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后社保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退休后社保跨省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一、发出联系函
符合转入条件的退休人员,需由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这一步是启动整个跨省转移流程的关键,确保双方社保机构建立联系。
二、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核对相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随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会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及部分统筹基金划转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
三、核对并记入基金
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核对无误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会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
四、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最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会通知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退休人员需按照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要求,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以确保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