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单位少给交27个月的养老保险,我去劳动仲裁说时效过期了,该怎么办
这个也不存在过期,只是补交罢了、,,还是与单位协商,补上吧如果不给补,还得找劳动仲裁,因为那不是你的错,
『贰』 养老保险有诉讼时效吗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版障法律、法权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叁』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
社会保险的诉讼时效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没交纳养老保险有仲裁时效吗扩展阅读:
诉讼保险制度是指投保人通过购买确定险种(诉讼险),以使得在自己与他人发生民事诉讼时,由保险公司通过理赔方式向投保人支付诉讼费用的保险制度。
目前,诉讼保险制度在西方已经运行一个世纪之久,已经成为一种相当规范化、体系化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当事人接近正义,解决了当事人因经济原因而出现的“权力贫困”的问题。具体而言,诉讼保险制度具有以下意义:[1]
1.诉讼保险制度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实现接近正义的客观需要。
目前各国普遍规定对民事诉讼采用收费制,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另外还有鉴定费、证人费、差旅费等其他诉讼费用,对当事人而言,这已经成为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使民事诉讼成为一种“成本相当高”的制度。设立诉讼保险制度,可以使当事人通过投保的方式将自身的诉讼费用的负担风险,转嫁到社会保险业中,从而降低和减少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诉讼风险,在此基础上获得行使诉权和接近正义的保障。
2.诉讼保险制度能够减轻法律援助的压力。
设立诉讼保险制度,可以使一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民众从对法律援助的期望转向投入与回报相均衡的诉讼保险中来,这样既不会影响法律对贫困者维权的救济,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中等收入者维权的可行性,从而实现法律救济的合理化和最大化。
3.诉讼保险制度能够稳定律师收入,提高律师业服务水平,形成诉讼保险业务与律师业务相互促进的局面。
诉讼保险制度可以减缓当事人的经济压力,而且,保障了当事人能够自由选择由保险公司付费的律师,这样当事人会更积极地聘请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同时,保险公司为当事人提供侯选律师的做法不仅使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机会增多,而且律师为了能够更好的代理诉讼保险诉讼,必然会通过提高其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来同其他律师竞争,从而最终促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4.诉讼保险制度可使诉讼风险在社会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分散,并促使当事人通过司法救济手段来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与法制观念。
诉讼保险的市场运作保障了诉讼保险不会受到国家资金投入和律师劳动数量等变量的制约。这种优势首先表现为利用诉讼保险的当事人提供了转化其诉讼风险的外部有利环境 。其次,诉讼保险的经营模式是保险业的操作方式,由参加诉讼保险的所有投保人来分化某一具体的投保人的诉讼风险。这样投保人就通过确定的金钱代价换回诉讼风险的极大缩小化。
『肆』 企业08年以前未给职工交养老保险,现在2012年职工要求企业补缴,有什么法律依据,有时效问题吗企业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专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属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仲裁委有可能驳回仲裁请求,当然你可以提供时效中断的依据。
我手头有个案子,仲裁阶段因为时效问题被驳回请求,一二审均支持了请求。
另外,如果企业无法补交,可采用现金支付。
从实体方面讲,企业一定是有义务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这个毋庸置疑。
如还有疑问请追加提问
希望采纳我的回答
『伍』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养老保险有诉讼时效吗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得不到支持的
『陆』 请求仲裁补交养老保险有诉讼时效吗
养老保险办理补缴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回口本原件及复印答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4.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柒』 关于养老保险金的仲裁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你好,有效
『捌』 请教关于养老保险的劳动仲裁时效
我不知道你现在所在地在哪里,各地司法意见不一,有的不受理案件,只能向劳动部门投诉;有的做行政案件处理,但也没有统一的做法,但最好是最好通过劳动检察或者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向单位征缴。
以下是两种主要观点的依据,请供参考:
1.按<最高院解决劳动争议苦干问题的解释>,它属于劳动争议,应是从争议起60日为内仲裁时效,此亦是法院能否审理该案的诉讼时效。
2.缴纳养老保险金属于企业法定义务,不受时效限制。另外,根据<最高院解决劳动争议苦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等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受理。由此也可推出该争议无时效限制。
国发〔1991〕33号文《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指出:企业逾期不缴,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由此可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而不是任意性的。企业若暂无力缴纳,也只能办理缓缴手续,不得免交。因此追索养老保险费等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没有仲裁诉讼时效的限制。
『玖』 养老保险补交 劳动仲裁有时效吗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是仲裁行为,仲裁裁决时可以规定,要求在什么时间之内补刘,这个不是诉讼时效。
只有单位欠交,职工在知道欠交或者说职工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时,但一直没有去劳动仲裁,这个才是时效,一般是一年,也就是说,职工知道企业没有缴费养老保险费,但离职或者其它情况下明知未缴,一年之内没有到劳动仲裁去申诉,就超过了申诉时效了。
(9)没交纳养老保险有仲裁时效吗扩展阅读:
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拾』 我工作8年了,单位给补缴养老保险,需要确认劳动关系.但仲裁部门认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不予仲裁咋办
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这个可以通过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