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判处赔款,被告人无力执行,能从该被告人养老金里强制扣除吗
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划扣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账户,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2]13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号《关于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❷ 被执行人配偶的养老金会被执行吗
这不属于被执行人财产,不应执行。无果裁定执行了,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❸ 如果养老金被执行了,被执行人因该注意什么
应该注意被执行的养金是否留够了自己的日常基本费用,否则有权拒绝。
❹ 法院执行债务人的养老金是给被执行人留当地最低生活标
是的,必须给被执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费用,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内来源。
《民事诉容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❺ 18年对被强制执行的被告的退休金是否有新的规定出炉
退休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版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权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同时,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❻ 退休人员欠债被法院执行,无财产,只有每月三千退休金,会被扣多少(太原市人)
退休欠债被法院执行。
要看欠多少钱。
退休人员没有财产,是不可能的。
每月扣多少钱,要和债主再次协商。
至少给债务人要按照低保标准留下每月生活费。
❼ 法院强制执行在没有通知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就哭了辈子元的养老金请问请问合不合乎法律程序
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但须为被执行人留足必要的生活费(包括有病的就医费)。至于是否需要通知被执行人后再执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应当将执行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❽ 被执行人交养老金是否不能用
是可以的。只要在可以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的情况下,任回何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都可答以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以下内容供参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2002年1月30日《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指出,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应当明确,养老金是可以用来清偿债务的。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账户,并为其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合理合法的。
❾ 被执行人辞职后个人养老金可以执行吗
被执行人辞职后个人抄养老金可以袭执行。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也就是说,不能全部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