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袭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甘肃省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贰』 甘肃人社厅对2020年退休公路职工有新的的政策吗
没有什么新的规定的,2020年退休的职工,所有的政策都是一个政策。不可能单独挑出来不一样的
『叁』 7月18日甘肃省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调整出台
来自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消息,我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养老险新政,届时大多数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将会提高。此举是根据国务院去年底公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的。目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和养老金计发过渡办法,再上报国家备案。据悉,具体实施细则中,基本养老金仍由四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构成,但各部分均将作较大幅度调整,改革后的计发办法将引入更多效率因素。从总的情况看,职工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数额将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退休年龄等有关。对于有少数参保缴费时间比较短,退休又比较早,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要降低的人员问题,我市将按“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设定过渡期,根据“对大多数增加养老金的人员采取逐步到位,对少数减少养老金的人员采取补足”原则,减少新老制度衔接中的矛盾,确保平稳过渡。
『肆』 甘肃省今天退休金调整多少
甘肃兰州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
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6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1%。
三、倾斜调整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完全失地农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对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的上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463元的,调整到2463元。
2016年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先按国家公布的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8.31%)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再按本通知要求调整。
四、发放落实要求
《通知》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养老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8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兰州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每年均需认证两次!
需要认证的人员
凡纳入我市养老金发放的各企业离退休人员(包括“五七工、家属工”)均在认证范围内。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均认证两次。
认证时间
5月31日前认证一次
10月31日前认证一次
两次认证间隔三个月以上才能进行下次认证,网络认证完成后下次认证时间段系统会有相关提示。
从2017年1月开始,要求新退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一月内进行建模,以便于工作人员对信息的管理和认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也减少新退人员后续再去建模的不便和奔波。
特殊认证
从2017年1月开始,不能进行正常认证的特殊人员(瘫痪、卧病在床、孤寡老人、行动不便或长期居住边远农村等人员)。
认证资料:两张用手机或相机即时拍摄的电子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一张本人上半身电子照片(手持近日报纸),照片大小为2M以内,JPG格式。
单位经办人统一汇集后报送至市医保局养老科并在认证系统中特殊人员模块上传电子照片即可。
因历史原因,部分离退休人员所持身份证信息与养老金发放系统信息数据不符(如身份证号不相同、出国定居已无公民身份证、持港澳通行证、姓名为生僻字、当初办理离退休时用拼音代替等),造成该部分人员无法进行认证或已建模认证却无效。为避免该部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带来影响,各单位应仔细核查比对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如有错误及时报社保局退管科进行修正。严禁家属及单位虚报、瞒报、伪造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和死亡资料,骗领、冒领社保基金。
『伍』 甘肃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多少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宏岁统筹管理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以下简称“五七工、家属工”)。
二、调整时间
从2016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以2015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8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类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66%。
(三)倾斜调整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龄计算以退休时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链高本养老金低于2375元的,调整到2375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发放退休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后再统一结算。
五、做好发放落实工作
本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原单位负责发放落实,确保在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要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六、加强宣传维稳工作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新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后首次同步调整。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部门内外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动宣传与舆情引导相结合,准确宣传政策,密切监控舆情,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统一认识,避免炒作,化解矛盾,推动调整养老金工作平稳实施;要结合实际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制定部门联动预棚绝尺案;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舆情及时报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七、建立调度报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请于2016年9月5日前向省社保局上报《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联络表》(附表1)。
(二)各市、州社保经办机构每周三16:00时前向省社保局上报发放落实情况,重点是资金筹集情况和调整情况。上报表式为《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进展情况表》(附表2)和《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表》(附表3)。
(三)各市、州人社、财政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社保经办机构将《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五七工、家属工”待遇调整统计表》(附表7)和《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统计表》(附表8)报省社保局。
『陆』 兰州巿和甘肃省的养老金调正方案不一样吗
兰州市是甘肃省省会,兰州市的调整养老金方案依据甘肃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绝对不会超越甘肃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我认为一定执行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柒』 甘肃省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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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内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容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甘肃省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捌』 甘肃省2017 企业退休养老金长多少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甘肃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291号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 革 命 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 五 七 工、家属工”和完全失地农民(以下简称“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等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 国前参加 革 命 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含“五 七 工、家属工”),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6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1%。
(三)倾斜调整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不含“ 五 七 工、家属工”和完全失地农民)、建 国 前参加 革 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对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的上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7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463元的,调整到2463元。
2016年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 七 工、家属工”),先按国家公布的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8.31%)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再按本通知要求调整。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和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渠道代发的,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新制度启动实施后再进行结算。对于尚未纳入参保的在甘 中 央 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调待资金,确保本单位退休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五、做好发放落实工作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养老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8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2017年7月18日
『玖』 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人社部、财政部已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补发。
最早的上海市上调养老金已于5月18日发放到位。甘肃省也已制定实施细则,并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预计7月份开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