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建立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個人賬戶應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建立和管理。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由工資發放單位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的工資收人等基礎數據。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准GBll643一89),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建立時間從各地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個人賬戶時開始;之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從參加工作當月起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賬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
⑵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建立發展
1991年6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有關個人賬戶方面,《決定》提出:個人必須繳費,但是個人繳費要在調整工資的基礎上逐步實行,開始時繳費額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3%,以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職工工資的調整再逐步提高。從此,以個人繳費為主要特徵之一的企業基本養老社會保險制度開始逐步建立。1993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這是我國首次提出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995年3月1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通知》進一步明確: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並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這標志著我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正式建立。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文件)。該《決定》在進一步明確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目標的基礎上,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做了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個人繳費部分應逐步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個人繳費比例提高速度可以適當加快。應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不足的部分由企業繳費劃入。但企業繳費應隨著個人繳費的提高逐步降低到3%。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個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賬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隨後,原勞動部發布《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勞辦發[1997]116號),對同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有關個人賬戶政策進行了細化規定。2000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並附有《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該《方案》對個人賬戶提出了新的調整政策,如:從2001年起,企業繳納本企業所有職工工資總額的20%左右全部進入統籌賬戶,不再劃撥到個人賬戶,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並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盡行調劑;職工依法繳納基本養老費,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左右,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別管理,基本養老金的發放辦法基本不變。2003年10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關於社會保障的論述: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逐步做實個人賬戶。2004年9月,《我國社會保障狀況和政策白皮書》記載:2001年,我國政府開始進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內容主要包括: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實現部分基金積累,探索基金保值增值辦法;改革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將基礎養老金水平與職工參保繳費年限更加緊密的聯系起來,職工參保繳費15年後每多繳費一年增發一定比例的基礎養老金。在遼寧省進行試點的基礎上,2004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吉林、黑龍江兩省。在21世紀的前20年,國家將繼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2005年12月3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進一步對個人賬戶制度進行了調整,如: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2009年12月28日,國務院發布《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這是迄今為止國家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新規定,該《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計算和轉移方式,1998年1月1日之前參保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之後參保則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另外,《辦法》還對農民工參保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⑶ 如何建立中國銀行養老金個人賬戶
您需要登錄網銀,點擊進入養老金服務頁面。系統會判斷您是否已開通服務,如果您未開通版服務,則進入簽權約界面(只有初次登錄養老金服務才需要簽約)。系統會顯示您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需要您核查並確認。如確認無誤,點擊下方確認按鈕。頁面顯示您成功開通養老金服務。如您已經做過養老金簽約,進入養老金服務頁面後,系統會判斷您已經開通服務,顯示補充養老金計劃,直接可以查詢。溫馨提示:1.只有已開通中行網銀且企業補充養老計劃由中行擔任賬戶管理方的客戶才可成功簽約。2.若您曾參與多個企業的補充養老計劃,則需滿足以下條件方能使用養老金功能:均由中國銀行擔任賬戶管理方,且申請的養老金賬戶所用的證件類型和證件號必須一致,客戶號唯一。3.您只能查詢由中行擔任賬戶管理的企業的補充養老計劃和所在企業由中行擔任賬戶管理期間的補充養老計劃。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⑷ 企業怎麼辦理養老保險賬戶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辦理社保,用人單位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須到所轄社保分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企業在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證件和資料: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發的企業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
3、企業法人身份證;
4、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勞動工資手冊;
6、職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7、在職職工工資發放明細(提供上年度的在職職工工資發放明細;新參加工作的在職職工提供上月發放明細)。
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⑸ 如何建立自己的養老社保賬戶
如果來是參保繳費建立個源人賬戶,你只負責辦理參保手續,開賬戶與你無關;如果是開一個社保代扣賬戶,就到有與社保簽訂代扣協議的銀行辦理;如果是就要退休了,需要一個養老金發放賬戶(此時才會用到養老金這一名詞,一旦用錯地方讓人就不懂了),就到社保指定銀行辦理。
⑹ 中國銀行網上銀行中如何開通養老金賬戶
中國銀行個人網銀養老金服務開通: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⑺ 新農保個人賬戶是怎麼建立的
個人賬戶是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為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建立的一個類似於銀行賬戶的個人資金賬戶,將參保人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網路。個人賬戶以經辦機構核發的保險手冊等為外在形式,相當於參保人的個人存摺。當參保人符合條件,將按有關規定享受養老金待遇。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區縣農保經辦機構負責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集體補助及其利息、其他收入及其利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積累期內參考銀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同時,按照《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個人賬戶在存儲期內參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實行分段計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從繳費的次月開始起息。存儲期內遇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6月30日以前調整時,個人賬戶從當年7月1日開始按新的利率計息;存儲期內遇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7月1日以後調整時,個人賬戶從次年1月1日開始按新的利率計息。半年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多次調整的,按照最後一次調整的利率計息。
⑻ 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什麼意思
意思如下:
1.社會來養老保險個自人賬戶是社會保險的相關機構在個人身份證號碼的基礎上,專門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設立的用於記錄個人繳納還有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這兩者的涉及利息的賬戶。
2.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在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辦理了退休手續以後,作為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重要證明。
(8)銀行養老賬戶怎麼建立擴展閱讀
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意義
1.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體現了社會保險費用共同負擔的原則,增加了養老保險費的來源,同時也有利於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調動企業職工關心和支持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2.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⑼ 家再農村,為外地儲蓄銀行怎麼開養老保險賬戶
農業戶籍居民,要本人回戶籍地申請辦理購買養老保險手續。需要拿身份證、戶口本、數據照片回執,並且提供當地指定的開戶行的代扣代繳銀行帳號申請辦理即可。
(詳情咨詢當地街道辦、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