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發放退休金每個銀行時間是否一樣
退休工資就是養老金,大多數城市的養老金發放時間是每月10號。
但也要看當地政府確定的時間,因為不同城市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有不同的規定,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統一的發放時間。
不同地區的分配時間也不同,有些地方每月是10號、11號、15號、16號。因為當地政府會考慮多樣性,所以沒有固定的時間來規定。
如果有不懂的朋友,也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的具體時間。
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方式為: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您指定的賬戶。
(1)代發養老金什麼時候開始發放擴展閱讀:
養老金(pension)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⑵ 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退休工資退休後什麼時間發
您好,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下拔給每位退休人員的銀行帳戶上。退休金幾號發放 有什麼規定(一)、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下拔給每位退休人員的銀行帳戶上;有些地方退休時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不是統一的,目的是為緩解領取的高峰而分批發放的;每個地方的規定可能不一樣,建議到當地社保局去咨詢,或者問一下已經在拿退休金的人。《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後次月開始可以由社保中心發放退休工資,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二)、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三)、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我們國家對於退休金的相關規定的是非常的嚴格的,因為畢竟這是我們國家公民的利益的問題。對於退休金幾號發放的問題我們大家是非常的關心的,但是每個地區的退休金發放的日期實際上是不一樣的。但是基本上都是月初或者是中旬來進行發放。【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這個沒有統一規定,各單位各部門都有自己的發放時間,一個單位規定在哪一天發放每個月都在這一天發放。
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都不掌握,什麼時間退休也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社保每月幾號發退休金 - : 退休金每月十號左右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
社保一般每月幾日發放退休金? - : 社保一般都幾日發放退休金.社保一般都會在月末的前三四天就會發放退休金.
社保一般每月幾日發放退休金? - : 社保退休金每月在15日發放退休金.
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 - : 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下拔給每位退休人員的銀行帳戶上; 有些地方退休時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不是統一的,目的是為緩解領取的高峰而分批發放的; 每個地方的規定...
青島退休金每月什麼時候發放 - : 根據規定,青島各區市職員退休金通常於每月中旬發放退休金,發放時間主要在每月的15日至20日期間.參加市級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月養老金於20日發放.
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 - : 各地發放退休金的日期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中心.有的地方會有多個發放日,但具體到個人的發放日期應該是固定的.
河南省退休職工養老金每月幾號發放 - : 退休金發放不是統一日子,人人都不一樣,各地大致相同就是從每月10日至月底,天天發放,每個人就在這其中的某一天.
2019年企業退體每月幾號發工資 - : 在社保局領工資是11號至15號發工資
我是2020年10月份退休的,請問退休金啥時候發放給我? - : 你是2020年10月份退休的,10月份發的是上班工資.退休金應該是2020年11月份發放給你.
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發 - : 當事人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由社保開始按月發放養老金.至於每月發放時間方面,各地每月發放時間並不一致,月初、月末發放當月養老金的地方都有,你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具體咨詢也可以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咨詢
⑶ 退休後第一次養老金發放時間
退休後第一次養老金發放時間:辦理退休時,個人遞交了辦理退休所需要的資料以後,社保部門還有一個受理、審核、養老金計發的過程,養老金都會從受理審批資料後的第二個月,或是生日後的第二個月開始計發,而且當月發放,比如2月18日發放的養老金就是2月份,3月18日發放的養老金就是3月份的。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⑷ 2020年養老金發放時間表是什麼
養老金一般在每月10號發放,社保局會在當天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不過,有些地方退休金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以每個地方的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
《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管理辦法(試行)》五、存摺的製作、發放和補發1、企業新增退休人員,可由行業或企業社保機構在每月8日前按《月新增退休人員制卡明細表》(附表四)提供數據盤,上報省社保局進行審核無誤後,交由銀行、郵政儲匯局辦理存摺,代發機構要按照社會化發放操作程序,為新增社會化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辦理存摺。2、代發機構每月22日前將存摺交參保單位社保經辦機構,由參保單位社保經辦機構發給離退休人員,以確保發放。
⑸ 浦發銀行代發退休工資是幾號
,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
⑹ 養老金每月發放時間
養老金每月發放時間通常在每月十號到十五號號左右,所在不同的地區,領取的時間有所不同。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等於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一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⑺ 養老金全國統一發放時間
法律分析:退休金每月十號左右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部分地區養老金發放時間調整 隨著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進一步推進,不少地區對養老金發放時間也進行了有序的統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⑻ 2022年3月份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時間
每個月的15到20日發放。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⑼ 養老金一般每月幾號發放
法律分析:「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2、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
第四條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條 保險業和銀行業、證券業、信託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保險公司與銀行、證券、信託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
⑽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養老金發放時間為每月10號。
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因企業原因使退休人員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負擔。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按照現在的養老金發放標准,一個職工60歲退休,每月從個人賬戶的領取額就是個人賬戶里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經計算是139個月,71歲的時候可以領完。
如果參保人活不到71歲,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以便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所謂統籌養老金,原先稱為基礎養老金,就是指從用人單位繳費組成的統籌基金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養老金;而所謂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指從職工個人賬戶積累中向退休者支付的那部分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