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年前200块钱的保险
这个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与2009年的农村养老保险相对被称为老农保
目前各地关于老农保的处理办法不一样:退还本息合计、并入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账户、按照约定在达到条件时支付相应养老金(也就几块钱一个月而已)。
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可以向社保咨询也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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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关于20年前的养老保险!!!
1、该政策规定出自《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
在国发〔1995〕6号文件出台之前,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制度,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所以,参保人员身故后也就不存在个人账户继承问题,即不论单位或个人缴费都不能退还或继承。
在国发〔1995〕6号文件出台之后,各地才陆续开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给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这才有了去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
2、国发〔1995〕6号文件出台之后,各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时间并不一致,多数在1995-1996年间实施。
3、早期个人缴费的金额不多,因为,当时工资比较低且个人缴费比例也不高。特别是,固定工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比较晚,一般在1991-1992年间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