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户籍在天津,今年48岁,在外地交社保 27年,现把社保转入天津,退休可以按天津待遇吗
天津领取退休金。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回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答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 外地缴纳养老金转入天津
社保转移外来省办理流程
1、参保单源位→社保中心
网上预约取号办理转外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所需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注明“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往外省市”。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写明手机号。
时间地点:每月日,(预约时间为主)节假日除外;社保大厅柜台或分中心五险征缴岗
注意事项:减员原因,养老—“转外省申请中断”,医疗—“转外埠”
2、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养老: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医疗:将医疗《天津参保凭证》交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外地社保中心
向所在地(指现在的)社保中心邮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③ 异地户口在天津能上养老保险吗
首先外地户籍在天津工作并由单位给上社保(含五险)已经没有什么障碍,楼主的第一个回问题应该是这答样;由单位人事专员或本人,带着在外地参保的凭证到企业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去咨询,如何并入或接续这种关系(按照原来的规定;将原地养老保险关系通过转移单和个人的养老保险手册,将个人帐户资金转到新的地方,继续缴纳,)
二,如果你从现在到退休都在这里交的保险费用,当然是在这里拿退休金了。
④ 我的养老保险以前在外地交的,今年八月份转入天津户口,想把养老手续转入天津,请问有年龄限制吗,我43
可以办理来转移,具体流程如下:自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⑤ 外地社保怎样转入天津
社保转移外来省办理流程源
1、参保单位→社保中心
网上预约取号办理转外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所需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注明“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往外省市”。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写明手机号。
时间地点:每月日,(预约时间为主)节假日除外;社保大厅柜台或分中心五险征缴岗
注意事项:减员原因,养老—“转外省申请中断”,医疗—“转外埠”
2、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养老: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医疗:将医疗《天津参保凭证》交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外地社保中心
向所在地(指现在的)社保中心邮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⑥ 我是外地户口在外地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户口迁到天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怎么迁到天津人才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异地社保转移办理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个表格)。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个人账户总额和12%的统筹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统一按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将所有手续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⑦ 外地户口迁到天津之后,养老保险怎么交
户口属于天津市哪个区,就到哪个区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就可以了。
⑧ 我父母要将户口迁到天津来,请问养老金可以迁过来吗迁来了按那个城市的标准领啊
按照现在的社保政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在退休以后不能转移。养老金可以异地取款,现在都是全国通存通取。医疗保险只能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
⑨ 外省户口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转入天津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模式,社会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当期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积累,保证参保人退休时使用。有评论担忧,3800万人中断交保险的行为将加大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中断交社保与做实个人账户无关,但是会影响到这些流动人口到时领取的养老金收入。这其实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统筹账户无法全部转移接续。”唐钧表示,这部分钱都给制度吞掉了,无法跨省移动,只能留给当地支配。
王晓军也认为,这与做实个人账户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没有直接关联。因为缴费有困难的企业,是钱不够花,不是因为个人账户是否做实;
对参保者来说,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只要能够换来退休后满意的养老金待遇就自愿缴费,实际上,有政府信用担保的名义记账账户同样可以实现这样的目标。
⑩ 我在天津刚上班请问外地的养老保险能转入天津吗户口是外地的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