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广东和江苏省外,其它省份当年退休的不参与当年养老金的上调。
要到下一年度的七月之后才能享受养老金上调。
㈡ 湖南省2o|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2018年国家关于企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的主要精神
1、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手续,并正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调整方式:继续沿用近年来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及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相同的金额,从而体现社会的公平精神。
挂钩调整:与每名退休人员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缴费水平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从而体现激励原则。
倾斜调整:体现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高龄人群等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
附:2012-2017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标准
3、上涨水平:在2017年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上上调5%。
对照2017年国家的相关通知,我们发现,其他所有主体内容等于都没变,只把上涨水平由2017年的5.5%调整为5%。再对比2006年国家的相关通知,我们发现,也是同样的情况,只把上涨水平由2016年的6.5%调整为5.5%,也就是说,只在数据上做了同比下调。这就为我们推测湖南今年的调整方案提供了指导思路。
㈢ 2019年湖南省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什么时候到位
是会补发的!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7月5日已下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专》(苏人社发属〔2017〕224号),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已在7月底之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
㈣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何时发放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在7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湖南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调整增加。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一)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信息系统中统一设置,出具《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经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尚未启动纳入经办机构管理的,暂由原单位先进行调整,待启动后再据实结算。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7月31日以前完成,并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的《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适当安排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28日
㈤ 湖南省历年养老金调整额度
中共湖南省历年的养老金的调整额度为,每月按工资的10%递增。这个额度可不少了。
㈥ 2017年湖南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上调约5.5%退休工资加多少钱
今年以来,养老金调整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目前也有不少省份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
而据长沙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长沙养老金每人每月上调135元。
10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县人社局获悉,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给予城乡低保人员缴费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县实际,长沙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元。
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底,包括从1月开始上调的5元省级基础养老金在内,所有的基础养老金调整部分将全部调整和补发到位。
基础养老金第九次上调
此次上调是长沙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第九次上调,惠及全县近12万城乡居民。
此标准比长沙市其他地区高5元每人每月,也是全省最高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元月起,领取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将分别达到160元、170元、180元、190元。
㈦ 湖南今年养老金涨多少
2017年才刚开始,退休职工是否增加基本养老金还不确定,现提供湖南省2016年退休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如下: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5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在湘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二) 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三) 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四) 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华恒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五)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法〔2003〕44号和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原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省人民政府湘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增加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复制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一)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信息系统中统一设置,出具《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调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经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调整,尚未启动纳入经办机构管理的,暂由原单位先调整,待启动后再据实结算。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9月30日以前完成,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情关怀。各地各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适当安排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2016年9月13日
㈧ 湖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调整怎样计算
湖南省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方案还没有出台。
因为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增加,2018年会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但如何调整还没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两会期间确定调整水平,之后人社部和财政部才会作出调整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再按人社部和财政部的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经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湖南省调整方案出台还有些时日,请耐心等待。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㈨ 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金怎样计算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回本养老保险,达到答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