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山东省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怎么解释
山东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是指对在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岁及以上的人员,具体倾斜办法是:
一、企业退休人员
1、年满70岁不满75岁的,每月增加20元;
2、年满75岁不满80岁的,每月增加40元;
3、年满80岁的,每月增加80元。
对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70岁、75岁、80岁的退休职工,在按照上述办法倾斜的继承上,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70岁的,每月增加270元;
2、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75岁的,每月增加170元;
3、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80岁的,每月增加270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1、年满70岁不满75岁的,每月增加20元;
2、年满75岁不满80岁的,每月增加40元;
3、年满80岁的,每月增加80元。
对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75岁、80岁的退休职工,在按照上述办法倾斜的继承上,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75岁的,每月增加60元;
2、在2015年1月1日致12月31日期间年满80岁的,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 知》
鲁人社发〔2016〕33号
(三)适当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② 山东省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怎么解释
山东省2016年对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特别针对高龄人员进行了倾斜。具体而言,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将根据其年龄分段给予不同额度的养老金增加。具体标准为:年满70岁不满75岁者,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岁不满80岁者,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岁者,每月增加80元。
同时,对于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岁、75岁、80岁的退休职工,在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进行额外的养老金调整。具体调整如下:年满70岁者每月增加270元;年满75岁者每月增加170元;年满80岁者每月增加320元。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满70岁不满75岁者,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岁不满80岁者,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岁者,每月增加80元。同样,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岁和80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以上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高龄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确保他们能够享有更加体面的退休生活。这些调整措施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此次调整依据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3号)。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山东省力求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