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贡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12333社保查询网;版
2、找到“养老保险权金查询”,点击,即可切换到“全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查询”页面;
3、找到你所在的省、直辖市,依次找到所在地;
4、点击本地养老保险金查询系统。
注意:当地未开通此项业务的不能查
Ⅱ 2019年四川自贡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是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答案:2010年3月15日,发布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保养老试点实施意见”现将主要点摘要如下。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二;资金筹集;资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集体补助……(略),政府补贴……(略)
三;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
四;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
五;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参保缴费年限;累计;15年。(注:为便于理解序号为个人所注,答案来源;内江社保网站)个人认为,以后新农保体系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两部分构成;实施意见,没有明确的性别问题,应该理解为60周岁为领取时间起点,供你参考。
Ⅲ 自贡养老保险查询网站
保险抄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袭可在线答疑。
自贡劳动保障网上没有开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窗口,该地区可能无法在互联网上查询,具体你可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咨询,这个号码是全国统一的,自贡估计也开通了吧,这个号码也不通的话,你打114查询当地社保局号码。
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柜台查询。
Ⅳ 自贡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目前政策,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内户容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因为,目前不知道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和你的平均缴费指数以及养老金个人帐户上的储存额,所以无法准确计算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
Ⅳ 自贡人社为啥查不到90年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第一、当时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二、当时没有个人账户。
第三,当地建立个人账户之前连续有效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全国统一政策
Ⅵ 自贡养老保险不能在网上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是在哪个城市缴费的,登陆当地的社保网,输入身份证号码或电脑号或社保卡号可查询。
但少数小城市未建设社保网,不能在网上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Ⅶ 四川自贡地区60岁养老保险领多少钱一个月
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到的具体钱数,在这里无法具体说明。因为全国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统筹账户的百金额不一致;并且每个人的工作的工资也度不相同,所以,不能进行具体计算。
但是,在这里,提供一下一些计算公式,供大家自己计算: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版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存额÷120
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一旦停缴,将权直接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待遇。
Ⅷ 自贡养老保险查询网站
保险小编帮您抄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自贡劳动保障网上没有开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窗口,该地区可能无法在互联网上查询,具体你可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咨询,这个号码是全国统一的,自贡估计也开通了吧,这个号码也不通的话,你打114查询当地社保局号码。
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柜台查询。
Ⅸ 自贡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自贡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自2014年10月起建立。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执行时间是全国统一的,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自贡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自次建立。
国务院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