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个日照市区交交养老金,换到日照兰山区交养老金,退休时退休金一样多吗
同一地市内,养老金计算所使用的社平工资是一样的,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同一地市不同区县缴纳社保,退休待遇是不变的。
Ⅱ 日照市退休养老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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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山东省日照退休后因病死亡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为1000元,举行追悼会的费用由原单位报销;
2、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
3、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遗属,按照日照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困难补助费,直至失去补助条件。
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财综〔2003〕40号
一、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
二、举行追悼会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据实报销。
三、死者直系亲属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办理丧事的路费应自理。自理确有困难的,经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补助。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
鲁人社发(2005)22号
二、补助标准
(一)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42号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Ⅲ 日照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可不交到时能退休
不可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可以办理领取手续,内但是并未规容定缴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概念是不一样的,缴费十五年,只是达到退休的最低条件,并不是缴费满十五年就不缴费了,缴费达到十五年,不到退休年龄的,依然需要继续缴费,直到退休年龄为止。
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十五年是什么概念?比如说,某人45岁参保,到60周岁刚好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某人46周岁参保,到60周岁只能缴满十四年,就不能办理退休,这个就是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十五年可以办理退休的定义 。
Ⅳ 日照从什么时间实行养老保险
个人方式只能交纳养老,医疗保险两种,而且如果说不能补,就只能正常续交社保。
补交有时间要求,一般可以补交3----5年的社保相关费用。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因此,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一般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
Ⅳ 2018日照市退休金不透明,工龄这块具体的算法都含糊其辞,难道工人连知情权都没有吗
山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已经省级统筹,省市计算办法是相同的,算法当内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容只是简单的公示,在网站可以查询的,只是不是专业人员,很难看明白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2号)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上述两项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
Ⅵ 日照市夲地本人2o15年1月4号后开始拿退休工资请问每月一发吗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 周岁, 周岁,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且 199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参加工 1998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 日以后参加工作, 作, 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 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 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 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 , 日以后参加工作, 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 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2,199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 年 1 月 1 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 日以前参加工作, 日后退休, 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 ,基础养老金: ;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 1/120; ,个人帐户养老金: ; (3),综合性补贴:125 元; ,综合性补贴: (4),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c=职工 97 年底前缴费年限 职工 过渡性养老金=a×b×c×1% 过渡性养老金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 N/退休上一 ( 退休上一年 退休上一 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年 M)/企业和职工 1992 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 企业和职工 2008 年 03 月 30 日 来源:辽宁日报 来源: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辽宁省委,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2008 年省重点民生工 程之一.截至今年春节前, 程之一.截至今年春节前,全省 375 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 100.1 . 并全部发放到位. 元,并全部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基金月支出 3.7 亿元.这是记者 3 月 26 日从省政务公 . 亿元. 开办,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开办,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此次调整的一些相关政策.据介绍,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此次调整的一些相关政策.据介绍,这次养老金 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 调整是 2008 年至 2010 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 2008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 手续的企业退休( 人员, 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08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08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规定, 年调整水平按上年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 10%左右确定.据介绍,2006 年末我省企业退休人员 %左右确定.据介绍,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 772 元,2007 年我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 85 元,考虑 2007 年新增退休人员 养老金水平和死亡退休人员对全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影响, 预计 2007 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 养老金水平和死亡退休人员对全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影响, 本养老金为 879.2 元.我省此次调整按照 10.8%计算,普遍调整的标准为月人均 95 元,加上对重 . . %计算, 点倾斜人员特殊调整的标准月人均增加 40 元,按全部退休人员计算下来为月人均 5 元, 合计为月人均 增加 100 元. 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重在完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工作) 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重在完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工作) 年限等因素适当挂钩,实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体现 多工作 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 多工作, 年限等因素适当挂钩,实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的激励约束 机制.具体调整办法是:先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后, 机制.具体调整办法是:先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后,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 金.一是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二是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同期 一是按不同时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确定基础增加额;二是再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的调整差别;三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 周岁以上( 退休人员的调整差别;三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年满 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 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一部分养老金
Ⅶ 山东日照市的退休养老金能在春节前发吗
山东日照市的退休养老金1月份的可以在春节前发给退休工人。
Ⅷ 济南工作20年后去日照工作,退休后养老保险能回济南领吗
可以转移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内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容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Ⅸ 日照市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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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2个档次。
具体规定详见《日照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方式及标准
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三、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参保人按年缴费就可以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多缴多补,缴费即补。符合100元缴费标准和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40元;对选择500-15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2000-50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100元。但对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及待遇计发办法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资料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Ⅹ 日照市三十三年工令交社保百分之六十,二O二O年退休工资多少
日照市三十三年工令交社保百分之六十,二O二O年退休工资多少
养老金计算与参保时间累计年限,社平工资,个人社保帐户余额有关。你只提供了工龄,无法计算。
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