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養老保險和失地農民保險可以合並嗎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保是不能合並的。在我國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企業社保不能和農村養老保險合並,兩者存在一定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保是不能合並的。在我國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企業社保不能和農村養老保險合並,兩者存在一定區別。
⑵ 農村養老保險能和社保可以合並用嗎
農民同時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合並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余額,但是不能合並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如何合並辦理
可以合並,一般處理如下!
一、為什麼可以合並? 我國現行《社會保障法》規定,我國的社會保障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障,一種是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這里首先要說明的是題主提到的農民養老,即原來的「新農保」現在已經納入城鄉居民社會保障。
為了解決農民進城務工和被保險人經濟狀況的變化,社會保障制度規定兩種社會保障形式可以與養老保險相結合,這意味著兩種養老保險可以有效銜接。 換句話說,一個人只能參加一種保險。然而,由於人口的流動性、工作的變化和經濟形勢的不確定性,人們在參加養老保險時會遇到一些需要相互改變的問題。為了解決參保人員的這些實際問題,2014年,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統一建立後,國家出台了《城鄉養老保險銜接暫行辦法》。
二、正常情況下怎麼合並? 如果我們無意間參加了兩種保險,也就是說我們先參加了農村的「新農保」,也就是現在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然後因為其他原因出去工作或者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那麼我們就面臨著兩種保險如何結合的問題。
這里有三個例子: 第一,將居民社會保障納入職工社會保障: 一般來說,如果你認為工作相對穩定,或者你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那麼既然你繳納了職工社保,就可以把城鄉居民的社保納入職工社保。
但需要告訴你的是,納入職工社保的城鄉居民社保只納入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年限不累計。另外,超過法定年齡不滿15年的,原則上不允許一次性返還。
二是將職工社會保障納入居民社會保障: 還有一種情況是你先繳納城鄉居民社保,然後在城市工作,繳納職工社保。但是如果你覺得工作時間不長,沒有穩定收入,還是要回農村發展,那麼你可以把職工社保納入居民社保,這樣不僅可以累積個人繳納的所有賬戶存款,還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居民社保最大的好處之一就是,到了法定60歲以後,如果繳費不滿15年,可以一次還完。
第三是謹慎對待兩種社會保障的合並: 為什麼這么說?因為社保繳費年限比較長,你的個人發展也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所以一定要慎重處理好兩種社保的合並。建議如果員工社保繳費超過15年的一半以上,可以考慮納入員工社保;另一方面,如果員工社保只交了兩三年,而居民社保交了七八年,你很有可能成為靈活就業人員,沒有人替你交三分之二的員工社保統籌費,那麼你就要把員工社保轉到居民社保。 還有一點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兩種社保可以相互轉換連接,但不能重復計算重復繳費。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你同時支付雙方保費,比如2015年,多付的保費會返還給你,不能重復記入你的個人賬戶。 綜上所述,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根據現行的《社會保障法》,你說的農村養老其實是城鄉養老保險,可以和職工養老結合,也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但合並時只能累計個人賬戶金額,不能累計繳費年限。
另一方面,如果你在城市工作,參加職工保險,但是不穩定,就要回到農村發展,想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樣不僅可以合並賬戶金額,還可以積累繳費年限。所以建議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對待兩個社保體系的合並和改造,做有利於合並的事情。
⑷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保可以合並嗎
法律分析:目前沒有合並,在我國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企業社保不能和農村養老保險合並,兩者存在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⑸ 農保與社保如何合並
新農保與社保不能合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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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靈活就業也交了,村裡養老保險也交了,怎麼合並
摘要 農村養老保險不可以和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合並。靈活就業人員保險是面對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一種參保方式,又叫做自己給自己買保險,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承擔部分。主要包括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