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都市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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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② 四川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是多少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的人员,增加3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的人员,增加60元;
(3)满90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③ 成都退休金最低是多少
养老抄金不是固定数袭,也没有标准。是把个人社保所有数据套进规定公式内计算的,如: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算出多少是多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多的几千元,少的几百
④ 南充市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与成都市标准有差别吗
目前养老金的算法是根据缴纳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和平均工资来算的,也和自己交的多少有关系,所以不可能每个人都一样的,地区之间肯定也是有一定差异的。
⑤ 省内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满15年社保,老了按哪里的标准领取养老金
外地户口60岁退休,应该按照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办事服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办事指南,成都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满15年,办理退休应向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递交以下材料:
1、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不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如《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聘用证书、呈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E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其它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无增发养老金的项目则不提供相关材料);
5.未满55周岁的女职工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前24个月有单位缴费的,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休审批表;
7.单位职工填报《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成都养老金领取的标准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专。
其中:基础养老属金=四川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b3fccc503ee42ced1a5c74&openid=20617071&from=singlemessage
⑦ 成都市社保按100%交满15年够领多少养老金
可以领取到参保者去世。
养老金计算如下: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7)成都养老金标准扩展阅读:
主要分类: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⑧ 成都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以后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或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对应的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6年起,按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4、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⑨ 成都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内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容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372fd311a41108437a5b80&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⑩ 成都市社保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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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算公式:1、男60周岁,女50周岁,2、满时根据上年当地的平均工资的标准,3、再根据每年缴费基数,15年就有15个缴费基数相加而来,4、你缴够基本缴费年限,也就只有基本养老金了。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
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降低
提取比例的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计算;
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满10年按办理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5%计算,以后缴费每满1年加发1%,最
高限定为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1.3%。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1991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0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2年的职工缴费工资÷
1991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3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2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8年的职工缴费
工资÷1998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999年的职工缴费工资÷1999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当年职
工的缴费工资÷退休当年的成都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办理退休当年年度-计算缴费工资指数起始年度+1年)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当地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
(4)、综合性补贴:1997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加1995年12月31日以前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补贴,再乘以1995年12月31日
以前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除以本人参加工作之时起至办理退休手续之时止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