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东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说明】山东省养老保险查询办法:
1、参保人可通过山东养老保险服务热线12333查询账户信回息。
2、持社会保障卡到山答东省各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3、社保查询网登陆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今天有一位朋友留言,她是山东济南省属企业职工,社保大约一直是按300%缴纳的,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30万元,2022年12月份退休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呢?
退休老人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是包括三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目前,整个山东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公式是统一的。
(一)基础养老金=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1994年参加工作到现在,工作时间大约是28年左右。
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如果按照顶格计算的话就是300%,即3。
因此,基础养老金可以领取56%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2021年全省除菏泽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6893元,省直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是7229元,但是有关的数字今年的并没有公布。
如果省直管企业按照7500元计算的话,基础养老金将达到420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实际上,我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每一个月都会计算利息的。
如果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30万元,再加上剩余几个月的养老保险(按300%)缴费,以及半年来计算的利息,余额预计能达到32万元左右。
50岁退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是195个月。
因此,可以计算出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1540元。
说实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能达到30万元以上,在山东绝对是最顶尖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才能达到的。小编缴费15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还不到5万元。
(三)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1996年1月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的。1994年参加工作,假设有1.5年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年限。
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这一年半的时间可以领取5.85%的当年退休人员基本的计发基数,结果是每月约440元左右。
三部分养老金相加,最终结果是6180元。这部分养老金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养老金待遇了。但是对于按照300%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人来说,这部分收入并不高。
由于我们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是按照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月均值计算的。但是上限只是300%到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即使说参保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就是300%的社平工资,按照山东省2022年的临时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计算,6180元的养老金水平仅仅相当于退休前工资水平的30%。所以,距离充分养老还是有些远的。
不过,省直企业也会建立起相应的企业年金制,也能提供一份补充养老保险。按照这样缴费基数计算的话,每月也能提供一两千元的补充养老金待遇。
Ⅲ 山东省阳谷县企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由单位到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去办理。以山东省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缴纳8%,由单位代扣代缴。
Ⅳ 山东事业单位养老金调整系数怎样
山东省事业单位退休物改嫌金调整的幅度是提高了300到150元不歼敬等。
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统筹所在市(省直管企业)的调整系数乘以160元计算增加。各市省直管企业调整系数根据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养老金替代率和养老保险基金罩手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第二部分按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计算增加。
退休年龄规定
1、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以上内容参考:人社部-2021年山东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Ⅳ 山东历年养老金基数
山东历年养老金基数为:
1、2022年:山东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182.5元。
2、2021年:山东省退休金计算基数为6893元。
3、2020年: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893元。
Ⅵ 济南市企业养老保险怎么确认干部身份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只有办理退休,确定女职工退休年龄时,才确认干部还是工人身份。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1、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原干部身份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2、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6]31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近来,不少市和企业在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二、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三、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如符合本通知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其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