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我们国家最早实行缴纳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开始,在国企单位试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当时由固定工和合同制双轨运行,到1993年,开始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逐步推广到其他各个企业,并且逐步扩大缴费覆盖面,陆续出台个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先有后。
2. 我国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年份是哪一年
我国建立养老抄保险个人账户的时间最早从1995年1月1日建立。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开始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并从一九九二年四月开始个人缴费。
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建立养老保险通常账户和个人账户,退出了两套方案,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择试行,各地开始建立个人账户,但建立的时间不一,最早的从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最晚的建立于1998年元月1日。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统一了各地养老保险制度。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
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从1992年10月开始实行的。
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然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是依据国发[1995]6号文件开始建立的,这个时候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了。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养老保险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原则
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累积。各省级行政区自行确定提取比例和累积率。
二、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基数与比例
1、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由企业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2、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开始时可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调整再逐步提高。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收缴。
三、养老保险账户
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动用。按其存期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积累基金的一部分可以购买国家债券。
四、退休待遇
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作变动(按照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今后可结合工资制度改革,通过增加标准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养老金的数额。
国家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情况,参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