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可以开养老院吗
农村可以开设养老院
敬老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您在设立前应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在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才能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政策上工商部门无相关优惠政策规定;非营利性的可向民政部门申办非企业单位。
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组织或个人建立的法律(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让应用程序运行的医院。
定位为社会福利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组织的应用程序。
国家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以及个人投资养老服务。时,
投标程序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应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的人; <BR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的文件;文件
(四)计划组织一个固定的地方社会福利机构。
出价应持上述材料的,由民政部门人民政府,县级社会福利机构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批准的应用程序接受。
补助:床位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税务豁免。
Ⅱ 我是农村人.想在农村个人开办养老院,国家什么政策
国家支持农村开办养老院的政策:
一、明确答案
国家对于农村个人开办养老院有一定的扶持和鼓励政策。包括资金支持、土地使用优惠、建设指导以及运营补贴等方面。
二、详细解释
1. 资金支持:国家对于在农村地区开设养老院的个人或组织,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这包括养老院建设的前期投资补贴、运营过程中的费用补贴等。
2. 土地使用优惠:在土地政策方面,农村地区开办养老院通常可以享受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例如降低土地出让金、简化审批流程等。
3. 建设指导:有关部门会提供养老院建设的指导和规范,确保养老院的设施和服务达到国家标准,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
4. 运营补贴:对于运营良好的农村养老院,政府还会根据其服务质量和入住老人的数量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三、政策目的
国家出台这些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村老龄化问题,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通过扶持农村养老院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让农村老年人也能享受到良好的养老服务。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想要在农村地区开办养老院,除了了解国家政策外,还需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当地老年人的需求和期望。同时,需要确保养老院的运营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和运营。
Ⅲ 在农村办个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要在农村开办养老院,以下是必需的条件:
1. 养老院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生活设施以及供老年人活动的室外场地。
2. 养老院需符合国家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满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并便于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使用。
3. 必须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启动资金。
4. 制定完善的章程,养老院的名称应遵循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 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其中包括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以及符合相关部门健康标准的护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在农村开办养老院的流程包括:
1. 提交包含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以及固定场所证明的申请材料到民政部门。
2. 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批准筹办。
总结来说,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开办养老院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Ⅳ 申办养老院的条件
法律分析:开办养老院大概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第二,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第三,有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费。第四,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第五,有开展相关服务的服务人员和医疗人员。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农村人口规模较大、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较多的乡、民族乡、镇,应当建设能够满足当地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要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建设能够满足若干乡、民族乡、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要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坚持改建、扩建、新建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的设施。
Ⅳ 在农村个人开办养老院需要哪些条件
按相关法律规定,养老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扩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结《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5)农村养老院设置扩展阅读:
服务内容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擦洗污渍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一次身体。对于一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一些服务项目。
入住流程:
(1)咨询参观:有家属陪同,考察敬老院硬件软件建设,设施、服务、伙食、收费等详细情况。
(2)受理入住申请:院方同意即可。
(3)调查访问:了解入住老人的反映、老人家属的口碑。
(4)入住评估:即老人试住感受。
(5)入住申请:向院方申请入住,同时提交身体检查报告单。
(6)预定床位:向院方提前预定养老床位。
(7)签订入住协议:甲乙双方协议,由家属签字。
(8)缴纳入住费用:生活物品自带,交付少许押金,以后养老服务费用按月缴纳。
(9)开始入住。
(10)正式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