險包括:法定養老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個人養老保險。美國有多種養老保險,其中企業年金和個人年金比較發達。截止2007年底,我國已有北京、天津等13個省市實現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遼寧、安徽等7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市級統籌為主;其它省份仍以縣級統籌為主。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分散在全國1800多個統籌地區,成為世界上一道獨特的「景觀」。養老保險基金的分散管理,在實踐中導致了很多問題:一是限制了保險的社會共濟作用,低層次統籌的格局加劇了資金供求的結構性矛盾;二是加大了基金管理的風險,增加了基金監管的難度;三是過低的統籌層次,導致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阻礙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二)我國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過窄
瑞典養老金的覆蓋面具有普遍性,凡是達到在瑞典居住或工作的法定年限者都可以參加基本養老金制度。英國的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也具有普遍性,它的條件是所有滿足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所規定的年齡和資格標準的老年人都可以領取。德國養老保障的受益人涵蓋普通雇員、礦工、公共部門、雇員、自雇者;農民、農業工人,被排除於制度之外者很少。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一般限於全民所有制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的固定職工,而占人口較大比重的農民群體和數量逐漸增多的靈活就業者,還沒有被納入養老保險的框架之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依然較窄,說明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社會化程度不夠,其所應有的保障功能還未實現。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
從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的發展實踐來看,尤其是總結美國、新加坡等養老保險法制建設比較規范的國家的先進經驗,養老保險必須建立在一整套嚴密的法律體系支撐下有效地發展下去。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完善是與國家養老保險立法不完善密切相關的。我國養老保險法律體系不完備,完善養老保險立法已是當務之急。迄今國家對養老保險尚未單獨立法,代而行之的是各種政策、暫行規定、通知、決定等低層次的行政法規模式,且經常變動的政策文件,缺乏整體性和權威性。導致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缺乏原則性的依據,不少退休勞動者的養老費用被拖欠,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維護,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缺乏實施的物質基礎。(四)我國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國外的養老保險資金一般說來有三條渠道:勞動者繳納受保工資的一個比例,僱主繳納工資總額的一個比例,政府做出一定貢獻。發達國家中採取雙方負擔的標准模式是僱主和雇員共同繳費。繳費通常與收入水平相聯系,受保工資有一個最高限額。僱主和雇員的繳費比例可以是相同的,但大多數國家僱主比例更高。政府的貢獻來自於國家總收入,也有少數國家取自專項稅收(如煙草稅、酒精飲料稅)。我國養老保險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征繳養老保險收入及其利息收支、財政補貼,受到經濟條件的制約,養老保險費的欠繳與流失情況十分嚴重。另一方面,由於老年人口數量的不斷上漲,享受養老保險的人數不斷增加,養老金的支出逐年增加,導致部分地區的收不抵支,原有的積累逐漸減少。此外,養老保險管理費用的不合理增加導致養老金開支更加「吃緊」。
(五)我國領取養老金年齡過輕
為了適應21世紀老齡化社會,1994年日本把領取養老金的起始年齡推遲到65歲,對沒有工作或低薪的勞動者,可在60~64歲期間支付部分養老金。瑞典基本養老金和與收入相聯系養老金的年齡資格未滿65歲。美國通過一項國會立法,將退休年齡從65歲推遲到67歲。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規定是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特殊工種職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區和企業為減輕職工下崗和事業壓力,通過採用提前退休的方式解決就業的矛盾,實際上就是把就業的壓力轉移給養老保險,把近期問題推向遠期。

四、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戰略構想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實踐以及當前國際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大趨勢,為我們深入思考養老保險制度科學發展的路徑,提供了充足的土壤和養分。現實的約束條件決定了我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原有的制度安排推倒重來,但是,卻迫切需要對原有的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與完善。
(一)推動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提高
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從理論上講有兩種路徑:一種思路是自下而上,從縣、地市再到省級統籌,從而進一步發展到全國統籌。這種思路看似較為穩妥,實則十分緩慢。目前我國採用的就是這種思路。另一種思路是自上而下,一步到位。一步到位實行全國統籌,企業繳費形成的統籌賬戶資金統一由中央政府籌集、管理、調劑和調動,個人賬戶資金由省級機構負責管理和運營。這就將名義上地方負責、實際上中央出錢的暗補變為明補,充分明確中央政府承擔養老保險的財政責任,進而增強人們在養老保險上的預期和信心,增強人們對於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建立統一制度、統一規則的全國「大一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實現城鄉全面覆蓋、人人皆有保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養老保障體系,符合建立和諧社會的政策需求,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其次,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才是解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問題的根本之策。有媒體報道,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動因是財政負擔問題。若僅將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作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將成為「頭痛醫頭」的改革,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降低到企業水平,而公務員養老改革卻不納入改革的范疇,必將增加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阻力。將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公務員養老改革、農民工養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國養老制度的「碎片化」將從「二元」演變為「三元」「四元」,其面臨的問題和困境將更加嚴峻。
(三)加強養老保險政府配套措施
政府應當建立專業的社會保險監督機構,及時全面地將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情況公開化,並切實實行問責制;讓承擔繳費義務的直接責任主體勞資雙方及其代表組織工會和僱主組織參與養老保險事務的監督管理;國家加強養老保險的法制化建設,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用法律法規及時解決在養老保險參保、退保中出現的問題,保證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提高資金安全性,強化保險費的收繳功能、達到保險基金收支平衡、防範保險基金支付風險。
(四)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的新來源
通過徵收特種稅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政府可以考慮徵收遺產稅、消費稅,以及從個人所得稅、利息稅中劃出一定的比例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還可以從國有土地出讓金、發售社會福利彩票等渠道籌資。一些專家建議建立保險基金對企業的持股,使其獲得了穩定的基金來源,增強支付各項社會保險金的能力;同時,企業因讓渡了一部分產權,也有利於將原來承擔的社會職能轉給社會保險體系。這也有利於減輕企業的負擔,有助於企業改革。按照行業、地區,參照企業現行的稅後利潤上繳比例確定資產的平均報酬率,將歷年來政府從企業中提取的超過這一水平的資產收益視為投資抽回,將國家的再投資和政府補貼視作投資追加。投資抽回與投資追加的差額,即資產存量中勞動積累形成的部分。
(五)適當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我國職工的退休年齡應適當延長,不同性質的勞動者不應「一刀切」規定退休工齡,即不分職業、學歷,勞動者統一按到規定年齡實行退休。而且性別也不應是退休年齡的考慮的必要因素,勞動者的學歷、職業應列於新體制制定退休年齡的考慮因素。採取「一刀切」規定退休年齡,將造成高素質勞動力的極大浪費,同時對高學歷的勞動者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議新的養老保險立法將勞動者的學歷作為參考因素來規定退休年齡,應比未接受高等教育者延長若干年。

五、總結
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的加劇及家庭結構的變化,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進入21世紀後,我國養老保險面臨嚴峻的挑戰。不斷出現的養老統籌層面低、籌資難等問題,已使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力不從心;而傳統的養老模式與現實要求相距甚遠。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改善和完善上,不能一味照搬西方模式進行大范圍甚至全國性的社會統籌,必須認真分析中外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准確定位制度改革方向,結合我國國情與經濟實力,正確地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從而構建符合國情和深得人心的新的養老保險制

❸ 中國養老和美國養老有何區別

一、國外CCRC養老社區模式
以美國太陽城為典型代表的CCRC模式是一種新型先進的養老社區模式,在CCRC模式下,共將老人分為三種類型:生活能夠自理且有獨立住所的自理型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幫助的介助型老人和完全不能自理的介護型老人三種。根據老人不同的狀況提供不同的服務類型,提供自理、介護、介助一體化的居住設施和服務。社區內配備完善的醫療設備和醫護人員,還有圖書和影音閱覽室。這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可以使老人在社區中擁有更好的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

家庭養老
以新加坡和日本為代表的家庭養老模式是一種法律要求孩子必須贍養父母或者長子繼承家產的方式。這一模式是將「在家養老」和「子女養老」結合起來,老人必須由家人贍養,同時當地政府也會根據這一情況推出特定的政策對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的家庭給予一定的資金和護理人員支持。中國「養兒防老」的傳統思想也是在這一養老模式中產生的。

時間銀行
以瑞士為代表的時間銀行養老模式指的是身體狀況良好的自理型老人,去照顧無法自理的,需要幫助的老人。負責該養老模式的一些責任機構會將老人的服務時間統計出來,老人的服務時間將會被存入到其社保系統的個人賬戶,並且給老人頒發一張「時間銀行卡」,當自己需要他人照顧時,可直接將卡取出使用。如果出現老人無法使用自己存儲的「服務時間」的情況,「時間銀行」便把義務服務的時間摺合成一定的金錢或物質獎勵,返還給老人。

代際學習中心
美國西雅圖有一個組織正在執行代際學習中心的計劃,該計劃指的是養老院和幼兒園合作,養老院每星期有固定的幼兒園開放日,開放日的時候幼兒園會組織孩子到養老院與老人們一起參加活動。這樣一來既能讓老人在和幼兒交流互動中感受到快樂和活力,同時也能讓幼兒園的孩子們學習到很多課外知識。
二、國內養老模式
(一)居家養老
這種養老模式和前文提到的以新加坡和日本為代表的家庭養老類似,都指的是由兒女承擔贍養照顧父母的義務,讓老人在家裡而不是養老機構中安享晚年。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很多老人對養老院或者護理院存在偏見和抗拒心理,他們不願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希望能夠與兒女一同生活,這樣的老人大多會選擇居家養老的方式。

(二)居家式社區養老
這一養老模式巧妙的將家庭居住和社區上門化服務結合起來。老人既不用離開熟悉的家庭環境到養老院居住,又可以在兒女無法照顧老人的時候得到社區人員的照顧和陪伴。這一模式彌補了家庭養老的不足,又讓社會資源得到了充足的利用。
(三)以房養老
很多有房產但無子女的老人,會選擇將自己的房產抵押出去,以等量的金額換取養老機構的服務,這種模式稱為以房養老模式。可這種模式在2014年開始試點後,效果並不理想,很多老人認為,這種養老模式是一種「騙局」。在「養兒防老」這樣傳統的養老觀念影響下,很多老人始終無法接受「以房養老」。
總結
國內外的養老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國內老人更偏愛能夠在家和兒女共同居住的養老模式,而國外的養老模式多種多樣,有一些更加人性化的地方值得我們借鑒。

❹ 美國養老保險制度

美國的養老保險分為三個部分,即聯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計劃、個人退休金計劃。

(一)聯邦退休金制度

聯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國最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1935年,以當年美國國會通過的《社會保障法》為起點,以後經過不斷補充、修訂,基本條款沿用至今。美國聯邦政府的法律規定,職工退休年齡不分男、女都是65歲,同時必須納稅40個季度(具有10年繳費年限),才能享受待遇。養老保險費完全由僱主和雇員繳納,政府不予負擔。養老保險的費用,國家以徵收社會保障稅的方式籌集,由僱主和雇員按同一稅率繳納。雇員應繳納的數額,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採取分段辦法計算。年薪在5。5萬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納稅,其中6。2%用於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1。45%用於65歲以上老人的醫療保險;年薪在5。5~13萬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於醫療保險)納稅;年薪在13萬美元以上的部分則不需要納稅。僱主按其雇員應繳納稅率納稅。所得每一美元稅金,其中73美人用於養老,19美人用於醫療,8美分用於傷殘。

聯邦退休制度通過法規規定65歲可能享受全額養老金,同時,允許提前退休,但養老金減額發給,雇員最多可以提前到62歲退休,但每提前一個月退休,養老金減發0。56%;如62歲退休只能拿到相當65歲正常退休人員退休金的80%;63歲退休能拿到86%;64歲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滿65歲後最多可再推遲5年退休,養老金增發0。25%。如66歲退休,可拿到相當65歲正常退休人員退休金的103%;67歲退休可享到106%……70歲退休可拿到130%,年滿70歲以後退休者,養老金不再增加。聯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約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計劃

私人年金計劃各企業自願建立。美國政府向僱主提供稅收優惠措施以鼓勵僱主為雇員建立「私人年金計劃」。如企業從年營業額100萬美元中提取10萬美元作為雇員的「私人年金計劃」,這10萬美元可以免稅。在這種稅收優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計劃」是美國聯邦退休制度的一個強有力的補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員參加了私人年金計劃。

「私人年金計劃」主要有兩類:

第一類是確定待遇方式,即僱主對雇員允諾雇員退休後給予多少退休金,並根據允諾由精算家計算確定每年儲存金額。大分數企業採取這種辦法。

第二是交費方式,即先確定交費多少,退休時按照累積金額(包括本金、利息、投資利潤等)確定退休金額數,這類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擔保公司擔保。

(三)個人退休金計劃即個人儲蓄保險

個人退休金計劃,自願參加,儲金一般個人出3/4,企業出1/4;聯邦政府通過免徵所得稅予以扶持和鼓勵。在儲存時不納稅,在支取時再納稅,也是一種延期納稅辦法。此項計劃的最高存款額為每年2000美元,並且必須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項,連同利息在退休後即可領取,也可繼續存入銀行,但到達70歲時必須起用。對於年薪超過一定數額的,不能參加這項計劃。具體標準是:未婚者年薪超過3。5萬美元,已婚者年薪超過5萬美元。

二、美國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

美國的社會保險由聯邦政府的社會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辦法統一,機構垂直領導。全國共有社會安全(保障)工作人員65000餘名,分10個大地區設立社會安全(保障)局,下屬13000個辦公室,負責辦理社會安全(保障)業務。各縣、州(市)地方政府只負責附加保障計劃。

全國設立了40個電話咨詢中心,負責接受公民的查詢、咨詢電話。在網際網路上使用11種文字、開發10000餘頁資料供居住在國內外公民查詢。

全國每年徵收社會保障稅5684億美元,每年提取管理費用38億美元,提取比例約為7%。按全國6。5萬名工作人員計算,每人每年管理費用近6萬美元,為開展社會安全(保障)業務提供了保證。

三、美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

(一)社會保障機制比較完善,管理高度統一,約束力強。

美國的基本養老保障由聯邦政府集中統一管理。聯邦政府設立社會安全(保障)總署,負責全國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法律的制訂和對全國政策業務的指導。全國劃分為10個大地區,分設社會安全(保障)局,並在各縣、州(市)分設辦公室,具體承辦社會養老保險事務。形成了一個社會保障網路,上下職責分明。各縣、州(市)地方政府,不承擔國家養老保險,只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補充養老計劃。美國所有公民都有一個相互不重復的社會保障號,對從業人員和退休者實施社會保障關系的管理。社會安全(保障)機構的日常管理費用,從社會保障稅中按比例提取,每年確保到位,保證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的開展。

(二)使用法律和經濟雙重手段調控退休年齡,力度大,效果好

美國的法律規定,凡年滿65歲退休時,才能享受100%養老金;同樣,如果年滿65歲仍不領取養老金者,每延遲領取養老金一年,增加全額養老金的5%,直至年滿70歲,開始領養老金時,每周可領取全額養老金的130%;對於有的企業為雇員在55歲62歲之間辦理提前退休的,其養老金由企業全額交付。這一政策,既引導從業者不要提前退休,又保護了希望晚退休、推遲領取養老金者的利益。這對於減輕基金支付壓力是有利的。

(三)基本養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較低的水平,有利於多層次保障的發展

據有關資料介紹,美國的養老金替代率為:總替代率為51%,凈替代率為65%,分別低於法國(62%、77%)、德國(52%、72%)、義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國,略高於日本(49%、59%)和英國(47%、61%)。基本養老金替代率調低,可能發揮第二支柱(企業補充保險)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儲蓄)的作用。美國的商業人壽保險十分活躍。企業老闆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留住人才,推出企業年金計劃等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使國家組織的養老保險在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體現了由國家、僱主和個人三個層面共同承擔的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

(四)充分利用高新技術,社會化程度高

美國的高科技發展水平是舉世公認的。將其運用在社會保障系統的運作和管理上,大大提高了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的社會化程度。凡是持有社會保障號的美國公悄行之有效美國內的哪一地區流動就業,只要按規定在當地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障稅,就能自動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同樣,退休者在國內任何一地方死亡,醫院將其死亡信息輸入電腦,即可確保及時將其銷戶。

❺ 為什麼美國人不贍養老人

為什麼美國不用贍養老人?美國人為什麼不贍養老人,是因為不孝順嗎?其實不然。在美國,幾乎所有州都沒有要求必須兒女必須贍養老人的法律。即使有,也從未實施過,因為得不到社會和政治方面的支持。有人認為,美國人不用贍養老人是因為文化差異而造成的,其實在我看來主要是社會的福利制度不同。

而美國專家的理由是:

其次就是美國人其實非常獨立的。在孩子年滿18歲後,父母就不會再給他們生活費。一般父母在年老後大多都會選擇去養老院因為有較好的醫療設施和社會保障。

其實是因為國情不同,思想不同。中國老人更希望晚年時子女在身邊的陪伴。而美國老人只是思想獨立,不希望自己再麻煩兒女罷了。

❻ 美國的養老保險及其爭議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什麼是養老保險?
美國有退休金,但是前提是你要交夠了稅才行
到了退休年齡,現在是六十六歲,你就可以領到社會安全局給你的退休金了

❼ 中國與美國的社會養老制度有何差異

大相徑庭吧。但是細節上肯定有差異,比如養老金年限,領取額度,手續啥的這些肯定是美國比較完善的。養老金中國也是跟隨世界腳步,並沒有研究太仔細的。其實我國與西方國家國情不一樣,西方人成年後脫離原有的家庭,然後自己將組成新的家庭。兩個家庭像是平等關系,所以、很多西方人認為,並不需要為父母負擔太多的東西,而老人退休後為了不至於沒有經濟來源(年輕人賺到錢絕對對絕不會給父母),這就是設置養老金的初衷。(當然還有比較重要的原因是經濟)。而我們中國向來是家族的概念很強的,因此即使結婚了,仍是一個家庭,父母仍是一家之長,當老人失去工作能力後則由兒女照顧。因此,中國設置養老金,倒不如額外提升退休父母子女的工資來的比較實際(已經有公司這樣做了)。

❽ 美國社會福利制度的缺點有哪些

在提供社會福利計劃方面美國已經比其他發達國家落後。例如,第一個社會保障制度是19世紀80年代在德國首創的,比美國1935年開始實行這個制度早了大約50年。考慮到美國比較富裕,這一落後就令人吃驚了。根據威倫斯基(Harold L. Wilensky,1975)的跨國研究,他認為:「我們對全國福利計劃的支持止步不前,我們對享受不到特權的人的服務的管理水平很低。」

公共社會支出(public social expenditure)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美國比大多數歐洲國家都要低(社會支出包括養老金、保健、教育、失業保險以及家庭補貼(family allowance),其中大部分項目並不僅限於窮人)。美國1981年社會支出佔GDP的21%,而荷蘭當年社會計劃支出佔GDP的36.1%,居世界第一。其他一些國家的比例是:瑞典33.5%,義大利29.1%,英國24.9%,法國23.8%(《經濟合作組織與發展觀察家》,1984年1月)。

❾ 中美社會養老保險和福利究竟有哪些不同

美國養老體制一些說法的澄清
網易教育論壇 最近在談到延遲退休、養老制度並軌等熱點問題時,美國的相關制度常被拎出來作為國際接軌的佐證,但我發現很多提法只是有選擇地挑出了一些有利自己的地方,有些只是表面的皮毛,更深層次的保障因素沒有提到,還有一些甚至是誤傳,本文我特意挑選一些來澄清,在文章的最後我還貼出曾在新加坡一家刊物發表的有關美國養老制度的全面介紹,供有興趣的網友參考。
首先在談到歐美發達國家對養老金制度改革的近期動向時,常提到的是「延長退休年齡」是一致的趨勢,尤其是美國「准備到2027年將退休年齡從65歲延長至67歲」等。而實際情況是,美國對退休年齡沒有硬性規定,上面提到的「65歲」或「67歲」實際上只是領取「全額聯邦社會安全養老金」規定的年齡,而作為美國社會養老的「社會安全養老金」也不是必須到了67歲才能領取,而是提前五年在62歲就能領取,只是領的數目要打些折扣而已。美國政府為鼓勵大家延遲退休,67歲以後每推遲一年退休,每個月能領取的社會安全養老金數額也隨之增高,但最遲不能超過72歲。如果因健康情況在62歲以前就不能工作了,可以領取社會安全殘疾金;在退休年齡到達之前如果收入過低的話,還可以領取社會安全補助金,這些重要的保障措施讓美國人對領取社會安全養老保險年齡的推高不像國內那麼「敏感」。
更重要的是,美國社會聯邦安全養老金只不過是美國人退休收入的一部分,對很多人來說甚至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美國的養老收入主要來自三個途徑,除上面提到的聯邦社會安全養老金之外,還有僱主養老金計劃和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後兩者的規定和社會安全養老金不同,一是賬號上的錢從一開始就屬於自己,二是從59歲半開始就可以免罰金領取,在這之前提取的話也可以,須補交稅款和罰款;這之後可提取可不提取,若提取的話只交稅,但到70歲半以後必須提取,詳細情況請參閱後面的題為《詳解美國的養老制度》一文。
全額領取美國社會安全養老金年齡的推高,還和美國養老保險繳納的部分佔收入的比率較低有關。在中國,人均繳納的養老基金占月工資的28%,而在美國2014年的這個數字是6.2%,僱主要同額配付,而且美國人也只有年收入的前11.7萬需要支付安全養老稅,超過的收入部分就不交了。
美國社會安全養老金稅率和領取年齡的變化鮮有爭議還來自這個體系的公平和透明。首先社會安全稅的徵收是一視同仁的,普通老百姓、公務員甚至美國總統要交的比率都是一樣的,只要有收入就得按比例來交納,沒人例外。其次,領取的社會安全養老金的福利數目只和繳稅積分掛鉤,與你是公務員、官員、總統還是普通老百姓無關,繳稅積分越多退休領取的安全金越高,但有最高上限,而積分低的人領的就少,沒有繳稅積分的便領不到社會養老退休金。另外,美國人繳納的社會安全稅是專款專用,使用透明,哪裡來的哪裡去了納稅人有權監督,因此這部分款項的運作情況大家都知道,一旦需要作出調整的話也容易被納稅人理解和接受。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不論是社會安全養老稅率的調整還是領取年齡的提高在美國都不是政府能一家說的算的,要公民投票最終國會立法通過,不僅納稅人有話語權,就是美國國會的議員們也是選舉出來的,因此最終不管是什麼結果納稅人也相對容易接受了。
如前所述,在美國養老收入中,社會安全養老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對很多人來說甚至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但這一部分既然是全社會性的,在徵收和福利上就得一視同仁,國內很多爭議的焦點在於公務員不繳納養老保險卻被納入社保體系,這實際上是一種制度不公,顯然養老金在交納和福利上不並軌,延遲退休便是「以貧養富」。在美國公務員的收入相對來說是不高的,社會安全退休養老的繳納和福利卻和其他美國人一樣,於是僱主常會推出一些相對較好的僱主退休計劃來彌補,以讓公務員的位置更有吸引力,否則便沒人願應聘了。但如下文所示,僱主計劃不是僱主給你錢,而常是本人存進外加僱主跟進的,再加上政府稅收優惠,整個操作是一個完整復雜的系統,但基點都是公平透明,詳細的情況請參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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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美國的養老制度
心路獨舞
美國是一個聯邦制的國家,因此沒有統一的退休養老制度,也沒有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美國人的退休養老主要依賴以下三個方面:聯邦社會安全養老金、僱主養老金計劃和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
一、聯邦社會安全養老金(Social Security Benefit)
聯邦社會安全養老金來自聯邦社會安全福利制度,它是美國最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源於1936年羅斯福總統簽署的《社會安全法案》,以後經不斷補充修訂,其基本條款沿用至今。
1、社會安全養老金的運作方式
安全養老金是聯邦政府強制性的養老保險計劃,它通過對個人收入徵收社會安全稅的方式籌集,這項稅收與美國其他稅收分開管理,專項供給社會安全養老金。其運營模式採取的是現收現付制,即當期的社會安全稅稅收用於當期的保險金支出,不足的部分由政府財政保障。
在美國,社會安全稅的徵收是強制性的,由僱主和雇員按同一稅率共同繳納,自雇的人既是雇員又是僱主,需負擔所有的社會安全稅。應繳社會安全稅在總收入中所佔的比率取決於年總收入的多少,採取分段計算的辦法,一般來講收入低的人社會安全稅率相對也較低,反之亦然。但個人年收入中必須徵收社會安全稅的部分是有上限的,這個上限因通貨膨脹等因素逐年升高,2014年的規定是11.7萬美元以內的收入要繳納社會安全稅,超過上限部分的收入就不用交社會安全稅了。
美國的所有公民都有一個社會安全號(social security number),這個號碼對應著自己的納稅記錄,其中尤其對應著社會安全稅的繳納情況和有資格享受的社會安全福利等。
2、領取社會安全養老金的資格
領取社會安全養老金的資格主要是兩個,一個是積累的社會安全養老金的點數,另一個是年齡。
社會安全養老金點數的積累來自納稅記錄。在美國,每個工作的納稅人只要月收入不低於1160美元就可獲得點數,收入增加,繳納的社安稅增加,積累的點數也隨之增加,每年最多能積累4個點,達到40點後才能領到全額社會安全養老金,否則就會有折扣。那些沒有積累過任何社會安全點數的人怎麼辦呢?如是貨真價實的窮人,沒任何其他收入和極少個人資產的話,養老則純粹是國家買單,可以申請一個名為「補充社會安全金」的社安項目(Supplemental Social Security),它專門為沒有或極低收入的人群設立,也包括沒有收入的盲人和殘疾人,後者領取社會安全金沒有年齡上的限制。
近些年,聯邦法律規定的可領取社會安全養老金的年齡有不斷提高的趨勢。目前能享受全額養老金的年齡是67歲,但允許提前到62歲退休,只是社會安全養老金會減額發給,每提前一個月退休養老金會減發 0.56%。當然也可選擇推遲退休,每推遲一個月退休時養老金會增發0.25%,最多可再推遲5年,年滿72歲後退休者養老金不再增加。
3、社會安全養老金的收入有多少
退休的美國人每個月究竟能領取多少社會安全養老金呢?根據每個人積累點數的不同,能得到的社會安全養老金的數目也不同,據美國社會安全局公布的數字,2013年每人每月平均獲得的社會安全養老金為1269美元。社會安全養老金沒最低下限,若2014年退休的話,可能的最高社會安全養老金為2642美元。
那麼,有資格領取「補充社會安全金」的窮人每月能領到多少錢呢?按照社安局公布的數字個人最高可領到710美元,夫婦都符合標準的每月可領取1066美元,加上食品卷和國家補貼住房等其他福利,這樣的收入生存是沒有問題的。
4、社會安全金有什麼特點
聯邦政府發放的社會全養老金是美國工薪階層養老的重要收入,也是美國社會福利的安全保障,它主要有以下特色。
特色一、人壽保險功能
美國社會安全金不僅保障工薪族在退休後能有基本的收入,也兼顧保障那些因受傷或生病而無法工作的人,他們可從社會安全金中的殘疾者項目領取一些收入;另外如果一家之主過世了,他留下的孤兒寡母也可以通過領取社安金來渡難關。
特色二、社安金通常伴隨物價指數調漲
特色三、社安金涵蓋九成以上的是工薪族,1400萬老人因領取社安金脫貧,若是沒有社安養老金,美國65歲以上的老人中會有四年收入低於政府規定的貧困線標准。
特色四、兒童也可以享受「養老金」。如果父親或母親過世,家中不到18歲的孩子可享受過世人員的社安金,照顧孩子的遺孀也同樣有享受的資格。
特色六、社安養老金金尤其造福女性退休者。美國大部分女性的收入比男性低,加之為照顧兒女很多成為全職媽媽,這使得社安養老金對於退休女性尤為重要。另外,夫妻中若領取社安養老金的人去世,配偶可繼續領取過世配偶的社安金,這對於年長尤其是女性的生活是個不小的幫助。
對美國大多數退休人而言,社會安全金是養老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尤其是對中、低收入家庭,社會安全金在退休後收入中所佔的比例較大,它是一種普及全美國公民的養老金計劃,也是美國養老金計劃的基石。
二、僱主養老金計劃(Employer Retirement Benefit)
僱主養老金計劃的重要性某種程度上超過了社會安全養老金,據統計從這個計劃領取的退休金約占退休人員總收入的40%左右。僱主養老金計劃由各單位自願建立,政府給僱主提供稅收優惠鼓勵,目前全美有60%的雇員參加了僱主養老金計劃。
1、僱主養老金計劃的運作方式
僱主養老金金計劃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確定待遇型的養老金計劃,另一類是以個人賬戶為基礎的繳費確定待遇型的養老計劃。
確定待遇型的養老計劃是指雇員在退休時所獲的待遇是確定的,這種養老金計劃不實行個人帳戶制度,一般情況下繳費由僱主全部承擔,雇員不繳費。由於在雇員退休時僱主有義務支付固定的待遇,所以僱主繳費多少部分取決於養老金投資收益的狀況,若收益較好的話,僱主就可以少繳費甚至暫時不繳費,反之就得多繳,甚至可能破產。
繳費確定福利計劃是近一、二十年才發展起來的,美國政府還專門給與稅收優惠的政策扶持來鼓勵其發展。這種計劃又稱「個人帳戶計劃」,它可以是單獨由僱主為雇員投入形成的養老金賬戶,比如我享受的弗吉尼亞州雇員的401(a)計劃,由僱主每年將相當雇員工資的10.5%的數量投入雇員養老賬戶。它也可是由僱主和雇員共同繳納一定比例費用形成的養老金帳戶,雇員存入的額度自己確定,但不能超過規定的上限,僱主繳納的數額常和雇員相同,也可以是約定的比例,美國常見的401K退休投資計劃就是典型的一種。這種計劃僱主不必承擔在將來提供確定額度養老金的義務,只需按預先規定的額度比例存入款項即可。
2、僱主養老金計劃的領取資格
待遇確定型養老金計劃中,多數僱主都會規定一個最低服務年限,如至少要為僱主服務15年等,若雇員達不到這一條件就享受不到僱主的養老金待遇。另外雇員在退休之前也不能提前支取,若雇員在退休前死亡,僱主也不必向其家屬提供養老金,只需一次性支付定額的撫恤金即可。
繳費確定福利型的養老金計劃,賬號上的錢從一開始就屬於雇員,但雇員在59 歲半之前不能隨意提取,否則必須補交稅款並且繳納罰款;這之後可提取可不提取,若提取的話只交稅,但到70歲半以後必須提取。
3、僱主養老金計劃能有多少退休金
確定待遇型的養老金取決於服務年限、服務時的工資等,而繳費確定待遇型的養老金計劃,雇員最後獲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數量的多少和投資收益的高低。
4、僱主養老金計劃的特點
對於雇員來說,待遇確定型養老金計劃沒有繳費的壓力,但是影響工作流動;對於企業而言,待遇確定性養老金計劃能夠減少一定時期內的成本支出,但是由於養老金的支付總額是一個龐大的未知數,所以會導致公司利潤的波動,影響公司的財務穩定,甚至導致破產。
繳費確定待遇型養老金計劃對雇員有很強的吸引力,雇員可以靈活選擇帳戶資產的投資方式,也可以轉移到其他的僱主養老金帳戶、基金或保險公司,若雇員在退休前死亡,養老金帳戶的金額可以轉給雇員的家屬,雇員也可以依需要提前享用養老金帳戶。當然這一養老金計劃也有不足,主要表現在由於雇員繳費比例以及繳費年度的差異導致養老金計劃金額差距較大,另外由於政府採取的稅收延遲優惠會導致雇員最後在享用養老金時一下子支付數量可觀的所得稅等。
以上說的是美國僱主養老金計劃中兩種最主要的形式,隨著高新技術產業的不斷發展,採用待遇確定計劃的僱主數量有所下降,而繳費確定計劃的發展很快,新建立的僱主養老金計劃中大多選擇這種類型。
三、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Indivial Retirement Account)
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比較簡單,屬個人退休賬戶養老金,它是由聯邦政府提供稅收優惠、個人自願參加的養老金計劃。按美國現行法律規定,所有70歲以下且有收入者均可開設個人退休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依稅收待遇主要分成兩種,一種是稅收延遲,即個人在向退休金帳戶注入資金時免收個人所得稅,只有到提款時才收取稅收,目前每年最多可免稅投入不超過5500美元;另一種是稅收免除,即在注入資金時仍收取個人所得稅,只是對本金最後獲得的投資收益免收。

結束語
美國的養老金計劃結構完善,將政府、僱主和個人三方有機結合在一起,養老保障是三方的共有責任,政府起統籌協調的核心作用,在保障社會安全養老的前提下,適當提供各種形式的稅收和政策優惠,進而促進其它形式養老金計劃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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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國養老政策的缺陷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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